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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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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  相似文献   

2.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进展,国家急需制定各项法律,以适应国家建设和国家工作的要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些部分性质的法律,不可避免地急需常务委员会通过施行。为此,特依照中会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九项的规定,授权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的精神、根据实际的需要,适时地制定部分性质的法律,即单行法规。  相似文献   

3.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  相似文献   

4.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相似文献   

5.
各位代表:这次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完善国家的领导体制和政治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对国家机构作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规定。同时,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因此,需要对同宪法相配合的有关国家机构的几个法律作相应的修改或者重新修订。这次提请大会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草案)》,是在一九五四年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基础上,由全国  相似文献   

6.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作出明确规定。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宪法》第六+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六项:(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相似文献   

7.
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次修宪是在1982年宪法及1988年和1993年两次修宪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发展所作出的,意义十分重大。目前,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在四川各地广泛开展。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对于推进我们的各项工作,促进四川的全面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贯彻实施宪法正确把握四川省情特征宪法修正案中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反映了我们党、我们国家对社会主  相似文献   

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1954年9月建立的。近三十年来,它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在四个宪法文件中清楚地反映出来。一、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个根本性质和崇高地位是不变的,新宪法和以前的三部宪法的规定基本一致。但四个宪法文件亦存在着某些差别:(1)宪法历来规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唯独1975年写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是当时“左”的思潮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国家宪法日"由来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一天,八二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32年过去,社会主义中国的法治建设,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抵达一个新的高度。作为厉行法治的一个象征,国家宪法日的确立,再次彰显执政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相似文献   

10.
王晓岭 《前沿》2007,(10):148-15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不得与宪法规定相冲突,但是最近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就不必遵守宪法的规定。产生这种错误观点的原因,是由于观点的持有者没有搞清楚法律的本质和宪法与法律的制定程序。法律的本质是由其执行的职能决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制宪机关,又是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进行制宪议程的时候就是制宪机关,在进行立法议程的时候就是立法机关。  相似文献   

11.
我们是人民主权论者.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5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光辉历程充分证明,深深植根于中国国土之上的这一最高宪法原则,是经得住国际和国内斗争风雨考验的,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最根本的政治保证.……  相似文献   

12.
1、如何理解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国家性质决定了只有人民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权力是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大代表是人民经过民主选举产生,派往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但哪些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宪法虽然有所规定,但却不很具体,理论界的意见也不很一致。为了和大家讨论,本文想以宪法规定为依据,结合十多年来的立法实践,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谈些粗浅看法。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从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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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也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相似文献   

15.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并予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世瞩目。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宪法必须在保持稳定中与时俱进,在与时俱进中保持稳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统帅地位,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这种特殊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宪法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当然,保持宪法的稳定,不等于宪法公布以后就保持一成不变,宪法的稳定和宪…  相似文献   

16.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是通过执行代表职务实现的。因此,研究和探索人大代表如何有效地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于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积极意义。一、从国家性质、历史使命、时代要求,认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大意义我国《宪法》和《代表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相似文献   

17.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使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当前各级领导需要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  相似文献   

18.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确定下来。这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对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和首要之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依法治国的含义决不是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以权治民"。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是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治理国家,其中包括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运作和行为,也就是"依法治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它将人权置于重要地位,把保障人权作为重要内容。我国宪法对人权所作的保障,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 一、我国宪法保障人权具有广泛性 我国宪法保障人权的广泛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保障享受人权的主体是全体中国公民。我国宪法第一、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相似文献   

20.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和法律对这些国家机关进行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行使审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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