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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德国著名的法学家、社会学家赫尔曼·坎托罗维茨(Herrmann Kantorowicz)1877年11月18日生于波森。他在柏林的路易森预科学校毕业后,又在柏林、日内瓦和慕尼黑学习法律。1904年他在海德尔堡大学发表了一篇刑法史论文,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07年—1913年他在弗赖堡大学讲授刑法、法哲学和法律史。1923年他被任命为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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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北京大学刑法代表团应德国学术交流中心之邀,并在其资助下于1995年10月14—29日访问了德国11个城市,考察了DAAD(德国学术交流中心)总部、洪堡基金会总部、联邦外交部、司法部、联邦最高法院、马普研究所、弗莱堡大学、图宾根大学、奥格斯堡大学、巴伐利亚洲司法部、幕尼黑检察院、柏林自由大学、柏林司法部行政管理局、监察局、柏林少年监狱、洪堡大学、联邦法院柏林分院、联邦总检察长、联邦法院大律师、法思堡监狱和柏林少年监二十一个单位。其间与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瓦尔德·欧德斯克、总检察长迪特·璃曼以及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有关大学的教授和政府各级官员、狱卒等进行了座谈。还旁听了最高法院的审判。通过上述活动使我们对德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的新变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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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区矫正概览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司法部赴德国社区矫正培训团 《中国司法》2005,(11):96-101
2005年6月12日至7月2日,司法部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团在德国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交流。培训团先后到德国曼海姆大学法学院、曼海姆州法院、曼海姆青少年保护局、哈瑙家庭和青年人帮助协会、法兰克福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处、卡塞尔第二社会治疗院、卡塞尔地方法院、黑森州缓刑帮助者协会、柏林司法部、柏林司法部社会服务处、柏林青少年拘留所等单位进行培训交流。德方各接待单位分别就德国的法律体系、刑事司法概况、刑罚制度及执行理念,特别是缓刑帮助制度及实践等作了详细介绍。一、德国社区矫正的理念、制度与实践(一)德国社区矫正的涵义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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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8日至7月15日,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常密菊率来自京津、内蒙、黑龙江、新疆、山陕、川贵、鄂豫的公证管理机关、公证协会、公证处的21名代表赴德国进行公证培训和考察。代表团先后在法兰克福、科隆、柏林、莱比锡、慕尼黑等城市接受培训,走访了当地的公证人协会、公证人联合会、州公证收费保险协会、公证法研究所、地方登记法院、州高等法院、德国洪堡大学、律师公证人事务所等机构。通过培训、考察,团员们对德国公证制度以州为本位的多元化特质有了初步认识;对德国公证在国家信息登记体系、诚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公证咨询和告知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真实保障和德国公证人的职业教育与选拔高素质人才机制等留下了深刻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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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阿奎那是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所建立的系统的、完整的神学体系对基督教神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一些,他本人也被基督教奉为圣人,有“神学界之王”的美称.阿奎那在政治学的发展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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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兹尔·马克西尼斯教授是英国荣誉皇家大律师,他获得雅典大学、剑桥大学、根特大学、慕尼黑大学、牛津大学以及巴黎第一大学(索邦)博士学位或荣誉博士学位。他创建了牛津大学的牛津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曾担任牛津大学的欧洲法与比较法教授。现转任伦敦大学学院普通法与民法教授。他独著或合著有29部著作。在美国、比利时、英国、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以及荷兰的法律期刊发表有120多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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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Xiao-Hui 《法制与经济》2008,(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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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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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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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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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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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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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以一元推定主义为中心的理论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大鹏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8,(Z1)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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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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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