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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首先是程序法治,程序法正是将法治的精神以看得见的正义的方式加以彰显,可以说,正是程序上的正义体现了诉讼的文明和民主。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管辖权异议制度在设计上,并没有体现程序正义的价值要求,本文就相关问题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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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是社会进步的历史选择。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构建了程序正义的理论体系,罗尔斯的程序正义体系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启示。程序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必须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在立法上完善程序正义制度,执法上依法行政,司法上落实程序正义,以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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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正义"是英国法治的核心概念,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美国法上的基本原则,两者均起源于英国普通法,且都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理念,但两者亦存在许多差别,本文试图从历史角度对二者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我国法治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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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走向法治的必然选择——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要实现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彻底扭转程序工具主义的理念,建立程序正义的理念。程序正义是法治国家的标志,是从人治到法治、从传统法文化到法治现代化、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种观念。只有确立程序正义的观念并以此作为审判方式和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才能最终实现法治国的理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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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本质是程序之治,程序正义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从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至今,我国在程序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没有经历过商品经济从低级到高级的自然发展的过程,人们也就没有自然地形成现代法治理念。本文从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四个方面出发,分析了当代中国程序正义缺乏的根源,并相应地提出了程序正义在中国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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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摈弃,程序正义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在肯定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进一步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让程序正义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大展手脚。法治建设不仅仅是国家的事,它的实现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因此本文换一个角度着重从"守法"方面分析了程序正义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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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政治稳定、法治秩序与程序建设的内在联系出发,提出了民主政治程序化的理论基础是程序正义的理论观点.作者认为,政治稳定是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法治秩序是政治稳定的最优选择,程序正义是法治秩序的构建模式.如果要将政治文明建设纳入程序化的轨道,程序正义堪称是制度化的基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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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而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认真分析了程序公正的内涵,并揭示了程序正义的要素标准。文中建议我们应当努力改变司法领域长期存在着的"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着力维护程序正义,使程序正义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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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行刑变更启动程序既是行刑权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刑活动的重要内容。行刑变更启动程序是一个具有基础性、关键性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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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倡导并尝试践行法治社会的今天,只有保障了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才有实现的可能,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更加完备。民事再审作为一种补救性的程序措施,更加需要正义的呵护,否则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必然会遭到最终损害。建立完善的民事再审程序,对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不揣浅陋,对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对我国法治的完善作点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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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作为英美法系的一种法治理念,又称为"看得见的正义",是司法实践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要素,更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题中之意。笔者在《程序正义的中国语境》的基础上谈了自己的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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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指对公共权力的法律控制,也是指以法律规则对社会的规范化治理。潜规则的盛行,是法治的异化,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块绊脚石。导致司法潜规则的原因有很多,本文将从正义价值出发,简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与司法潜规则的相互影响,以及面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价值冲突与平衡,我们该如何对待司法潜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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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作为"程序正义"化身的行政程序法是其重要依据。现代行政程序法所主张的"程序正义"即保证真理与正义,又保证了行政决定的可接受性,从而又从结果上强化了行政程序的形式合理性。依法行政呼唤行政程序正义,而同时行政程序正义又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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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是一项重要的价值原则,对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程序正义的追求对我们的法制化建设意义重大,所以我们应该不懈地追求着程序正义.但是程序正义的实现需要特定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再加上现代诉讼理论和模式的变迁,以至于很多案件的实际处理过程中并没有体现程序正义原则.本文指出为了能够在我国很好地实现程序正义,我们必须认识到程序正义局限性,以及在我国如何来确立和完善体现程序正义和程序正义局限性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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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反映了法治的真谛。在社会实践中,公平正义首要的任务是追求人权,注重人的权利的司法保护,其次,要将这种权利实现的途径,以程序正义的方式得以公开与体现。但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司法的保护,权利的实现,要在文明的过程中得以完成。任何粗暴的,不人道的,尽管在结果中实现了正义,与法治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