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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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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所说的行政立法“根据”,是指宪法和组织法(即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下同)所规定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要根据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还有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下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的地方政府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此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其上位法为根据,“根据”应当是行政立法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在实际上,无“根据”地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学者也认为:行政机关对于某些行…  相似文献   

2.
地方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行政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办法、标准、规则、解释等。地方人民政府大量的行政事务仅仅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调整是不够的,由于行政管理量大面广、复杂、具体,要搞好行政管理工作还必须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使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具体化。而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行政行为是  相似文献   

3.
<正> 地方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行政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地方人民政府的大量行政事务仅仅依靠法律和行政法规调整是不够的,还必须结合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使法律和行政法规具体化。我国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的情况比较复杂,全国每年制定的规章数以万计,  相似文献   

4.
论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 抽象行政行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学理概念,理论界给抽象行政行为新下的定义并不一致.例如,有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有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和事项所采取的行为;还有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等于行政立法行为,即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正> 《宪法》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务院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中央各部委有部门行政规章的制定权,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级人民政府,省会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有权制定规章。近年来在改革开放中,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了大量行政法规、规章,这些法规、规章已经成为政府领导改革、保证新旧体制顺利交替的有效手段,成为为适应新的经济体制而形成的新的行为规范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6.
行政立法是指行政立法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统称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本文所称行政立法,采用的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中央和地方专门立法机关制定行政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含经济特区法、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活动,也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全  相似文献   

7.
行政立法一般有两种解释:一种指国家制定一切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全部活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行政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管理法规的活动;另一种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本文所述的行政立法是后一种意义上的。由此,政府的行政立法职权也就是指政府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政府行使职权的实际情况,这种行政立法职权目前已成为政府的重大职权之一,该项职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相似文献   

8.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抽象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二是抽象行政行为能够反复适用;三是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它往往需要以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介入方可执行。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上至国务院,下至乡政府,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它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比具体行政行为更大。因此,抽象行政行为应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法学理论…  相似文献   

9.
瑕疵行政规章形态与成因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规章,在我国指法律授权的一定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我国的宪法、组织法等明确规定,只有国务院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才能成为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①国务院的若干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3款推定,也具有制定行政规章权。在我国,行政规章属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十分突出:首先,行政规章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现代社会中行…  相似文献   

10.
地方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地方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为调整地方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而制定的具有区域性法律约束力和行政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14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规定的各计划单列以及其他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各经济特区政府制定的规章,人民法院也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但以不同法律和上级法规相抵触为限。为此,制定规章必须遵循法定(特定)的步骤和方法。它应包括:提出规章草案、审议批准规章、发布规章等基本程序。关于提出规章草案问题,有实体条件和程序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行政立法是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立法行为是一种最重要的抽象行政行为。但在行政立法之外存在着与之密切联系的另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它就是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措施的行为,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由于其与行政立法同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更由于其在行政管  相似文献   

12.
姜颖 《中外法学》1999,(3):39-45
<正> 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术概念。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其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是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这一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机关针对某特定对象采取的行为,具有对象非特定性、效力的未来性和规范的反复适用性三个特征,因此被称为抽象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程龙 《行政与法》2006,(3):86-87
行政机关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均属于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抽象行政行为,这类行为称为普遍性行政措施。作为法律实践策略,可以将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定义为行政立法行为,从而将其排除出抽象行政行为范畴。  相似文献   

14.
非行政立法的抽象行政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行政行为,特别是对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原行政行为研究,正在深入之中,本人就此课题谈谈看法。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可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的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针对普遍的不特定的对象所作出的可以反复适用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为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等针对特定的、个别的对象而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对同一或  相似文献   

15.
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依据制定主体的不同,规章可分为部委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它既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之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解释的基本范畴及其分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有效解释。现行法律解释体制中,行政解释的主体是拥有法规、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其抽象解释权依附于制规权而取得,具体执行解释权则源于法的授予;不具有制规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授权亦可作为行政解释的主体。行政解释包括对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对行政法规、规章的解释;既有对本机关制定法的制定解释,又有对上级制定法的执行解释,以及对下级规章冲突的裁决解释  相似文献   

17.
有关行政规章若干问题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行政规章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根据制定主体不同,可以分为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自现行宪法确认行政规章的法律地位之后,行政规章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中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行政规章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也日趋引人关注,有些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国家法制的统一和规章执行的实际效果。本文拟就有关行政规章的若干理论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期与学术界同仁商榷。一、关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否有权制定部委规章我们知道,行政规章作为行政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已成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须臾不能偏离的合法性依据。如果立法者大笔一挥注销所有现行的行政规章,那么行政机关在许多  相似文献   

18.
制定行政规章是一种行政行为,不能认为规章是法律。法律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所谓特定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立法机关和授权立法的国家机关;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是指司法强制力。规章不是由法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而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制定规章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权的具体运用,是一种执法行为,是适用法律的行为;再加上规章不能赋予自身以独立的司法强制属性,所以,规章不具有法律所具有的主要的特点,不能叫法律。由于我国国情复杂,  相似文献   

19.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行为本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将不允许委托的行政职能予以委托的行为。这里所称的"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在自己缺乏条件直接实施某个行政行为时,委托其他组织以其名  相似文献   

20.
授权立法是我国在创制法律、法规和规章过程中使用比较多的一种立法形式。根据我国立法体制,宪法和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员会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规章。但在立法实践中,为了满足紧急情况的需要或者为了解决具体问题等,有立法权的机关往往把自己立法权限内的立法授予同级或下级相关机关或组织制定。譬如,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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