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东方》2015,(4)
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可以起到预防法官恣意,避免司法擅断,实现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法治。而目前裁判文书存在着断言式说理、说理模式化、说理不当等现象,严重影响裁判文书功能的发挥。应当通过建立健全裁判文书说理性的制度、进行法官选拔制度改革、落实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等举措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  相似文献   

2.
司法裁判需要规范性依据,这是司法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在制定法规范不能满足司法解决纠纷的需要时,从法律的原则和社会生活中寻求规范的来源。民间规则在司法裁判中的合理运用可弥补国家制定法的不足,同时也是法官作出正当性裁判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法官作出的司法判决得到公众的普遍接受,提升司法公信力。当然民间规则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也是有限度的,对其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应保持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3.
曲升霞  袁江华 《求索》2014,(8):125-129
古罗马裁判诚信通过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实现对疑难案件的妥当处理,对当事人与法官提出诚信要求使司法得到尊崇,展示出巨大功能。后世诉讼法与实体法二元分离,裁判诚信仅表现为对实体法律关系的诚信裁量。近代以来现实需求促成了诉讼诚信原则的确立,裁判诚信复归圆满。在我国语境下裁判诚信价值的实现需要法官遵循统一诚信裁判观,对各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进行诚信裁量,运用自由裁量权弥补法律"漏洞",并诚信行使裁判权。发挥裁判诚信的价值才能真正实现诚信原则立法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法官良知是司法公正的原动力。在司法裁判这一双重认知系统中,法官良知是道德美德的表征,是职业伦理的内化,还是司法裁判的终极依据。将法官良知界定为兼具主客观因素的“主观良心”不会有损司法裁判的客观性。准确把握法官良知的主观性特征,可以在过程、结果两个层面保证裁判客观公正。法律文本的天生缺陷需要法官修补,修补效果取决于法律底线(合法性)与法官良知的共同作用。对法官良知的养成而言,奖励与惩戒有效但有限,还需要在道德提醒、义利平衡、认知负荷、团队合作等事项上作出调整。  相似文献   

5.
法意与民情     
司法裁判应兼顾法意与民情,但又不能毫无原则地接受民情的影响.司法裁判可以从承认法官释法的正当性,培育法官健全的法律感觉,,构建司法权威下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利用利益衡量方法实现民情与法的沟通、平衡和协调,严格司法程序以避免法官的恣意,准确把握情理引入司法的限度等方面着手,以期兼顾法意与民情.  相似文献   

6.
刘畅 《人民论坛》2012,(36):110-111
司法裁判中经常出现法官运用道德话语来说服或谴责当事人,这既体现了法律实际运行的需要,也体现了法律和道德共同调整社会生活的需要;但道德话语是一把双刃剑,在司法中,将道德话语作为法律话语的辅助性工具来使用,把握好道德话语使用的度,不走极端,才能使裁判获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工作者在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现象的同时,产生了过分强调程序公正的倾向,并导致司法裁判不公现象的增多。从实证的角度看.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基础和前提.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依归和检验标准,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会产生冲突,这时,法官就要根据价值衡量来决定取舍,不能简单地一律程序公正优先.也不能把实体公正作为惟一的追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在民事诉讼实务中要实现裁判的实体公正,必须在民事裁判结果中体现法律和情理的统一。以取得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法律公正与社会主流正义观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司法公信力的本质在于公众自发地信服与认可司法过程和结果。过度放大司法公开、公众参与的作用容易逾越法治的形式,在实质上以情理代替法理。司法走向专业化、精英化、职业化是提升司法质量与效率的必然,过分强调"融情于法"存在异化为"迎合民意"的危险,会加剧司法公信力的式微。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与指导性案例制度分别对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起到倒逼和激励作用,但可能加剧防卫型司法现象。舆论狂欢的反面往往是以法官为代表的官方话语的集体性失语。司法公信力的形塑应当从对民意的迎合走向对民意的弥合,在个案中由法官通过裁判文书的法律说理与逻辑推演,使正义被看见。  相似文献   

