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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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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监狱学刊》2010,(1):87-87
俞吾金在2009年第4期《探索与争鸣》上著文《传统性善论中的不合理因素》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四种代表性的人性理论:1.“人性无善无恶论”(告子);2.“人性有善有恶论”(世硕);3.“人性本善论”(子思、孟子);4.“人性本恶论”(荀子)。经过反复争论,“人性本善论”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取得了主导性地位。  相似文献   

2.
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 ,以“礼法合流”、“以礼统法”为特征 ,经历了“礼法对峙”———“礼法合流”———“以礼统法”之漫长的文化流变。本文试图从展示中国法律思想特色之形成、发展、成熟的过程入手 ,揭示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及其思想传统 ,从而为现代法治及其思想体系的建立提供历史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先秦时期法律文化的形成、演变与发展奠定了以后两千多年中国封建社会法律文化的基础。在经历“礼治”、“‘法治”、“礼法合治”三种形态演绎之后,中国古代法文化趋向成熟,中国古代法律由然而生。“礼治”形态始于般商,盛行于西周,至春秋衰落。夏礼、殷利、周礼一脉相承。它是建立在‘将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①的基础之上,是‘王权天授”的神权政治和“国家一体”的宗法制度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本质上具有法的属性,发挥着法的效用c但奴隶社会“札”的规范在一定条件下又由社会舆论保证实行泥而又具有道德和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罗斌  刘少夫 《法制与社会》2011,(30):16-16,20
以儒学思想为核心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对世界法律文化和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学是以“仁”思想为形上依据的,这一点已成为学界共识,但儒学“仁”思想的源流及含义并不清晰,见仁见智。本文以文献研究与分析论证相结舍的方法,对儒学咋,思想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揭示出“天-道-天(道)人合——仁”这一中华传统文化(包含法律文化)形上依据的发展过程。本文介绍的是“天”思想在《易经》、《尚书》、《诗经》等原始文献中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金开诚在2006年11月2日的《光明日报》上撰文《中华传统文化的四个重要思想及其古为今用》说,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容非常丰富复杂,其中有四个思想最为重要,也最有概括性。这就是:1.作为基本哲理的阴阳五行思想;2.解释大自然与人类社会关系的天人统一思想;3.指导解决社会问题的中和中庸思想;4.指导如何对待自身的修身克己思想。  相似文献   

6.
我国著名法史学家杨鸿烈先生曾对中华法系作了如下论述:“中华法系者,盖指数千年来支配全人类最大多数,与道德相混自成一独立系统且其影响于其他东亚诸国者,亦如其在本部之法律制度之谓也。”唐律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它代表了中国古代立法的最高成就。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唐律疏议》这部法典给予了高度重视,中国、日本、韩国以及欧美等许多国家的学者发表了众多研究成果,对现存《唐律疏议》的制作年代、版本流传、立法思想、条文内容等进行了认真的探讨。但是到目前为止,法史学界对于现存的元代刊本《唐律疏议》究竟是永徽四年(653年)的《永徽律疏》还是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的《开元律疏》仍存在着重大分歧。值得庆幸的是,二十世纪初,在中国西北敦煌的藏经洞发现了部分唐律、律疏的残卷;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新疆吐鲁番的阿斯塔那等地又发现了一些唐律、律疏的残卷。  相似文献   

7.
杨师群 《北方法学》2010,4(2):118-125
荀子思想在有关性恶、法制方面颇有创意,其礼法融合、圣王之治诸内容成为中华法系之内核。然而论及法为工具、礼为根本的基础上演化出的“化性起伪”、“君上之势”、“圣王之治”等有关的政治法律思想时,其思路却相当幼稚,使中国的制度文化深陷专制之泥潭。  相似文献   

