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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间规则是一种与国家法律不同的行为规范.它依靠社会力量自觉或自发生成.因此,民间规则具有独特的规定性,并可以弥补制定法的不足.但是,民间规则进入民事司法必须遵循法定的限制性条件,并通过法定的模式进入.在民事司法过程中,民间规则可以补充法律漏洞,具体表现为在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和创造性补充等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中为法官提供寻找或创制裁判规则的依据.  相似文献   

2.
法官良知是司法公正的原动力。在司法裁判这一双重认知系统中,法官良知是道德美德的表征,是职业伦理的内化,还是司法裁判的终极依据。将法官良知界定为兼具主客观因素的“主观良心”不会有损司法裁判的客观性。准确把握法官良知的主观性特征,可以在过程、结果两个层面保证裁判客观公正。法律文本的天生缺陷需要法官修补,修补效果取决于法律底线(合法性)与法官良知的共同作用。对法官良知的养成而言,奖励与惩戒有效但有限,还需要在道德提醒、义利平衡、认知负荷、团队合作等事项上作出调整。  相似文献   

3.
黑小兵 《人民论坛》2013,(8):152-154
当前司法缺乏公信力的原因包括司法体制现状无法满足群众期待等多方面。司法公信力主要包括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既判力,提高法官作出权威性判断的能力等。提升司法公信力,要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要强化司法终局性,减少生效裁判的不稳定性;增强司法独立性,保障司法公正;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  相似文献   

4.
吴春雷  张文婧 《前沿》2013,(1):14-18
价值判断存在于立法过程与司法裁判中。立法上的价值判断是权利义务设定的基础和方向,司法裁判中的价值判断是补充和延伸。司法裁判中的价值判断很大程度上包含对立法上的价值判断的认同与选择,需要与法律中的价值和精神相一致,因而具有一定客观性。司法裁判的过程即司法三段论构建的过程,其大前提裁判规则和小前提案件事实的构建都离不开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在司法三段论运用或构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高尚 《探索与争鸣》2024,(2):86-99+178-179
数字时代极大地丰富了裁判说理的依据和素材,但在便捷司法裁判的同时,也改变了裁判的方式和手段。裁判过程的性质决定了决断无可避免,但是这种决断又必须经过正当化和说理。对应到数字时代,就是司法程序的设计和数据的应用需要符合人们对司法本质的要求和理解。这背后反映的是对法的概念观,以及应对司法疑难案件时法典化和判例法两种进路的选择。实际上,寄希望于设计者对所有法律问题悉数预测难度较大,因此就要依靠裁判者的权衡这一判例法进路,这就是司法必须能动的背后机理。“数字化一切”的潮流对司法的影响,从形式意义上是赋能的,但在实质意义上却是解构的。探索司法中能动说理的可能与限度,有赖重新定位法官的角色,锚定能动说理的目标与价值,通过界定法官在个案裁判中的职权和明确对个案正义的追求目标,探寻可以作为个别化裁判的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6.
刘畅 《人民论坛》2012,(36):110-111
司法裁判中经常出现法官运用道德话语来说服或谴责当事人,这既体现了法律实际运行的需要,也体现了法律和道德共同调整社会生活的需要;但道德话语是一把双刃剑,在司法中,将道德话语作为法律话语的辅助性工具来使用,把握好道德话语使用的度,不走极端,才能使裁判获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民族自治地方的刑事司法运行效果对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实践中民族自治地方的刑事法官对于因少数民族习惯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并非仅依据法律规则作出裁判,其会利用自由裁量权在充分考量少数民族习惯、历史传统等因素的情况下,弥合少数民族习惯与国家刑法的冲突,从而作出使民族自治地方的群众能够接受的判决.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刑事法官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辩护律师对少数民族习惯的理解也是顺利办理案件的积极条件.通过研究,提出相关司法部门应发布涉及少数民族习惯犯罪的指导案例、建立以恢复秩序为目标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特点的刑事法官角色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人工智能介入民事司法领域是对现有司法体制的冲击和改革。在司法智能化过程中,应秉持中立原则,审慎对待。在肯定人工智能便捷价值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人工智能对民事司法裁判体系造成的冲击及其带来的司法伦理困境。要明确法官在智能化司法中的主体地位,认清人工智能及信息技术的工具地位。  相似文献   

9.
韩振文 《青年论坛》2014,(2):107-110
司法假定是法官在裁判过程中作出初步判断的基本思维方式,本质上为法官职业判断能力的体现.以司法假定问题为导向来聚合人文社会科学中的相关理论,各理论所采取的见解与态度给司法假定的理论基础研究带来有益启示.通过法学、心理学、哲学、经济学、历史社会学等多学科沟通意义上的描述及评价,就可很好地把握透视司法假定的理论来源.  相似文献   

