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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二重买卖导致房屋出卖人、第一购买人和第二购买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大量发生。因此,有必要在分析购买人与房产出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的法律关系、厘清债权和物权间关系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在不违背自由买卖的市场交易原则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护第一购买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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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成熟,商品房买卖陷阱可以说层出不穷。在购买商品房中,期房又占有绝大部分份额,而期房由于未建设完毕,又为不良开发商设置陷阱提供了更大方便。一般消费者面对纷繁复杂的专业术语和开发商强大的宣传攻势,往往不知所措。
房地产买卖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法律问题确实很多,要比较全面地审查相关问题不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确实有些难度。但是,作为一般的人士也并非完全就无从下手,无从防范。如果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关注,应该可以大大防范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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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成熟,商品房买卖陷阱可以说层出不穷。在购买商品房中,期房又占有绝大部分份额,而期房由于未建设完毕,又为不良开发商设置陷阱提供了更大方便。一般消费者面对纷繁复杂的专业术语和开发商强大的宣传攻势,往往不知所措。房地产买卖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法律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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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渐成熟和银行利率的连连下调,许多市民对购买期房显示出良好的信心。而期房的畅销对买卖双方都有利,它可以减少开发商的投资压力,从而有可能更大地降低价格。自然,对消费者而言: 期房的潜在优点多 首先是价格优势。据了解,一般来说,买期房相比买现房而言,在价格上大致上可优惠10%以上。10%的优惠其实很大了,比如一套卖价20万元的房,则可以便宜2万元左右。因此说,在如今利息连连下调的今天,买期房其实也是一种投资。第二大优点是房型设计上的优点,从市场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商们对设计是十分看重的,因为设计是市场是否畅通的一个关键点,所以相对而言,期房的设计大多避开了现阶段现房的设计弱点。与此同时,还进行了部分改革,它的设计绝对比现房有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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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30-33
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的理论研究与探讨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而兴起的,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转让中,存在商品房预售这种特殊的买卖方式。因在建工程的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而购买期房面临的风险比一般购买现房的大得多。在我国商品房预售领域里引入预告登记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房地开发企业的预售行为,也即预购人与预售人办理了预告登记之后,预售人对该房屋所为的其他处分都在此债权范围内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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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付款准备买下他人二手房独家销售的房产商,却又反悔不愿再履行买房协议,导致他人的二手房价格大幅缩水,比原价下跌10.13万元。为此,法院在判决该房屋委托销售协议书终止履行的同时,还判决由上海华粤房产经纪公司赔偿刘先生房屋贬值差价款10.13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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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有一种观点认为,“居者有其屋”就是应当使每个市民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舒适住房。其实住房需求并不等于买房需求,也就是说,有房住并不等于要有自己的房住。即使发达国家也不是人人都有自己名下的住房,也不是所有买得起房的人一定会去买房。从国际经验来看,只有少数居民能够购买得起新建商品住房,大多数居民通过从住房二级市场购买二手房以及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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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2015,(4)
<正>(州政办发[201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5号),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鼓励合理的住房消费鼓励各县市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含一、二手房)、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住房(包括增加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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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保险往往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认为无论是购买工伤保险还是购买商业人身保险,都是给员工的一份保障。单位也都是尽了应尽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为员工仅购买工伤保险,或仅购买商业人身保险的现象相当普通。那么,如果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的是商业人身保险,员工发生工伤获得商业人身保险赔偿后。能否再向单位进行工伤保险索赔?一起涉及投保商业险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引出法律问题——商业人身保险能否替代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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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性质的所有权保留在破产法中主要体现为破产取回权。在破产程序中,其不必按照别除权即《破产法》第109条规定来处理,而直接依据《破产法》第38条规定取回。在买受人为破产人时,出卖人可直接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回权;在出卖人破产时,破产管理人可以催告买受人提前清偿剩余价款以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若买受人未为提前清偿,则标的物由破产管理人取回。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作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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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希尔顿美国 《今日中国(中文版)》2013,(4):52-53
最近的举措将向二手房交易行为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并进一步提高首付要求和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限制。消息传出,国内关于买卖双方近乎疯狂的加快交易的行为充斥国内各大报章媒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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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人孟某是正规工程机械本科毕业,自学精通了德语、英语和印尼语,有一份收入可观的工作。农村出身的他家庭条件不好,去年又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经济重压下的他竟想到了盗窃写字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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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几个月前,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公证,但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份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我们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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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从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23-25
法定先买权作为财产权,可以成为侵权行业的客体。侵害法定先买权,是诣出卖人或第三人由于过错妨害法定先买权的实现,造成法定先买权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客体为特殊物权,侵权行为人可能是出卖人,也可能是第三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主观心理状态出卖人为过失,第三人为故意;违法行为主要指违反法律对先买权人的具体规定;损害事 实为先买权人优先于他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机会的丧失。侵害法定先买权,既可能由出卖人或第三人单独承担责任,也可能由出卖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