8.
《六韬》的法贵责上思想范维贞《六韬》一书是“吸收兵家及诸子兵论精华,集先秦军事思想之大成,具有独立体系的重要兵书”(《中华大书典》)。它成书于战国中后期,对此书真实的成书年代,历来存在争议。主要在战国后期与吕望的思想有深广的渊源继承关系,有博采广纳、...  相似文献   

9.
先秦思想文化与中华法系之源流南玉泉任何社会的法律体系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背景下产生和发展的,尤其是一种思想文化被统治者所利用,所推崇的时候,情况更是如此。①如阿拉伯法系是以《古兰经》为蓝本而构成的,印度法系亦具有宗教影响的色彩;同样,中华法系亦不可避...  相似文献   

10.
2006年4月8日,受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邀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国钧在河北艺术中心作了题为《公民与政府》的主题演讲,从八个方面诠释了他对法治的理解,深入浅出地为普通民众进行了一次法治启蒙。这八个部分是:(1)“本”与“末”——“官本位”与“民本位”;(2)“力”与“利”——“公权力”与“私权利”:(3)“力”与“力”——以权力制约权力;(4)“力”与“序”——以程序制约权力;(5)“法”与“法”——法制的统一及相互关系;(6)“法”与“理”——“合法”与“合理”;(7)“法”与“行”——“法之立”与“法之行”;(8)“行”与“果”——行为与效果的统一。由于张国钧的演讲视角独特、通俗易懂,他又应邀在多个地方演讲了十几次,受到广泛好评。现将最后一次演讲辞的三、四、五部分整理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1.
《研究生法学》2009,24(5):F0003-F0003
每一份刊物自有传统与品质,其生命在于延续与坚守:延续者,是精神之传承与使命之传递,经时间历练而成一种“传统”;坚守者,是态度之明确与立场之坚定,经时间淬炼而成一种“品质”。历经二十三载风雨路程,在历届编辑与读者的精心呵护培育下,《研究生法学》(研法)因延续传统与坚守品质而永葆其特色鲜明的生命色彩。  相似文献   

12.
《研究生法学》2010,25(3):F0003-F0003
每一份刊物自有传统与品质,其生命在于延续与坚守:延续者,是精神之传承与使命之传递,经时间历练而成一种“传统”;坚守者,是态度之明确与立场之坚定,经时间淬炼而成一种“品质”。历经二十三载风雨路程,在历届编辑与读者的精心呵护培育下,《研究生法学》(研法)因延续传统与坚守品质而永葆其特色鲜明的生命色彩。  相似文献   

13.
《研究生法学》2010,25(2):F0003-F0003
每一份刊物自有传统与品质,其生命在于延续与坚守:延续者,是精神之传承与使命之传递,经时间历练而成一种“传统”;坚守者,是态度之明确与立场之坚定,经时间淬炼而成一种“品质”。历经二十三载风雨路程,在历届编辑与读者的精心呵护培育下,《研究生法学》(研法)因延续传统与坚守品质而永葆其特色鲜明的生命色彩。  相似文献   

14.
《研究生法学》2009,24(4):F0003-F0003
每一份刊物自有传统与品质,其生命在于延续与坚守:延续者,是精神之传承与使命之传递,经时间历练而成一种“传统”;坚守者,是态度之明确与立场之坚定,经时间淬炼而成一种“品质”。历经二十三载风雨路程,在历届编辑与读者的精心呵护培育下,《研究生法学》(研法)因延续传统与坚守品质而永葆其特色鲜明的生命色彩。  相似文献   

15.
管子(公元前723-公元前645),名夷吾,字仲,春秋初年齐国政治家。当今学术界有人称他是“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哲学家、法家的先驱、管仲学派的创始人。”《管子》是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其中,首次提出了“以法治国”思想,并对立法、执法和守法进行了系统阐述。本文仅对《管子》的立法思想进行梳理,并对立法思想进行探讨,发掘其历史价值和启迪作用。  相似文献   

