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富二代"犯罪是当前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 第一,"富二代"犯罪问题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是在当前这一特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新问题."富二代"犯罪历来存在,我国历史上和资本主义的财富积累进程中也出现同样问题. 相似文献
2.
在许多学者眼中,"富二代"犯罪还远远没有演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从司法统计数据来看.青少年犯罪中"富二代"所占的比重的确很小,而"穷二代"、"农民工二代"等才是当前日趋严重的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人群."富二代"犯罪的广泛热议,不乏媒体又一次成功炒作的成分.亦不乏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相似文献
3.
“富二代”从来就不是一个新鲜的阶层,中国从古到今都有,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但惟有今天的“富二代”是那么的惹眼,总是处在风口浪尖上。从“富二代”杭州飙车撞死人案到“富二代”网络炫富,再到专为“富二代”开设的天价培训班,每一桩都被媒体热炒热议。现如今。“富二代”已经不只是一个阶层的代名词。而且还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 相似文献
4.
“富二代”群体以各种不同的姿态吸引着社会公众的视野,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社会公众对其的评价褒贬不一.本文试用社会化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富二代”出现社会化偏差的表现,并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方面分析了产生社会化偏差的原因,相应地提出了应对中国“富二代”的社会化偏差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6.
“80后”的婚姻,在法律专家眼里成了“易碎品”。这样的情形,更多地发生在“贫二代”和“富二代”两个人群中——不同的是,“贫二代”在离异时往往相互“推孩子”,“富二代”在散伙时则忙着“保财产”。 相似文献
7.
一个人有权利免受身体的伤害和精神的侮辱,有理由免于基本的恐惧和匮乏,他知道,他应该自由而安全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这些都是被国际法和国内法承诺的基本人权.我们的现代世界建立在二次大战之后的同盟国之间对人类自由和尊严的共识基础之上,或者说,我们的现代史就是努力渐渐靠拢这些基本价值的历史.在奥斯维辛之后,我们以编者按:近日,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就"富二代"犯罪问题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专题研讨会,上海市法学界、社会学界、教育学界的专家学者及公、检、法等相关实务部门的会员4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围绕该如何应对富二代现象及其如何对富二代犯罪进行防控等诸多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社会舆论对于李某某强奸案近乎一边倒的评论态势,很大程度上是国人心目中的仇富和仇官心理在作祟,尤其是在人们见识了诸如“我爸是李刚”之类的官二代或富二代的坑爹式的嚣张与极度不检点之后。实际上,假如李某某不是富二代和官二代, 相似文献
9.
现在关于“二代”的说法很流行,有“富二代”,“贫二代”,还有“官二代”。其中,似乎“官二代”霉头最大,在网上几乎是骂声一片,跟现实中弥漫的仇官氛围遥相呼应。 相似文献
10.
单位犯罪中“以单位名义”和“为了单位利益”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单位名义”不是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并非判断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的可靠方法。犯罪以何种名义实施这种犯罪的外在表现形式,不能表明犯罪意志的归属。“为了单位利益”不是单位犯罪的本质要素,但是从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相区别的角度上看,“为了单位利益”对认定单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以“为了单位利益”区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在单位犯罪的大多数场合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套路贷”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之实的新型犯罪,具有犯罪意图的侵财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团伙的组织性和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特征。我国对“套路贷”犯罪的立法规制,总体上契合惩处“套路贷”犯罪的情势与实际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对“套路贷”犯罪的司法规制呈现民多刑少的格局,规制的主要罪名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规制的核心标准是划清“套路贷”犯罪与高利贷、非法讨债行为的界限。改进“套路贷”犯罪的刑事规制,应确立“重重轻轻,以重为主”的刑事政策,在《刑法》中增设套路贷诈骗罪,健全“套路贷”案件的刑民衔接机制,探索“套路贷”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积极推行“套路贷”犯罪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6.
<正> 一、商业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商业犯罪的概念 英语中的“business crime”一词,目前在我国有译为“经济犯罪”的,同“economiccrime”;有译为“商业犯罪”,同“crime in business”。还有的将“commercial crime”译为“商业上的犯罪”。 目前在外国刑法中除了意大利刑法中使用过“商业犯罪”一词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法中很少使用“商业犯罪”。在意大利刑法中出现过“商业犯罪”的规定,如《各国刑法审编》中载的意大利刑法第八章“关于工、商经济之犯罪”第二节即为“有关商业之罪”,但该节并未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7.
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预备中的“为了犯罪”“FORCRIME”INTHEPREPARATIONOFACRIME张明楷我国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可见,要成立犯罪预备,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为了犯罪”,即“为了犯罪”是成立犯罪预备的主观条... 相似文献
18.
19.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的规定,是犯罪的例外。其中:“情节”是指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侧重于危害后果;“危害不大”包括主观恶性程度和客观危害程度;“不认为是犯罪”因未达到必受刑罚惩罚的严重程度,而被排除在刑罚调整的范围之外。为争取以最少的成本实现威慑的目的,应提倡大胆地适用“不认为是犯罪”,适当扩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范围,补充完善“不认为是犯罪”的非刑罚处理方法,统一规范“不认为是犯罪”的处置程序。 相似文献
20.
论犯罪生成模式与犯罪饱和性生成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生成模式可被设计为“犯罪‘化学’反应方程式”,以“双重容忍度”来解释犯罪饱和性生成过程。预防犯罪发生的最便捷方式是控制“催化剂”因素,理想犯罪量是犯罪存在的最佳状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