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担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国学习西方法治的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法治道路上摸索前进,在这一进程中,法律传承已成为与法律移植并重的重要面向。接续传统以更好地走向未来,则逐渐得到了更多认同。为此,本刊特约请武树臣教授和徐爱国教授撰稿剖析中华法系的成因与发展历程,解读现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并汇集青年学者关于传统法律研究的最新成果组成专题,以期推动对一百年来法治探索和几千年传统法律文明的讨论。  相似文献   

2.
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担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国学习西方法治的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法治道路上摸索前进,在这一进程中,法律传承已成为与法律移植并重的重要面向。接续传统以更好地走向未来,则逐渐得到了更多认同。为此,本刊特约请武树臣教授和徐爱国教授撰稿剖析中华法系的成因与发展历程,解读现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并汇集青年学者关于传统法律研究的最新成果组成专题,以期推动对一百年来法治探索和几千年传统法律文明的讨论。  相似文献   

3.
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担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国学习西方法治的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法治道路上摸索前进,在这一进程中,法律传承已成为与法律移植并重的重要面向。接续传统以更好地走向未来,则逐渐得到了更多认同。为此,本刊特约请武树臣教授和徐爱国教授撰稿剖析中华法系的成因与发展历程,解读现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并汇集青年学者关于传统法律研究的最新成果组成专题,以期推动对一百年来法治探索和几千年传统法律文明的讨论。  相似文献   

4.
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担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国学习西方法治的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法治道路上摸索前进,在这一进程中,法律传承已成为与法律移植并重的重要面向。接续传统以更好地走向未来,则逐渐得到了更多认同。为此,本刊特约请武树臣教授和徐爱国教授撰稿剖析中华法系的成因与发展历程,解读现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并汇集青年学者关于传统法律研究的最新成果组成专题,以期推动对一百年来法治探索和几千年传统法律文明的讨论。  相似文献   

5.
一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担任临时大总统的中华民国在南京成立,中国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随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中国学习西方法治的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法治道路上摸索前进,在这一进程中,法律传承已成为与法律移植并重的重要面向。接续传统以更好地走向未来,则逐渐得到了更多认同。为此,本刊特约请武树臣教授和徐爱国教授撰稿剖析中华法系的成因与发展历程,解读现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并汇集青年学者关于传统法律研究的最新成果组成专题,以期推动对一百年来法治探索和几千年传统法律文明的讨论。  相似文献   

6.
谢晖 《现代法学》2004,26(5):29-39
以文化视角认识西法背景下的中国古典法律解释的意义可从以下几个路径展开:从学术角度看,中国古典法律解释为当代中国法学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和法学资源;从立法意义上说,古典法律解释所透射出来的对实质合理性的价值追求是一项重要的法治本土资源;从法治角度看,中国古典法律解释为现代法文化的中国化奠定了基础,法治全球化不能离开自身的法文化传统;从法律实施角度看,法律是在解释中实现的,法律解释通过说明法律和创造法律等具体行为来推进制定法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对多种法律解释规则进行分类研究是法律解释的重要任务.目前法学界关于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区分,可以作为区隔法律解释规则的依据.与形式法治相适应,有合法性解释规则、文义解释规则和体系解释规则;与实质法治相适应,有合理性解释规则、目的解释规则等.法律解释规则是在思维领域中捍卫法治,因而要求法律人在解释法律的时候,首先要使用与形式法治相适应的解释规则,只有经过严格的论证才使用与实质法治相适应的除弊规则.  相似文献   

8.
窦唯一 《法制与社会》2011,(36):287-287
法律解释在中国古代和西方社会的渐进过程中不断发展演变,可谓各有特色,各有千秋。情、理、法的完美结合始终是理想境界,如何在吸纳国内已有的本土传统法律解释以及去借鉴西方法律解释的智慧,来达到一种既能遵循法意,也能阐释情理,以至于能够通过法律解释来推进法律更好地施行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法治难题之一。中国的法治进程的发展需要注重利用国内已有的本土化的资源,注重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思想,使其与现代精神契合。  相似文献   

9.
辛亥革命所创建的宪政模式,实现了从专制主义法律秩序向近代民主主义法律秩序的转变。许多从清廷统治下获得独立的省份都制定了具有地方宪法性质的临时约法,具有较高的形式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中华民国临时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文件,开创了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宪政秩序。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深入和法学理论水平的提高,我国关于法律解释的理论需要进一步突破,建立在传统的法律解释理论基础上的法律解释制度亦出现了许多无法适应法治社会的理念和要求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法律解释制度的评析,试图寻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1.
程燎原 《法学研究》2011,(5):143-163
法治政体理论在根本上把法治理解为,只有立宪政体才会要求并实现法律统治的一个政体问题。建立民主立宪的法治政体是辛亥政治革命的目标。为达成这一目标,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等法律初步构建了中华民国法治政体的雏形,但这一政体也陷入多重困厄之中。孙中山等人对这一政体及其困厄进行了富有价值的探索与反思。从法治政体理论及民初缔造法治政体的实践出发,可以对治法型法治的思想观念进行比较性的检视。  相似文献   

