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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陶军 《律师世界》2001,(9):37-38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各种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众所周知,犯罪构成是判定具体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模式,每种犯罪行为都有自己独特的犯罪构成。据此,要认定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需从该罪的必备构成要件上加以分析。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犯罪的故意。故意本身是限制和界定合同诈骗罪的一个要件,是其固有属性之一,过失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认定行为人是否“故意”,并且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主要依据之一…  相似文献   

2.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很难区分,因为两者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然而这一区分标准过于主观,本文试图提出这样一种路径:综合考察分析各方面的客观因素,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而甄别一行为是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民事欺诈。  相似文献   

3.
略论合同诈骗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民事纠纷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前者在主观方面具有 "非法占有"的目的,认定这一目的应从两个阶段入手:一是在合同签订阶段,看 是否有欺诈行为;二是在合同生效后,行为人的履行态度。合同不能履行的真正原 因以及合同标的物的处理情况。合同诈骗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确定合同诈骗罪 数额的标准:在合同诈骗罪未完成形态中,应依合同标的额来确定;在合同诈骗罪 完成形态中,应以犯罪造成的直接损失来确定。  相似文献   

4.
丁晶 《天津检察》2008,(2):16-17
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常常易与合同纠纷、合同欺诈相混淆,而区分三者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准确界定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对于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笔者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的情况,从四方面对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5.
在经济生活中,合同纠纷的案件很多。在诈欺性的合同纠纷中,对于哪些属于合同欺诈的民事行为,哪些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实践中并不易区分。由此,可能导致有些案件被错误定性和处理。所以,正确区分合同欺诈民事行为和合同诈骗犯罪,是非常必要的。 合同欺诈行为和合同诈骗罪之所以难以区分,原因在于二者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和行为的客观表现上都有相似之处。在主观目的上,行为人都有取得不  相似文献   

6.
梅传强  胡江 《法治研究》2011,(11):25-31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界限的标准只能是犯罪构成,即两者的犯罪构成不同是区分界限的标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都可以作为两者的区分标准,但犯罪主观方面不能作为具体的区分标准。要构成合同诈骗罪,不仅要看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更要看行为是否侵犯正常的市场秩序,但有无合同并不是区分两者的唯一标准,在签订、履行非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诈骗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在犯罪主体方面,合同诈骗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而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诈骗罪的难点主要在于与一般合同纠纷的区分上,两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比较难区分。再加上合同诈骗案件中行为人往往对其主观非法占有的故意不予供述,因此审判人员只能通过运用司法推定的方法,从客观行为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刑法相关理论和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区分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  相似文献   

8.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刑法》第224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司法实践中,能否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和难点。一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怎样,别人一般很难知道。但任何人的客观行为必然受其主观心理活动支配,其主观心理活动必然在客观行为上有所反映。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来推测其主观心理状态。  相似文献   

9.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性质来认定.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形式."虚构主体"包括冒用合法主体或者真实个人的名义和假借根本不存在的主体之名义等形式;"票据担保骗财"的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存在交叉情形;对"逃匿骗财"的认定不能陷入只要收受对方相关款物后逃跑的,一律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误区."其他方法"必须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基本要求,且与四种法条巳列明的行为方式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非法占有目的"要通过客观行为来推断.合同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问条件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之时或者是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害人交付财物之前.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应当以行为人从被害人处最初骗取的财物数额认定."连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以最后一次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额,加上前几次犯罪人尚未还清的被害人损失额来认定.未完成形态下,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10.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成立以后,所涉及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而非当然无效:在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没有影响“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的效力时,该合同诈骗罪的刑事判决书就不是新的证据,故不能以“新证据”为由提请抗诉。  相似文献   

11.
《合同法》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喻贵英 《河北法学》2004,22(6):65-67
合同诈骗罪分离于普通的诈骗罪,同时源于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基本形式,从而产生了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在内容、形式及合同主体的涵盖范围与《合同法》的是否一致之分歧。争议颇大的刑事理论导致了刑事司法实践案件的处理不一。因此,理清这些相关问题,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正确认定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2.
合同诈骗罪在原刑法中并未单列,只是作为诈骗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新刑法将其从属于“侵犯财产罪”一章的诈骗罪中抽出,放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单独列为合同诈骗罪,这对于打击合同诈骗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办案实践中,该罪与合同欺诈纠纷往往难以区分,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鉴别。其一,看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诈的手段。可以通过“五查”进行分辨。一查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身份是否真实;二查有价票据和财产担保有无虚假;三查行为人有无实际的履行能力;四查行为人收到对方财物…  相似文献   

13.
【要点提示】在租车不还的情形下,如果行为人取得他人车辆,是通过合同租赁之诈骗方法实现的,就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行为人签订租赁合同,取得他人车辆时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在取得车辆后因为一定的原因而拒不还车,就要考察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非法占有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在实践中,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的区别多次成为争议的焦点。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更是认定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文将通过一个"一房二卖"的案例,从区别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不同点入手,着重探讨,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主观心态。  相似文献   

15.
赵刚 《天津检察》2008,(4):43-44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是行为人的内心活动,如何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始终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为此,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谈些浅见,权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16.
对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综合考虑各种积极推定因素和消极排除因素,非法占有目的可以有效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认定应区分既遂和未遂形态而分别认定,宜参考民事违约的数额认定标准;其中的"合同"指能够体现财产转移或交易关系,能够为行为人带来财产利益,与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合同。  相似文献   

17.
刑民交叉的案件是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一类疑难案件.它往往需要接受多重法律的规范评价。擅自出售登记于自己名下他人房产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明确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和占有状态是认定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在合同对方当事人善意取得涉案房产的情形下,案件不宜定性为合同诈骗罪,、不动产可以成为盗窃罪、侵占罪的对象,在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和实际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下,名义登记人事实上已经占有该不动产,行为人对自己占有的不动产进行非法处分,虽不能构成盗窃罪,但可以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18.
刑法理论通说和实践部门一致认为,贷款人在贷款过程中使用了虚假的方法,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属于一般的金融违法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因此,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成为区分贷款诈骗罪与贷款违法行为的关键。然而,在办理具体的贷款诈骗犯罪案件时,司法机关经常面临着非法占有目的有无的认定难题,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有无,也往往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因此,如何认定贷款诈骗犯罪案件中的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9.
建议对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加以限定,以是否为正当市场交易主体及该主体与其所从事的合同业务的内在联系区分、认定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主体要件,对非正当市场交易主体以合同形式实施的诈骗行为以普通诈骗罪处罚。  相似文献   

20.
刘伟 《天津检察》2008,(4):40-41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在刑法理论界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即以合同签订为参照点确定的“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对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不具有决定意义.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也可以产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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