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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大代表性质的逻辑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 ,长期以来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 ,其中对人大代表的研究更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完善 ,还是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 ,首先都涉及到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 ,即作为人民权力的行使者人大代表性质的逻辑定位。一、关于代表性质的基本学说关于人大 (或议会 )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一直是政治学、宪法学研究的重点 ,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 :一是委托说 ,又称授权命令说、命令委托说 ,认为选民与当选代表之间类似私法上的委托关系 ,受委托的当选人必须严格遵从选区内选民的委托命令 ,不得在议会中另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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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因应人大代表与选民关系变化的制度途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代表制的原则可简要地归结为 :一小部分人管理政府 ,这部分人对选举他们的选民负责 ,他们的权力都来自选民。”维护代表与选民之间和谐而稳固的关系是推行代表制的基础 [1] ,在这一关系中选民是主导方面。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 ,选民政治意识的增长、利益观念的分化、选民结构的复杂化和对政府管理要求的提高等等 ,都给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带来了新的挑战 ,必须从制度上探讨相关的因应途经。 一、人大代表与选民关系出现的新挑战 1 .选民结构的复杂化 ,对人大代表联结选民带来挑战。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经济的跳跃式发展引发了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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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统称,是人大代表受选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具体途径。因此,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直接关系选民的利益。近年,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基层,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笔者认为,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应建立六项机制,把好六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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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我当选为虹口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并荣幸地于2011年11月再次当选。在五年的履职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人大代表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政府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反映选民正当利益诉求与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监督(政府)与被(选民)监督之间的关系,做一名群众信得过的合格的人大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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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票是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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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票是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但是,随着广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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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选民与代表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现实的利益关系 ,从法理上讲 ,二者的关系是相互给予利益 ,并逐步达到一种平衡状态。选民给予代表的利益是赋予人大代表以权力。“权力”实际上也是一种利益 ,它给人带来尊严、成就感、社会尊重 ,还有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资格。代表一旦依法当选 ,就获得了基本的利益。代表给予选民的利益表现为实现选民的权利 ,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到正常的实现和维持。需要指出的是 ,不少人把代表应“反哺”选民的利益 (即代表职责、义务 )以思维定势界定为“为民代言”。其实 ,这只是代表职责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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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只因开会晚了,不论青红皂白就交“罚款”,这样的规定显然不合法理。代表迟到,不是钱的问题,是责任问题,提高代表责任意识才是关键。毋庸讳言,人大代表是选民选出来代表广大选民参政议政,为民鼓与呼的。人大代表参会随时要维护所代表选民的利益。如果心中时时想着选民的利益,如果时时感觉到沉甸甸的责任,迟到要么不可能,要么是不可抗拒客观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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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栾国梁以区人大代表身份到颛桥镇光明村接待选民。来自第82选区的20余位选民获悉前来,踊跃向人大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为切实畅通民意,了解民情,栾国梁委托代表组工作人员在第82选区的黄一、黄二、光明等村提前几天张贴了21张代表接待选民的公告,告知选民接待的具体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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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制民主是由选民选举代表间接行使权力的民主。因此,代表与选民的关系成为代议制民主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关系,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基层人大代表选举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与广泛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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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听真心话,先做真心人。人大代表只有经常与选民保持联系,才能密切与选民的关系”。浦东新区凌桥镇人大代表用简朴的话语,道出了代表联系选民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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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票是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随着广大农村选区外出务工人数的日益增加,加之其他因素,委托投票的情况越来越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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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与选民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又代表具体的什么利益?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厘清,以充分体现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代表性"的困境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日趋强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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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选举法第38条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选举法规定委托投票制度,有利于选民行使民主权利,使因故不能直接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增加了一条实现自己民主权利的途径。在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委托投票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全面地看,委托投票制度实际运作状况如何,它对民主发展进程有何影响?为此,笔者对县乡选举中的“委托投票”现象及参选率问题作如下思考:思考之一:委托投票可划分为有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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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不仅有权利向自己选区的代表反映意见,而且有权利知道自己选区的代表递交了什么议案,为争取选民利益作了什么努力。缺乏选民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实际上就缺失了选民当家作主的载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