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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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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法律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的规定很少,本文从建造中船舶的概念出发,对不同性质的造船合同下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的归属进行讨论,并结合国际两个标准造船合同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在我国实践上造船合同的性质和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的归属以及我国未来的立法需要.  相似文献   

2.
银行存款所有权的归属与行使——兼论存款合同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银行存款所有权的归属在法律上的不同规定 ,直接导致人们认识上与司法实践中的混乱 ,故对其从理论上予以探讨非常重要。本文通过对物权与债权的不同效力的分析 ,结合银行破产案件中存款人与取回权人的不同待遇、银行信用创造职能的发挥、以及国外关于存款所有权归属立法的经验 ,明确提出存款所有权属于银行、存款人通过让渡存款所有权而享有存款债权的观点 ,并期望统一国内相应立法。  相似文献   

3.
论存款合同     
从对存款合同的法律性质争议出发,笔者认为应将存款的所有权归属于银行,才能满足合同目的、符合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并对存款合同的成立过程进行了详细分析,对存款合同中同样存在的缔约过失责任问题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4.
施建辉 《河北法学》2008,26(2):90-94
合作开发合同性质依其内容虽有不同,但在涉及房屋所有权原始归属问题上并无差异,衡量各方利益状态,其原始所有权应归属于建筑执照申领人,即使在认定合作开发合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情况下,依债权形式主义法理,亦不能径行认定由受让方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相似文献   

5.
商业银行与存户之间是特殊的存款合同关系,目前关于这种关系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保管关系和借贷关系两种不同的观点,但实质上存款关系与这两种关系仍然存在不同点。关于存款所有权的归属有属于银行和属于存户之争,从银行支配存款、获得利益和从存户获得利息或给付保管费来看,存款的所有权应属于银行。  相似文献   

6.
融资租赁合同与所有权保留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既有许多区别,又有许多相同点,很容易产生混淆。本文先对比了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的归属不同,所有权期待权不同;出租人与出卖人交易主观意图不同;国家对合同主体资格监管要求不同。然后归纳了两者的相同点:所有权保留的担保方式相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处理规则相同。  相似文献   

7.
【裁判要旨】现金的所有权归属于存款银行,而存款货币之上并不产生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存款货币归某人所有,仅是表明存款货币所表征的权利的归属即债权的归属;存款人对银行享有债权,双方之间因合同而构成债之关系;在因汇款人指示错误导致汇款银行将款项汇至收款人在收款银行的账户之后,汇款人仅取得对收款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特定化的金钱债权有排除强制执行的可能,判断账户存款是否特定化,应审查该存款可否区别于存款名义人的其他存款,该存款是否排除了银行餉绝对支配。  相似文献   

8.
夏尊文 《北方法学》2011,5(5):41-51
关于存款所有权的归属,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在学术上却是一个仍有待澄清的问题,国内已有的存款人所有权说、银行所有权说、双重所有权说等从表面上看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实际上均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可是,这一理论问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不少案件的定性与这一问题直接相关。鉴于此,有必要在梳理相关学说的基础上,正本清源,探寻存款所有权的真正归属。事实表明,虽然存款人对于存款货币财产权可以在债权、所有权之间选择行使自己的权利,但这并不影响有关法律法规立场的正确性,存款所有权非存款人莫属。新近的存款货币新型财产说不可取。  相似文献   

9.
论存款所有权的归属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曹新友 《现代法学》2000,22(2):63-66
本文结合两大法系关于存款所有权归属的法律及理论,分析了存款所有权归属存款人的观点在理论和法律运行中的诸多矛盾,认为存款所有权归属于银行,才能为银行运用存款衍生的其他金融关系建构合理的逻辑前提。  相似文献   

10.
依据功能,所有权可以分为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和工具意义上的所有权。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即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为目的的所有权;工具意义上的所有权即如"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担保物权类型中的所有权。所谓"担保物所有权之归属无关紧要"中的"所有权"当属后者,对这类所有权的理解,对于把握一元化动产担保物权的立法理念和完善我国现有动产担保物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依据功能,所有权可以分为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和工具意义上的所有权。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即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为目的的所有权;工具意义上的所有权即如“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担保物权类型中的所有权。所谓“担保物所有权之归属无关紧要”中的“所有权”当属后者,对这类所有权的理解,对于把握一元化动产担保物权的立法理念和完善我国现有动产担保物权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王晓明 《法学杂志》2012,33(4):62-67
我国从国外引进的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推广节省能源新技术的模式,在实际运行中需要协调与整合技术、资金、设施建设与项目管理等多方面的关系,因而,我国对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合同属性的认识比较模糊,并存在多种看法。为此,必须厘清合同能源管理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充分解析能源管理合同的法律属性,分析把握合同能源管理运营中资产等所有权归属问题,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框架范围内,正确、有效地调整合同能源管理关系,积极促进节能新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  相似文献   

