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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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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认定受贿犯罪案件的特定关系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特定关系人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构成受贿罪共犯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所作的进一步解释,进一步扩大了共同受贿的主体范围。特定关系人的本质是通过身份关系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以此取得利益。特定关系人要根据其类型,分析是否与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特定身份和共同利益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2.
“特定关系人”构成受贿共犯的界定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特定关系人”虽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但却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共同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同受贿的客观方面表现形式是:由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约定,前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后者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事后通谋”也应认定为受贿共犯的故意内容。  相似文献   

3.
浅谈新型受贿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受贿犯罪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共同受贿犯罪中由于特定关系人的出现,致使受贿手段不断翻新,更具隐蔽性、复杂性,本文立足于《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和"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新型受贿案件中共同犯罪的主要形式及认定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修改了受贿罪,但罪名仍定为受贿罪,极不妥当.重新界定为特定关系人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斡旋受贿罪两罪名,则存在着主体不适合的问题.而界定为影响力交易罪,其适用范围过大,容易在认识上造成混淆.根据罪状进行高度概括,唯有界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罪名才比较适宜.  相似文献   

5.
本文论述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五个困境及相应的出路,困境之一"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立本罪",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利用其权力性影响力作用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利用非权力性影响力,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困境之二"与斡旋型受贿的关系",比较我国刑法中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的影响力交易罪,应该将斡旋受贿行为规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困境之三"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属性","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的超过要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目的犯,且是一种短缩的二行为犯。"许诺说"是为了证明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有"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目的的一种证明手段,不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为的一部分。困境之四"与受贿共犯的区别",结合两高的《意见》,分门别类地讨论了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之外的密切关系人、非密切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能否成立受贿共犯。困境之五"与介绍贿赂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介绍贿赂罪的行为人是一种"掮客",本人不是行贿的对象。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人自己是行贿的对象,其利用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来获取行贿的财物。如果行为人没有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有可能成立诈骗罪,因为请托人在一定的信赖基础上才会给予行为人行贿的。  相似文献   

6.
关系人作案的命案在犯罪现场的特殊性、调查走访信息的矛盾性、案后表现与侦查询问中的反常性以及现场证据的印证性等,都有别于一般的杀人案件。虽然这些特点并非使得关系人作案与其他一般杀人案件泾渭分明,或具有永久性法则般的稳固性,却也为侦查人员在命案侦查中把关系人作案作为一种优先考虑提供现实依据。  相似文献   

7.
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中有诸多疑难问题: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情节认定问题、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划定问题、本罪的罪过形式问题等。本罪罪过形式具有复杂性,违法发放贷款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两种情况的罪过形式要相区别,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的,而违法发放贷款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的。  相似文献   

8.
警方陈告有四种特殊形式:特别警示-一种公式化的片段性表达;示范性陈告-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将对某事某人的陈告同时示范于其他公民的行为;泛对象陈告-不是给具体当事人的,而是给具有特定属性的一类人的陈告;答疑性陈告-以当事人或关系人以及其他关系方提出质询、反驳为前提,由警方补充作出的应对性陈告。  相似文献   

9.
论警方陈告的几种特殊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方陈告有四种特殊形式特别警示--一种公式化的片段性表达;示范性陈告--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将对某事某人的陈告同时示范于其他公民的行为;泛对象陈告--不是给具体当事人的,而是给具有某特定属性的一类人的陈告;答疑性陈告--以当事人或关系人以及其他关系方提出质询、反驳为前提,由警方补充作出的应对性陈告.  相似文献   

10.
从关系人手机号码中分析犯罪嫌疑人新手机号码,是指案发后嫌疑人更换了新的手机号,但是可能与其原来常联系的人(关系人)还会联系,而且联系的规律不会变,所以可以从案发前后嫌疑人常联系的的手机号码中查找嫌疑人的新号码。分析时间最好是号码消失七天以后,分析过程中应将话单分析与外围调查相互结合,分析方法应密切结合个案具体情况,灵活多样。  相似文献   

