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共犯中止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共犯中止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形态。共犯中止成立与否及在量刑中的影响,历来存在着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理论纷争。本文在考察国外立法的基础上,借鉴“共犯关系脱离”、期待可能性理论和俄罗斯刑法的规定,提出应以共犯真诚中断共犯关系和消灭原因力作为构建我国共犯中止理论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对于部分共犯成员停止犯罪的效力问题,我国"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通说与犯罪中止理论均未能对其进行妥当的处理.随着共犯脱离理论的引入,我国学界围绕这一问题产生了新的争议.应整合规范的因果关系遮断说与共谋射程理论的优势,基于心理因果性与物理因果性两个要素,借助辅助判断要素对共犯脱离的成立与否进行判断.并依据脱离人是否以积极方式表达脱离意思,在心理因果性与物理因果性之间转移判断侧重点.在对共犯脱离的罪责处理上,应设立独立的刑罚减轻条款以维持刑法的体系性,进而发挥共犯脱离的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3.
共犯关系脱离理论试图解决在共同犯罪成立后,部分共犯人退出共犯关系后应如何评价其刑事责任的问题。共犯关系脱离理论是共同犯罪理论中的重要内容。为了合理地处理实践中出现的共犯关系脱离行为,需要在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对共犯关系脱离的概念、脱离的标准进行合理的界定。  相似文献   

4.
共犯脱离理论最早由日本学者大塚仁提出,提出后引发学界对共犯脱离情形的广泛探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并未明文规定共犯脱离,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对共犯脱离却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处理。由于共犯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对共犯关系中不同成员的脱离情形不应以同一酌定量刑方式处理。有必要在比较各国共犯脱离的处罚规定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理论,对我国共犯脱离者的处罚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5.
]共犯关系脱离是共同犯罪理论中的重要内容 ,但我国刑法理论对此缺乏充分的研究。为了合理地处理实践中出现的共犯关系脱离行为 ,需要在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 ,从理论上对共犯关系脱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罚则进行合理的界定  相似文献   

6.
本文对共犯分类进行了比较。我国大陆刑法按照组织形式标准把共犯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台湾地区、澳门地区刑法上将共犯分类与共犯人分类(共犯种类)混为一谈。大陆法系国家通行的做法,是把共犯分为必要共犯与任意共犯、普通共犯与片面共犯。俄罗斯刑法把共犯分为团伙犯罪、有预谋的团伙犯罪、犯罪集团、犯罪团体。绝大多数国家在共犯分类上的共性是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的划分,终极目标都是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多数国家刑法或刑法理论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我国大陆对此问题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笔者倾向于认为片面共犯可以存在于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中,对组织犯和实行犯而言,即使不确立片面共犯理论,按单独犯罪也不会放纵犯罪人。  相似文献   

7.
共犯脱离是具备独立定位的理论,与犯罪停止形态分属不同领域.融合规范的因果关系遮断说和共谋射程理论说,共犯脱离的判断标准分为事实和理论两层面.事实层面,行为人停止犯罪且被其他共犯人了解;理论层面,停止行为可被判断为解除共犯关系和切断因果关系.在正犯、教唆犯、组织犯和帮助犯案例中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犯罪人的不同促进作用和影响力存续方式来认定共犯脱离.  相似文献   

8.
共犯中止的司法认定是一个实践中的难题。对于全体行为主体成立共犯中止,可从时间、主观意志和行为效果三方面要件出发进行综合判断。对于部分行为主体成立共犯中止,目前国内学界主要存在着八种不同观点,其中原因力论更具备合理性。利用原因力论,就部分行为主体成立共犯中止区分简单共犯、复杂共犯,对其中的实行犯、组织犯、帮助犯和教唆犯进行了逐一认定,并且对此刻其他共犯的形态应视不同类别而言。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犯罪形态包括预备、中止、未遂和既遂四种,但是共同犯罪的脱离是一种独立于它们的情形。当前我国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多借鉴日本共犯脱离理论,总体上将共犯脱离视为中止或者未遂的情形。然而,共同犯罪中的脱离客观上不要求整个犯罪中止,主观上又无被迫心态。因此,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国共同犯罪理论,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共同犯罪脱离理论,在已有的四种犯罪形态之外构建脱离犯。  相似文献   

10.
关于未参与盗窃行为也未事先共谋参与事后抢劫,只是偶然参与实施事后抢劫犯罪中的暴力、胁迫行为的人的责任问题,在日本有根据承继的共犯理论和共犯与身份理论加以解决的两种思路。但根据因果关系理论、因果共犯论以及部分犯罪共同说,应认为后来参与者只应对暴行、胁迫行为负责,而不应承担事后抢劫的共犯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单位共同犯罪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单位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与单位、单位与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在单位构成单位故意犯 罪的前提下,单位内部成员之间不存在共同犯罪关系。单位内部的自然人如果没有利用单位内部成员的身份,而 是以独立的个人身份与单位实施共同故意犯罪的行为,且意图为自己谋取私利,可以成立单位共同犯罪。司法实 践中,要注意区分自然人共同犯罪和单位共同犯罪。可以参照自然人共同犯罪理论,对单位共同犯罪具体认定和 处罚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两者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详细的比较研究 ,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作了理论分析 ,对单位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罚进行了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3.
对于危险犯,通说的观点否认了危险状态出现后自动而有效地防止实际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但是,根据相关理论以及结合刑法典的有关规定,我们发现,这种情况不仅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而且也是刑法谦抑性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犯罪定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关于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性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借鉴国外共犯理论,对于该问题的解决,应引入部分犯罪共同说,并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观行为方式进行了明文列举。其中,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是立法上对必要共犯中的对向行为进行处罚的特别规定。介绍他人虚开,本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帮助行为,本条的规定是将共犯行为实行行为化,也应认为是一种特别规定。自然人介绍单位之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自然人不应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16.
共同犯罪中既存在转化犯,也存在过限问题。转化犯与过限犯之间的关系,目前理论界尚有分岐。文章通过不同研究角度和方法,对共同犯罪中转化犯与共犯过限的认定与处罚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共同实行犯中的部分共犯实施了超出原共谋范围的行为,但该行为与原共同犯罪行为触犯罪名相同,如何认定实行过限?立足于实行过限的本质,应以"超出共同故意"为一般性的判断标准,在具体判断时,结合同种犯罪实行过限自身的特点,可以从原共谋的明确程度、行为的关联性以及行为人当场和事后的表现等方面重点分析。  相似文献   

18.
共同犯罪的中止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形态,它是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这两种犯罪形态的结合。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中止不仅存在于单独犯罪中,而且存在于共同犯罪中。我国法律对共同犯罪的中止未作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容易出现定性不准的情形。为此,有必要对共同犯罪的中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9.
犯罪形态是贿赂犯罪中的重要问题。贿赂犯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受贿犯罪的既遂标准应为收受贿赂,行贿犯罪则应为行贿人给付财物行为的完成,介绍贿赂犯罪则需行贿者送出财物,受贿者接受财物。对于行为人跨越国有企业改制前后连续受贿的行为,应分别定罪,按照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而实践中牵涉较多的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行为的定性,必须具体分析家属的作用,不能简而论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