13.
蒋光辉 《法律适用》2012,(8):113-114
在我国,因种种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现象相当普遍,在房屋价格大幅上涨的近几年,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非常多。普通的借名购房案件,如无其他原因,一般不会仅仅因是借名购房就认定合同无效。但对于借名购买经适房,则在合同效力及房屋所有权归属上,存在着截然相反的两种判决。一、对借名购房纠纷的司法判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借名购房合同纠纷产生后,首先涉及的是合同效力。关于借名购买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14.
林春海 《法制与社会》2013,(21):262-263
我国保险法根据保险标的不同,把保险合同分为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决定损失补偿原则、代位求偿权、超额保险不当得利等制度的不同。本文通过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异同之法理分析,结合我国的现行保险立法,针对在实践中出现了中间性保险这一特性,厘清中间性保险的归属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保险合同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存款人对银行账户资金即存款享有所有权,这是物权价值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物权与债权相区分的必然要求.因此,存款合同在性质上属于资金保管与转移资金利用权的混合合同;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并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是所有权人与利用权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的立法完善实质上是《合同法》分则的一次再法典化。适应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急迫需求制定的《合同法》,在立法功能、立法思想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时代局 限性。《合同法》分则再法典化的目标主要是推进合同法的现代化、科学化,应按照区分有偿合同与 无偿合同、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经营者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立法思路,完善或强化无偿合同、商事合 同、消费者合同等三类合同规则,并充实、细化合同法分则的既有典型合同。鉴于我国二十年来在产业 结构、消费结构、城市化与信息化发展等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迁,有必要扩增典型合同,尤其是服务类 合同。在扩增典型合同时,既要清醒认识到典型合同逐渐向服务类合同扩张的立法发展趋势,又要注 意到服务类合同在规范方法上越来越多地采纳公私法兼顾的立法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论未生效合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梁缘 《行政与法》2005,(4):128-128,F00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所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基于这种区别产生了合同虽已成立但未生效时的效力问题及责任归属问题。本文从我国现行立法出发,对未生效合同的效力、责任及其相对人保护等问题浅谈笔者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8.
毕琳 《法制与社会》2011,(35):278-278
银行存款是指拥有货币财产的主体,由于被金融机构的利息等因素吸引,或者为使其货币财产能够得到较好的保管,或者为了流通与支付方便,而将自己拥有的货币财产主动存入金融机构的行为。在银行存款过程中,金融机构与存款人之间形成了存款、取款等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我国的金融立法中,对银行存款的法律性质缺乏明确的界定,对所有权归属这一基本问题不同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也有不同的体现。因此,正确界定存款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无论对于金融机构和存款主体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还是对于整个金融秩序的运转,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没有规定著作权合同冲突的处理规则,修改草案中虽有所涉及,但内容太过笼统,无法很好的指导司法实践。从民法原理上看,著作权合同中被许可人和受让人的权利类似于用益物权和所有权,可以借鉴物权优先性理论决定其间的优先性。国外相关立法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点,同时也基于其他考虑作出了细致规定。我国应当以法学原理为指导,适当借鉴国外立法例,针对著作权合同冲突的不同情形规定具体的处理规则。  相似文献   

20.
初北平 《现代法学》2014,(1):146-153
国际船舶买卖合同普遍将"卖契"列为船舶交接时卖方必须交付的文件之一,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船舶登记法律也将卖契作为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然而中国《船舶登记条例》却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背离:要求买受人提供船舶买卖"合同"以证明其所有权的取得。卖契与合同在含义与功能方面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国内关于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存在着登记机关应承担"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义务和是否有必要引入"预告登记"或"异议登记"制度的争论,而该争论的产生源于对"卖契"概念的误解或忽视。考察国际船舶买卖惯例和船舶登记程序立法关于卖契法律地位的客观发展趋势和我国契据制度的本土传统,我国船舶登记程序立法引入卖契概念不仅可行,而且是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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