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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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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讨论当事人陈述中的真实陈述义务,真实陈述义务是对当事人自由处分权的适当限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就必然要求在当事人陈述制度中确立真实陈述义务。应该采取主观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对真实义务的违反,对于真实义务的违反不能适用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制裁,而应以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拘留为最终手段。  相似文献   

2.
要充分发挥诚实信用原则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就必须重视诚实信用原则的制度设计。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的制度设计既有积极条件,也有消极条件。诚实信用原则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诚实信用的立法、执法与司法机制,国家公务行为的诚实信用机制,诚实信用的中介服务机制,诚实信用的信息机制,诚实信用的社会监督机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处罚机制等。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经济活动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又具有不确定性 ,在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时 ,法官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运用该原则维护社会公正 ,尤其是制止回避合同义务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反暴利及其法律适用的思考钟明霞一、引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鼓励了人们交易的积极性。在这种自由交易过程中,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理应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但违反交易规则、不讲诚实信用甚至公然欺诈的现象却比比皆是。有人误以为,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6.
本文案例启示: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主观意识和客观行为上讲求诚信、信守承诺,以维持各方利益的平衡。诚实信用原则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益、调动司法者的创造性和能动性。同时为保障该原则的有效实施,应合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完善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随着整个社会对诚实信用的渴求,在民事诉讼法律界也出现了是否应在民事诉讼法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激烈争议。一切的法律制度的移植都必须与一国的国情相适应,我国既没有平等、自由的思想渊源,又缺乏法治文化传统,现行的诉讼结构还没有达到当事人主导的程度,当事人的处分权和辩论权保障还不如人意时,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缺乏法理基础和现实基础,我国不宜贸然确立诚实信用原则。  相似文献   

8.
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争关系”之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为目标。而以直接竞争关系为前提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会使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因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应当将违反禁止性竞争法条款的直接竞争关系纳入其规制范围 ,而且还应当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以主动进入争夺交易机会、促进他人竞争和直接侵害消费者或公众利益等方式构成的间接竞争关系也纳入其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9.
诚实信用原则和现代社会法治目标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在现代社会中,从契约法内发展起来的诚实信用准则已成为现代各国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及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交往的基本法律规范。我国《民法通则》和一系列经济法规也都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近颁布的《合同法》第6条再次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之所以受到各国立法的普遍重视,是因为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功能:(一)限制不当契约自由。契约自由在促进市场交易的效率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它无力消除与市场竞争相伴随的各主体之间为追逐私利而彼此…  相似文献   

10.
论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区别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飞 《法商研究》2005,22(2):124-129
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相同、功能类似,适用范围均呈扩大趋势,这要求我们准确把握两者在适用上的区别。在实践操作时,根据对法条的文义解释,从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行为上的区分适用,可以看出两原则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律效果不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导致法律行为无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律行为仍然有效,但须限制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这种区别的根源在于行为的反社会性强弱不同。  相似文献   

11.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上.一种利益应受保护并不构成该利益的受损方获得民事救济的充分条件。商业机会虽然作为一种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法益.但本身并非一种法定权利。而且交易的达成并非完全取决于单方意愿而需要交易双方的合意.因此他人可以自由参与竞争来争夺交易机会。竞争对手之间彼此进行商业机会的争夺是竞争的常态.也是市场竞争所鼓励和提倡的。对于同一交易机会而言,竞争对手之间一方有所得另一方即有所失。利益受损方要获得民事救济.还必须证明竞争对手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只有竞争对手在争夺商业机会时不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可以合理预期获得的商业机会.才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商业道德要按照特定商业领域中市场交易参与者即经济人的伦理标准来加以评判,它既不同于个人品德,也不能等同于一般的社会公德。所体现的是一种商业伦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求的商业道德必须是公认的商业道德,是指特定商业领域普遍认知和接受的行为标准,具有公认性和一般性。即使在同一商业领域。由于是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公认的商业道德也应当是交易参与者共同并普遍认可的行为标准。不能仅从买方或者卖方、企业或者职工的单方立场来判断是否属于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到个案中的公认的商业道德.应当根据特定商业领域和个案情形(如特定行业的一般实践、行为后果、交易双方的主观状态和交易相对人的自愿选择等)具体分析确定。作为具有学习能力的劳动者.职工在企业工作的过程中必然会掌握和积累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除属于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外。这些知识、经验和技能构成职工人格的组成部分,是其生存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基础。职工离职后有自主利用其自身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的自由.因利用其自身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而赢得客户信赖并形成竞争优势的。除侵犯原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情况外.并不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在既没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又没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劳动者运用自己在原用人单位学习的知识、经验与技能为其他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服务的.不宜简单地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原则规定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12.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民法学者一般都十分强调其在民法中的特殊地位,甚至有学者推崇其为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谓之“帝王条款”。当前,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论述总是会和法官自由裁量权联系在一起,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上尚有问题值得探讨。一、诚实信用原则并未具有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功能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功能的看法,直接取决于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按照徐国栋先生的看法,我国民法学者就如何理解诚实信用原则形成了“语义说”和“一般条款说”两种观点。“语义说”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诚实不欺、恪守信用的要求。“一般条款说”  相似文献   

