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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违约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与经济》2007,(2)
在理清航班延误概念的基础上,指出航班延误的法律性质属于民航运输合同的违约行为。根据华沙公约及我国民航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航班延误应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承运人证明其"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我国《民用航空法》采用华沙公约的措辞表述航班延误责任的承担及其免责,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其与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并不矛盾;在责任承担方式上主要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当延误是因为天气原因、空中管制原因、机场部分原因及突发机械故障等不可抗力事由造成的,承运人免除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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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而损失的赔偿只是辅助的形式;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质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时,才具有补偿的性质。由此看来,《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以实际损失的赔偿为原则。《民法通则》对于经济合同法的违约责任作了重大修改,确立了实际损失的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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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重要民事责任形式,是合同守约方得以获得利益的一种重要补救措施。违约金的设立对于充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保障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就违约金做了专门规定,本文结合该条对违约金性质做了探讨,并分析了违约金的主要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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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形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等,有时某个违约行为会引起适用两种以上的违约责任形式,此时不同违约责任方式能否并存,是司法实践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合同法企图解决这个问题,但许多规定并不明确,本文拟就不同违约责任方式的竞合适用作一探讨。 一、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金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质,二者能否并用取决于违约金的性质。关于违约金的性质,各国认识不同,大陆法系国家违约金既具有惩罚性又具有补偿性;而英美法系国家则是补偿性而非惩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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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当是典当合同中特有法律制度,构成绝当需同时具备行为和期限两方面的要件。绝当产生当物所有权移转和典当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后果,具有独立性、法定性和避险性的特征。绝当后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存在较大争议。绝当不构成对典当合同的违约。绝当后不履行附随义务可能产生违约责任,应采取参照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来支付违约金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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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德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3)
<正> 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条规定是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为了正确的理解和掌握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笔者谈点浅见。 一、什么是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归责。归责是指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事实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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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合同的救济,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上给予受损害一方的补偿方法。关于违约救济,内地和香港的规定有相似之处。诸如两地规定损害赔偿,可以撤销合同或实际履行等等,都对违约作出了补救措施。然两地对于违约补救的方法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内地《民法通则》或《经济合同法》没有出现违约补救的字眼,关于这部分内容散见于合同的效力、解除、违反合同的责任等章节中,而香港虽没有合同法的成文法,但根据无数判例而形成的合同法律制度中倒专门有违约补救的章节。下面具体谈谈几种违约救济方式: (一)关于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内地和香港对此所作的规定有差异。内地《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具有惩罚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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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服装进出口公司与某县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并规定了违约金比例。服装厂因尔电费被供电局停电一周,因此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服装,造成我公司无货向外商提供而遭违约罚款,损失较大。为此,我方要求对方按约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履行合同是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自己并没有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违约金,如果承担了违约责任就不再发行合同。请问,对方这种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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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2003,(7)
厂家允许我独家代理还能向第三人供货吗 编辑同志: 去年,我与某厂签订了一份由我在 本地独家代理销售产品的合同。经营至 今年,我发现本地另有两家同样销售该 厂产品的经销商。请问,该厂是否违约, 我该怎么办? 读者 王瑛 王瑛同志: 应该肯定,该厂的行为是违约的,你 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厂同一产品的经销商,即表明其未尽到 自己的职责,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即 违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 措施或赔偿损失。"此外,如果合同约定 了支付违约金,还必须支付违约金。继续 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 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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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调整规则是违约责任中适用较为普遍的重要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专门规定了违约金的司法酌减规则,既保持了以往法律适用规则的连续性,又新增、细化了合同主体、交易类型等酌定因素,明确了恶意违约情形下一般不予调整违约金等规则。有关违约金司法酌增的问题则需要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的规定,按照逆向思维的逻辑参照适用该司法解释第65条的规定,同时应遵循填平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厘清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也有必要协调不同违约形态下违约金调整规则与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间的适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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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是由双方约定的在违约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金钱,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本文只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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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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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属于广义的民事合同范畴,因而技术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必然要遵循民法当事人所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技术合同主体、客体及内容上的特殊性又决定了技术合同违约责任自身的特点,即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种有限责任,约定责任;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补充,实行过错推定的责任。一、技术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种约定责任“技术合同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合同的约定责任区别于经济合同的法定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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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见,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一种重要的常见的形式,也是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的一种补救方式。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的规定,《合同法》采用的是完全赔偿原则,即因违约方的违约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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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经济合同法》第31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们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赔偿损失就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由于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大.而对同。未规定违约金或更有违约金的规定,但违约金尚不能弥补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