16.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122票赞成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就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记者走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专家。问:国家赔偿理论是怎样沿革的?答:国家机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一个沿革过程、国家赔偿理论由全面否定。发展为相对肯定,又进入全面肯定。在奴隶、封建专制制度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权至上,朕即国家,无人敢问津国家赔偿。资本主义初期仍为“国王不能为非”,“主权免责”,国家责任被全面否定。随着近代民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解读与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旭 《证据科学》2013,(6):724-730
本文就《人体损伤程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立法本意、“重伤一级”与残疾等级的对应关系、标准框架、标准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等内容,予以解读。本文作者认为,(1)《标准》满足了司法审判中对“严重残疾”予以医学界定的需求,其中的“重伤一级”即是对“严重残疾”的明确界定。(2)对比分析显示:“重伤一级”的24个条款中,有23个属“严重残疾”状态,其残疾等级分属“1-4级”。(3)《标准》延续了原重伤、轻伤标准的鉴定原则不变,并修订大量条款,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4)《标准》大量吸纳了国际上ICF、GEPI等残疾分类的新理念,更具有进步性。当然,研究显示,标准亦存在一些技术问题:(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技术标准的形式要件要求;(2)标准条款之间有不平衡、不严谨的现象;等等。预测:在未来的几年内,对《标准》条款的解读、争议、规制,将是中国法医临床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8.
张国钧 《政府法制》2008,(22):20-22
2006年4月8日,受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邀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国钧在河北艺术中心作了题为《公民与政府》的主题演讲,从八个方面诠释了他对法治的理解,深入浅出地为普通民众进行了一次法治启蒙。这八个部分是:(1)“本”与“末”——“官本位”与“民本位”;(2)“力”与“利”——“公权力”与“私权利”;(3)“力”与“力”——以权力制约权力;(4)“力”与“序”——以程序制约权力;(5)“法”与“法”——法制的统一及相互关系;(6)“法”与“理”——“合法”与“合理”;(7)“法”与“行”——“法之立”与“法之行”;(8)“行”与“果”——行为与效果的统一。由于张国钧的演讲视角独特、通俗易懂,他又应邀在多个地方演讲了十几次,受到广泛好评。现将最后一次演讲辞分三次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9.
请求权竞合并非单纯的实体法问题,其之彻底解决需要程序法的辅助与协力。《民法典》第186条的诉讼实施规则一直处于空缺状态,本条中对探求诉讼实施规则起着关键作用的“选择”一词有待作出全面解读。本条中的“选择”,意在强调受损害方择一选择之自由,而非选或不选之权利;其意在宣示对实体上“请求权竞合论”和程序上传统诉讼标的理论的认可;其时点确定的不同也将对应不同的诉讼制度。《合同法解释(一)》所创设的“起诉时选择”之方式存在诸多弊端,实不宜再将其作为诉讼实施规则。坚守法的立场,以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对接本条的诉讼实施最为合理。客观预备合并之诉的合法性在我国虽遭质疑,但在现行规范下,实际已经形成了支持其存在的规范群。以客观预备合并之诉对接本条的诉讼实施,尚且需要合并管辖、释明和诉讼费用等制度加以辅助。  相似文献   

20.
2006年4月8日,受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等主办单位邀请,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国钧在河北艺术中心作了题为《公民与政府》的主题演讲,从八个方面诠释了他对法治的理解,深入浅出地为普通民众进行了一次法治启蒙。这八个部分是:(1)“本”与“末”——“官本位”与“民本位”:(2)“力”与“利”——“公权力”与“私权利”;(3)“力”与“力”——以权力制约权力;(4)“力”与“序”——以程序制约权力;(5)“法”与“法”——法制的统一及相互关系;(6)“法”与“理”——“合法”与“合理”;(7)“法”与“行”——“法之立”与“法之行”:(8)“行”与“果”——行为与效果的统一,由于张国钧的演讲视角独特、通俗易懂,他又应邀在多个地方演讲了十几次,受到广泛好评。现将最后一次演讲辞的六、七、八部分发表,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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