9.
王亚明 《岭南学刊》2008,3(2):60-63
对中国古代民事诉讼是否依法裁判争论较大,通过数据统计难以得出依法裁判的结论,对此应该辩证认识。古代中国表面上未能体现依法裁判既有当代人的理解问题,还受到立法因素、司法制度、结案方式、社会结构等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并未影响依法裁判的大格局。在当代中国,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一致的同时,不能因法律变通影响规则的确定性,应理顺民俗习惯与司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民事裁判不仅是争议得到合理解决的方式,也是经济、道德、法律、文化、思想等社会因素角力的结果。民事裁判不仅可以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还为我行我素的个体行为提供了可视可范的价值指引。如果仅仅从司法单一空间探讨民事裁判,很难把握民事裁判在社会中的全貌。文章站在结构主义的视角上,将民事裁判放置于社会结构框架内,解析民事裁判从法律缺位到法律融合、再发展至完善的历程,以此探析民事裁判不一样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11.
媒体作为我国刑事裁判权外部监督的重要载体,对司法运行的监督发展尤为迅速。媒体为了对刑事裁判权进行有效监督而夸张发布一些新闻报道却适得其反。媒体的肆意报道破坏了刑事裁判权的独立性,由此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媒体监督刑事裁判,有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透明度、有利于刑事司法权的独立以及有利于抑制刑事司法权的滥用来防止司法腐败,最终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通过对英、美、德媒体监督与刑事裁判权之关系的域外考察,提出媒体应当加强自身机制监督,同时法官和公众各自加强自身监督机制的构建,进而达到媒体与刑事裁判权协调。  相似文献   

12.
转型中国,法律规范冲突(法律冲突)对法治建设的影响愈加显著。在"司法中心主义"的要求下,此冲突也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立法问题而具有了更多的司法面向。此时,法官如何行使其"选择适用权"就提供了一条重要的冲突解决路径。区别于传统的立法方式,该路径以法律思维为引导,强调具体案件裁判中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以避免法官恣意积极探寻解释活动的适用规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法官后语”考察我国民事裁判文书改革的必要性,提出民事裁判文书改革应遵循合法性、公平性、规范性和繁简相宜的原则,我国民事裁判文书应着重从事实和理由两部分改革。因法官后语具有辅助性、非裁判性和非规范性特点,因此,应采用“后挂式”,在裁判文书的全文后面另行书写或增设附件,不适宜在一审程序中使用。  相似文献   

14.
民族自治地方的刑事司法运行效果对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实践中民族自治地方的刑事法官对于因少数民族习惯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并非仅依据法律规则作出裁判,其会利用自由裁量权在充分考量少数民族习惯、历史传统等因素的情况下,弥合少数民族习惯与国家刑法的冲突,从而作出使民族自治地方的群众能够接受的判决.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刑事法官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辩护律师对少数民族习惯的理解也是顺利办理案件的积极条件.通过研究,提出相关司法部门应发布涉及少数民族习惯犯罪的指导案例、建立以恢复秩序为目标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特点的刑事法官角色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法律修辞作为一门贯穿于法治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的能动司法方法,是法律思维的过程再现,也是对法治建设中制度性规则和思维性规则的遵守。修辞方法不仅体现为微观领域的说服技巧,而且也是宏观领域中的论辩活动。在裁判过程中,通过"可接受"的前提选择和"可废止"的形式构建从而实现特定语境中的主体间说服,以"讲法说理"的方式弥补着法官裁判中解释和推理等司法方法的机械被动或价值缺位,从而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树立起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过程中实现司法裁判的人文价值关怀。  相似文献   

16.
2.刑事司法解释的效力【裁判规则】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依附于对应的刑法,可以适用于其发布之前的犯罪行为,但针对同一问题先后有不同司法解释的,要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司法解释有法定的形式,符合条件的才能在裁判文书中援引,其他规范性文件只能作为裁判论理依据。以上所论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是针对刑法的适用而言的,解决的是立法发生变化时法律选择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7.
近来得以昭雪的冤假错案大多具有一个共同点,即存在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拒不遵守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现象。应当努力拓展审判中心主义的第二维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程序法事实裁判和证明制度。遏制办案机关程序性违法行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裁判权的延伸,限制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完善程序法事实裁判和证明的中国制度设计,规范司法人员依法实施诉讼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相较于刑事裁判文书关乎当事人生命、自由的生杀予夺,很多人觉得,民事裁判文书看起来柔和多了。那是不是就代表法官制作民事裁判文书的难度要小很多?当然不是!  相似文献   

19.
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并且在实现个别正义、保证刑法的灵活性、适应中国国情等方面彰显出独特的价值.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与立法的详密程度、刑事政策、法官的素质等因素密切相关.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官不当行使该权力出现了量刑失衡、司法腐败等负面效应.因此,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加强刑事司法解释、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制定量刑指南、改革裁判文书以及提高法官的素质,应当成为我国规制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0.
周恺 《民主与法制》2014,(33):38-39
在所有公文中,裁判文书的署名是比较有特点的。虽然加盖法院的公章。但裁判文书署的却不是单位名称。而是法官个人的姓名。虽说我国是法院独立审判而非法官独立审判,但这署名却忍不住流露出本性:司法从技术上讲就是件个人的事情,无法集体做,所以裁判文书上都是个人署名。近代唯一的例外是“文革”时期,不署名。咱们国家还让法院盖个章,美国法院的文书只要法官签名就是正式文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