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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附随义务是债务人基于诚信原则,为维护债权人的固有利益,在给付义务之外所负担的必要注意及保护义务。在判断附随义务存在与否及其履行与否等问题上,债务人主观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附随义务的违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这符合附随义务的性质、目的及交易实践。违反附随义务,债务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其最主要者,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于例外情形还可成立强制履行和违约金责任,及构成合同解除之原因。  相似文献   

2.
行政给付制度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娟 《前沿》2007,(11):132-136
对于公民的生存权利,这项最基本人权的保护,一直是国家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真正作为一项制度,而非思想、观念层面,作为国家必须履行的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和保护,则是二十世纪伴随着行政管理从"警察国家"向"福利国家"转变而出现的。行政给付即是这种国家责任的具体化、制度化。我国现行宪法第45条的"物质帮助权"的规定以及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都为加强对我国行政给付制度研究提供了宪法依据。  相似文献   

3.
福利民营化作为二十世纪以降的一股势不可挡的风潮,无论其作为回应社会权利发展趋势抑或推动政府行政革新,均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但不论根据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还是福利民营化的初衷,政府在对其社会福利的公共事务进行民营化时,仍无法摆脱其应有的责任。当然,这一责任从"执行者"转移到幕后的"决策者"和"监督者"之上。政府作为决策者的责任在于选择福利民营化的方式和规制民营化组织;政府作为监督者的责任在于福利给付过程中政府需要对民间组织给予监督,在给付不能时政府需要承担替代责任。  相似文献   

4.
德国债法上之积极侵害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积极侵害债权(positive Forderungsverletzung;p.F.V.),是德国法学界及联邦法院为填补法律漏洞而发展的制度。德国旧债法采取给付障碍二元化体系下无法完全规范所有的给付障碍类型,德国学界遂根据民法上一般原则-诚信原则,建立起广大的附随义务群体系,使原应由侵权行为法调整的对象纳入契约责任体系,用以扩大契约责任的范围。附随义务的违反系违反固有的契约基本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可认为是契约责任客观的扩张。德国法上的积极侵害债权制度于给付障碍体系中,居于辅助地位而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容纳既不构成给付不能,亦不属于给付迟延,且不适用有瑕疵担保责任特别规定的所有给付障碍类型。  相似文献   

5.
中国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在于"家"。虽然随着个人主义之勃兴,家庭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大为限缩,但中国的婚姻家庭终究还是一个具有浓厚伦理与情感特征的团体。个体主义与家庭主义两大命题依然为现代中国所需。中国婚姻法应当在兼顾个体主义与家庭主义两大命题的前提下,兼采"推定论"与"用途论"合理构建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范。同时,在规范语言的表达设计上应兼顾客观证明责任,从而有利于法官在真伪不明时分配风险负担。  相似文献   

6.
构建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现有观点具有违背婚姻本质之缺陷。建立科学完备的夫妻债务制度,除秉承符合婚姻本质原则、交易安全与婚姻安全衡平保护原则、方便适用原则、重点突出和科学合理原则外,内容设计上应形成"四横三纵两类一轴"的制度体系,即统摄夫妻财产制、家事代理权、夫妻合意、债权人善意四大横向要素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夫妻债务的举证责任、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三大纵向要素,兼顾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突出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界限。在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模式上,既不宜采取列举模式和例示模式,亦不能完全照搬概括模式,以采用"修正型概括模式"为宜。夫妻债务法条内容设计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语义明确、避免歧义。  相似文献   

7.
社会照护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在社会照护体系中,给付是联结筹资与照护服务的纽带,从而是照护体系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英国作为全世界第一个福利国家,形成了由中央普惠制照护津贴和地方审查制照护给付共同构成的照护给付体系。借鉴英国的基本经验,中国的长期照护制度应当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在筹资模式上以保险为主、辅之以照护津贴,逐步实现适度普惠。在给付方式上,应当以服务供给为主,政府逐步实现从直接提供服务向购买服务的转型,并确保服务质量,并将家庭成员纳入支付的范围,支持家庭发挥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8.
案情:为了救孙子愤而出手打死拐骗者,虽然事出有因,但这位爱孙心切的爷爷却触犯了法律,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7月15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黄明明给付原告李乜红赔偿费人民币48757.5元。  相似文献   

9.
民事法律上的责任不是义务,也不是违反义务后的新义务,而是违反义务的后果,是对权利的救济,是直接的法的强制.责任产生于义务违反之时,是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而不是结果.责任的概念和本质的研究对于提高我国法律语词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甚至对我国民事基本法的理论和结构都有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采取主观意思论和客观用途论的方式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债权人应承担夫妻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在以客观用途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区分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另一种是仅间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例如借贷之债。对债权人而言,前者较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至于后者,债权人承担的证明负担较重,为了避免夫妻共同债务证明不能之风险,债权人应尽量采取事前共债共签方式。  相似文献   