13.
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特征对商品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目前我国大陆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人们对它的认识也不尽一致.笔者认为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商品经济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诚实竞争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竞争行为.根据这一定义,不正当竞争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4.
论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诚实信用原则,本是以商业习惯形式存在的市场经济中商人之间进行交易所遵循的道德准则。如今,已成为合同法的基本准则,并被誉为“帝王条款”。①其地位之显赫可见一斑。一、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发展(一)合同诚实信用原则源于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  相似文献   

15.
民法、商法、经济法产生于市场经济中,同时又对市场经济起着调整作用。契约自由、产权制度、竞争自由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三大基本原则,构成市场经济的三大支柱。这三种制度不是各自独立的,契约自由、产权制度与竞争自由之间虽然存在冲突,但在市场经济中相辅相成,相互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市场经济中,民法调整社会关系主要依靠任意性规范;而经济法是由大量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组成,并规定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制裁。一方面,民商法保障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经济法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  相似文献   

16.
张晓为 《行政与法》2004,(11):126-12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其基本理论为:诚实信用原则。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就是对损害信赖利益的赔偿。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存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的前契约义务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7.
论新合同法中的合同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即将面世的第一部统一合同法 的两大主线。合同自由原则以个人为本位,鼓励人们积极地利用合同实现自我意 志,自由的赋予能够唤醒和弘扬人的主体性,为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拓展了广阔的 空间。诚实信用原则则以社会为本位,追求衡平正义,要求人们在尊重他人利益和 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己的利益,对合同自由原则起到引导和矫正的作用。合同 自由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结合,适应了现代民法由个人本位迈向个人本位与社会 本位相结合的潮流,二者互为依托。彼此相补,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共同构筑了我国 新合同法这座大厦。因而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及其在新合同法中的地位,是解读这 部新合同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8.
质疑“帝王条款”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自民法通则规定诚实信用原则以来 ,“帝王条款”之说日益盛行 ,因梁慧星、徐国栋两先生鼎力拥戴 ,信者从者如云 ,几无不服诚信原则的帝王之尊。然查诚实信用原则 ,原为一小吏 ,栖身于德国民法典的债之履行 ,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台湾地区民法典虽提升其为民法基本原则 ,但亦未冠之以现代民法最高指导原则 ①之名 ,何以有今日之身价 ?梁慧星先生答曰 :“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质在于授予法院自由裁量权。”②这就有问题了。首先 ,诚实信用原则能否授予法院或法官以自由裁量权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法官之作用不一 ,人所共知 ,但一般认为 ,自…  相似文献   

19.
强制缔约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制缔约制度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与合同自由、竞争自由形成相互补充的关系。强制缔约可以划分为如下类型:首先,在重要的民生保障部门规定法定的绝对强制缔约制度,保障民事主体的基本生存;其次,在反垄断法中,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保障市场开放性的角度出发规定强制缔约;再次,依据保护消费者和保障人格平等原则,在违反善良风俗原则前提下可以适用强制缔约制度;最后,基于宪法基本权利之于民法的效力,也可产生强制缔约义务。合同法有必要在总则中统一设立强制缔约的一般规定。  相似文献   

20.
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秀清 《河北法学》2006,24(3):10-17
毋庸置疑,在民事诉讼中需要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然而,如果我们不本着客观的态度认真审视诚实信用原则,而盲目地一味扩大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功效,甚至将其诠释为实质上授权法官自由裁量权,其结果势必与希望确立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目的背道而驰.结合司法权理论、诉讼模式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涵及其功效等进行系统的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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