12.
研究与传播法律文化,是落实国家文化战略和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改进和加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外传播,优化传播方式,提高传播效益,对于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实现文化强国伟大目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文史版)》栏目自开播以来通过探秘中外法律文化,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脉络和人文气息,为传播法律精神、释放法律文化的丰富内涵、弘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搭建了一个高端的平台,是当前提高法律文化类电视节目可视性和增强法律文化有效性传播的宝贵探索。  相似文献   

13.
建构完善的法律解释方法体系是中国法治实践走向深化的迫切需要,也是法学研究者长期以来追求的重要目标,但却一直未能如愿.法律工程思维的引入则为这一理想的实现提供了方法指引和手段依赖,为法律解释方法体系的建构在具体解释方法的整合、操作手段的规则化和多元价值的协合提供了支持,这是法律工程思维自身具有的综合集成性、建构性、设计性特质和求用导向能够引致的重要转变.  相似文献   

14.
趙旭東 《中国法律》2012,(3):23-26,79,83
如果不切断历史,中国商法可以追溯到1904年清末法律改革制定的《钦定大清商律》。《钦定大清商律》作为强国富民之利器的横空出世,开始了中国商法的艰难之旅。有人认为过去一百年的中国社会成为各主要法律体系的试验场。中国商法经历了清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百感沧桑,往事并不如烟。一百年前,中国被动打开国门的同...  相似文献   

15.
目的解释方法及其意义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陈金钊 《法律科学》2004,22(5):36-44
为克服严格法治的机械性 ,法学家提出了关于法律解释的目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确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律文本与法律价值的紧张关系。但是 ,法律的权威性及其意义的固定性则可能在解释中受到威胁 ,因而 ,为了达到既维护严格法治 ,又使法律呈现出灵活的价值选择 ,就必须有条件地应用目的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6.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法治建设的价值问题上我们应该有一个科学的认识,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法治建设的正价值,坚决摒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法治建设的负价值,使我们在法治建设上取得更辉煌的成就。  相似文献   

17.
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周旺生 《现代法学》2003,25(2):3-10
法律解释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整体中具有辐射性和跨越性的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法律解释权 ,解释法律应当遵循五道程序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就司法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现行法律解释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中 ,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成立的 ,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是否合法则存在疑问。现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以司法机关为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中国实际采行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司法机关都解释法律的二元化体制 ,前者是法律上的首要法律解释主体 ,后者则是实践中最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几十年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法律解释为数非常有限 ,倒是法律上处于其次地位的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为数甚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和主要的法律解释权 ,在逻辑上是成立的。然而逻辑上成立未必能完全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不足因而不能随时根据需要解释法律 ,它并不具体应用法律因而难以适时就法律应用特别是法律适用做出法律解释。转变这种状况 ,单用所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是不敷需要的。在法治发达的环境下  相似文献   

18.
质疑立法解释--兼为法律解释正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丽琴 《法学论坛》2002,17(3):21-28
本文从中西比较的角度分析了中国的立法解释现象 ,进而探讨了 :“法律解释”一词在东渐过程中含义已被篡改 ;立法解释 ,虽名为法律解释之一种 ,但究其实质 ,实是一种不规范的立法现象 ;这种认识上的混乱 ,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极为不利。  相似文献   

19.
论西方客观主义的法律解释传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西方法治在司法上追求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客观主义的法律解释理念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可谓根深蒂固。本文从法学知识论、哲学与政治基础和解释实践几个方面对这种解释传统进行了梳理、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20.
通向法治之途的方法论——与陈金钊教授第二次商榷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随着近代意义上的法治主义演进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主义,法治主义者对待法律解释的基本立场除了坚持反对之于字意清楚的法律文本进行解释外,亦承认了在法律文本文字不清楚的情形下允许法官进行法律解释的可能与必要,法治反对解释的立场仅仅对应于近代法治主义;所以,"法治反对解释"只局限于近代意义的法治内涵上,而不能普遍化为一般意义的法治目的与法治要求;原意主义方法论与"法治反对解释"并非一回事,它们各自皆有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原意主义、消极主义方法论,还是非原意主义、积极主义方法论,皆是通向法治之途的方法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