11.
《人民政坛》2009,(12):37-37
刘飞在《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载文《试论民营化对中国行政法制之挑战》认为,民营化的范围包括由民间主体参与履行行政任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所有方式在内,其实质是国家与私人之间在“执行责任“上的分担,而国家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给付所负有的“保障责任”则保持不变。民营化有三个方面的界限:一是法定界限。  相似文献   

12.
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在理论上存在诸多争论和分歧,在立法上存在着缺陷和不足,而在实践中"表见代理责任已经使许多企业陷入债务泥潭"。本文拟就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3.
占善刚 《求索》2010,(6):147-149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固然是其对国家所尽之公法上的义务,但是证人也不能因为作证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基于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证人应享有就作证过程中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受偿之权利。从性质上讲,证人作证费用请求权乃以法院为相对人之公法上的请求权,故证人应向法院而不是当事人请求给付作证费用。为方便法院计算当事人应负担之诉讼费用,证人应于履行作证义务完毕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给付作证费用。  相似文献   

14.
《侵权责任法》第78条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作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但第79条和第80条并未确认该抗辩事由。学界通说以法体系解释与法政策考量为进路,否认第79条、第80条可作为独立的请求权基础,认定其仅具有消灭抗辩事由的辅助裁判功能;而少数说以公平原则为支柱,提倡缓和动物饲养人责任的严格度。司法实践中,第78条之适用向过错责任倾斜,第79条之适用向纯粹过错责任"退化",第80条之适用则并未向"绝对责任"异化。动物致害责任不同于一般高度危险责任,不应对其抗辩事由作过多限制。受害人故意在因果关系成立中的作用不同于其他抗辩事由,即便遇危险动物致害之情形亦当为抗辩。第80条对危险动物与普通饲养动物的区分违反一体保护原则,给司法裁判带来法律适用难题,无太大实益。  相似文献   

15.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主观要素,并且是刑法意义上的"目的"。在我国刑法意义上"目的"是与行为的主观原因等同使用的概念,所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可以解读为已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从法益侵害、因果关系、主观恶性的程度及可罚性四个角度看无约定的事后给付型"行贿",具有处罚必要性。《贪污贿赂解释》中有关行贿罪的条款设置了行贿与特殊不正当利益获取及经损失造成之间的因果关系,无约定的事后给付型"行贿"案件并不能适用这些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6.
姜淑明 《湖湘论坛》2007,20(5):64-65,73
侵权行为补充责任,是指多数行为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产生的同一给付内容的数个责任,各个负担全部履行义务并因行为人之一的履行行为而使全体行为人的责任均归于消灭的一种侵权责任形态.它既不同于连带责任,也有别于真正连带责任,而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责任形态.  相似文献   

17.
<正>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课题组发布国家资产负债表编制与风险进行评估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加总的债务接近28万亿,占当年GDP的53%,其中地方政府债务19.94万亿(2013年12月25日人民网)。该报告的发布再次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推入大众视野,引发人们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总体担忧。从权力监督制约角度看,地方政府债务"黑洞"的形成,凸现了人大监督的缺位,显示了人大财政监督制度的不足。审查和监督财政预决算,是人大发挥监督职权的应有之义。政府债务目前虽未列入财政预决算范围,但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要求,各级人大应主动介入政府债务监督,真正做到"政府怎么花钱要对人民有个交代,要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让百姓看得明明白  相似文献   

18.
制度自觉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提出"两个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两个责任"则是中国共产党之制度自觉品格的典型确证和逻辑必然。"两个责任"的存在价值和依据不仅在于制度反腐,而且在于制度防腐,制度反腐主要是从事后消极应对意义上说的,而制度防腐则是从事前积极预防角度讲的。"两个责任"的提出和确立一方面从消极意义上为"已然"之权力腐败的应对和治理提供了清晰的责任追查路径,另一方面则从积极意义上为"未然"之权力腐败的监督与防控提供了明确的责任担当主体。不管是清晰的责任追查路径还是明确的责任承担主体,终究都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以制度化、常态化方式预防和治理腐败,从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基于制度自觉对国家和人民所作出的制度性承诺,能否承兑,直接关乎党的制度信用,党对制度信用的高扬与持守在此意义上成为了"两个责任"落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给付行政是否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以及如何适用,是一大争议问题。对于法律保留原则的范围,"重要事项保留"已基本成为共识,通过对给付行政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探析,并对我国当前存在的给付行政的类型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给付行政领域的"重要事项",将给付行政区分为生存型给付和发展型给付,只需对生存型给付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发展型给付则不必适用,从而更好实现公民基本权益保障和行政行为灵活性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20.
作为基层行政单位的县乡级政府,财政状况不容乐观,许多基层政府债台高筑。基层政府举债虽不具有法律依据,但在政府财权与支出责任严重不匹配的情形下又有一定合理性。化解基层政府债务困难的可行之道有二,一是扩大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二是强化对基层政府财政预算的"硬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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