11.
最高法院关于齐玉苓一案的批复涉及到对宪法第46条的解释,而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最高法院并没有解释宪法的权力。齐玉苓一案不需要直接适用宪法,不必用宪法去解决一个用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该案件的性质是民事诉讼,而不是宪法诉讼。尽管如此,齐玉苓一案以及最高法院的批复对推进中国宪政体制改革仍然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2.
文章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存在“‘罪名从简’原则的事实否定”和“‘标准统一’原则适用的矛盾”等问题 ,并提出了作者的理论模型设计。  相似文献   

13.
“奸淫幼女”司法解释与我国刑法的“严格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司法解释,引发了刑法"严格责任"问题的争论。现代刑法语境下的"严格责任"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意义上的双重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我国刑法在坚持罪过责任原则的同时,应当"与时俱进"地赋予"严格责任"以新的内涵,并把严格责任作为罪过责任基本原则的补充原则。  相似文献   

14.
最高检作出的关于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的规定,此项改革有进步之处也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从长远来看,逮捕权应当进行司法化改革,应当由中立的法院来进行裁决,才能保障公正。就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来看,可以采取"三步走"的改革方针。  相似文献   

15.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的第8条对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效力进行了规定,但未对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的自认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本文从自认在民事诉讼证据中的地位出发,分析了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自认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针对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6.
堕胎的问题,无论是医学伦理学还是生命伦理学抑或在法学领域内已早有讨论,但对胎儿是否为"人"或"位格之属性"尚未有定论。再者,就胎儿和孕妇关系而言,从"位格"特性之实体性、关系性、目的性分析了作为合二为一的"独立性实体"与"关系性实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关系实体"的胎儿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坚持国家利益的立场,限制堕胎行为,对自由堕胎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也存在例外情形;美国堕胎案中,最高法院在韦德案秉持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堕胎是孕妇的一项宪法所保护的隐私权,而在凯瑟案中最高法院采取了限制堕胎自由,国家为了保护潜在的生命,可以限制堕胎。自此,堕胎自由式微,国家对胎儿有保护义务。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应注重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从旧兼从轻原则无疑是行政处罚实体问题上最合理的溯及力原则。虽然最高法的《纪要》对该原则的适用进行了肯定,但《纪要》的法律效力不足,加之缺乏明确具体的统一规定,在新旧法律适用问题上过度依赖个法的事后解释,使行政处罚中实体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遭遇困境,故亟需对其适用范围等争议进行厘清,在《行政处罚法》总则中对其适用范围做出具体规定,并在各单行法的过渡条款中进行精细设置,以保证该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适用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18.
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出现了一系列“多余人”形象,表现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人们焦虑复杂的心态,人文知识分子价值观的破灭,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社会意义和思想价值。  相似文献   

19.
干股受贿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已经人所共识,可刑法理论的失语和刑事惩罚的失效难以与国家惩治腐败的力度相适应。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颁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初步统一了对干股受贿理论与实践上的模糊认识。为加深和扩展研究,对于千股受贿犯罪特定语境下的股份价值、受贿数额、受贿未遂等问题本文特别加以厘清。  相似文献   

20.
The litigations of marine natural resources or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s involve two different types of litigations, and the procuratorate should be involved in the litigationsas different litigation subjects. The compensatory litigation of marine natural resource damageis the private interest litigation which relieves the private interest damage of state owned natural resources. According to Th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Procura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Cases, the procuratorate should be the supervising subject. However, the compensatory litigation of 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 is the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which relieves public interests, and on the basis of 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 The Civil Procedure Law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Procura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Cases, the procuratorate should be the supplementary subject. Due to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marine litigations, the procuratoratefiles lawsuits against the marine natural resources ormarine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s, which shall apply both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Compensation for Damages of Marine Natural Resources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and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s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Issues Conc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Procura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Cas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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