10.
一起简单的所有权确认纠纷,在古代能得到公正而高效的解决,放在程序保障日益强化的今天却很可能不会得到圆满解决。法官就案件事实形成内心确信是作出裁判的基础。法官的内心确信与法律真实标准的背离,是诸多案件疑难的根源之一。运用常规方法有时不能查清案情,在不违背社会公德、不侵犯人权的前提下,应当允许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运用以提问为主要方式的司法智慧探求案件实情,如此才有利于调解和判决的进行,从而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1.
司法公信力的本质在于公众自发地信服与认可司法过程和结果。过度放大司法公开、公众参与的作用容易逾越法治的形式,在实质上以情理代替法理。司法走向专业化、精英化、职业化是提升司法质量与效率的必然,过分强调"融情于法"存在异化为"迎合民意"的危险,会加剧司法公信力的式微。裁判文书公开制度与指导性案例制度分别对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起到倒逼和激励作用,但可能加剧防卫型司法现象。舆论狂欢的反面往往是以法官为代表的官方话语的集体性失语。司法公信力的形塑应当从对民意的迎合走向对民意的弥合,在个案中由法官通过裁判文书的法律说理与逻辑推演,使正义被看见。  相似文献   

12.
司法裁量中法官的道德情感不可避免,且可在社会契约理论中寻找到其正当性根据。司法裁量中,法官通过判决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情感可作为正义冲突时的价值导向,引领公众的生活目标。但司法裁量中法官的道德情感也存在消极性,我们似乎只能寄希望于法官个人素质的提高,以保证法官的道德情感的发挥是在遵守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运用。  相似文献   

13.
法意与民情     
司法裁判应兼顾法意与民情,但又不能毫无原则地接受民情的影响.司法裁判可以从承认法官释法的正当性,培育法官健全的法律感觉,,构建司法权威下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合理利用利益衡量方法实现民情与法的沟通、平衡和协调,严格司法程序以避免法官的恣意,准确把握情理引入司法的限度等方面着手,以期兼顾法意与民情.  相似文献   

14.
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法律修辞作为一门贯穿于法治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的能动司法方法,是法律思维的过程再现,也是对法治建设中制度性规则和思维性规则的遵守。修辞方法不仅体现为微观领域的说服技巧,而且也是宏观领域中的论辩活动。在裁判过程中,通过"可接受"的前提选择和"可废止"的形式构建从而实现特定语境中的主体间说服,以"讲法说理"的方式弥补着法官裁判中解释和推理等司法方法的机械被动或价值缺位,从而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树立起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过程中实现司法裁判的人文价值关怀。  相似文献   

15.
杨兴坤 《人民论坛》2013,(10):112-114
司法公信力对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它是司法的生命,是法律权威与尊严的前提,但当今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力有所质疑.文章阐述了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的关系,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国家法与民间法相协调、司法裁判与司法调解相结合三方面提出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相结合下的司法公信力提升路径.  相似文献   

16.
李顺万 《求索》2008,(6):133-135
司法调解是我国司法中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民事纠纷中的司法调解是法官经验思维判断与司法人性化的有机结合。在司法判决中,法官主要采用逻辑演绎的思维,但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自由心证”以及适用法律中的“判例法”则更多地体现了法官的经验思维。在民事司法中,法官将经验和逻辑统一于个案纠纷解决过程,是“和谐司法”对法官的要求,也是法官思维的最高境界。  相似文献   

17.
《新东方》2015,(4)
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可以起到预防法官恣意,避免司法擅断,实现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法治。而目前裁判文书存在着断言式说理、说理模式化、说理不当等现象,严重影响裁判文书功能的发挥。应当通过建立健全裁判文书说理性的制度、进行法官选拔制度改革、落实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等举措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  相似文献   

18.
费蓬煜  王琳 《人民论坛》2012,(35):110-111
法律规则本身就具有限制权力滥用的"天职",如何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中设置相应的法律规则,限制法官在刑事裁判环节中的裁判恣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文章以刑事裁判为视角,通过对"法官刑事裁判恣意的规则限制"的探讨,提出解决法官裁判恣意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民主与法制》2013,(16):24-25
1.改变刑事司法庭审虚化的怪现状 庭审本应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合议庭(或者独审制的法官)本应是司法裁判的真正主体。  相似文献   

20.
董必武的司法思想对于现阶段树立司法权威、铸就和谐社会意义深远。在发扬董必武司法权威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落实司法公正、司法独立、法官魅力、司法终审权、裁判执行、司法仪式等司法权威的生成条件,方能构筑和谐社会的司法屏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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