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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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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探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康娜 《法商研究》2006,23(4):119-127
根据联合国划分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标准,我国已于1999年步入了老年型社会。我国的老年型社会具有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经济相对不发达、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特点。我国现有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不足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基于我国的社会现实和法律现状,我国亟须设立老年人监护制度。构建我国的老年人监护制度应在借鉴德国、日本等国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突破我国传统的监护理念,在老年人监护制度的设计上体现出尊重老年人意愿、区分被监护人的不同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人性化的保护和支持等特点。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已日益突出,因此我国亟需建立老年监护制度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本文指出,构建我国老年监护制度应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日本老年人监护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体现出尊重老年人意愿、区分被监护人不同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人性化的保护和支持。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统一采取“监护”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以弥补法律主体的行为能力。随着我国步入人口老龄社会,老年人的财产管理、人身照顾等成为综合性社会问题。然而,现有的监护制度难以覆盖对老年人的监督保护,因此,本文在论述现有监护制度对老年人保护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已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针对老年人的民事与刑事案件也日益增多。老年人较之普通成年人,受其身体及心智的健康程度的影响,其人身和财产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在一些发达国家,老年人的监护制度这一理念已被广泛接纳,如法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已初步建立了针对老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制度,明确了对由于健康、年龄等原因而行为能力受限的老年人进行保护的规定。目前我国民法通则对成年监护的被监护人只规定了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症人),植物人、残疾人、危重病人却未纳入其中,不利于对这部分老年人的保护。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目的,主要是因为年龄的问题其身体或心智能力逐渐衰退的老年人能够借助监护人的力量充分发挥其决定权,尽可能的利用其行为能力融入普通人的社会中,或由监护人充分按照被监护人的意志,帮助处分被监护人的各种法律权利,更好的保护老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对于老年人的监护人选择,应优先考虑对老年人利益更为保护的方案,对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予以明确和细化,并对其建立完善的司法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法律尚无老年人公共监护制度的规定。人口老龄化和4-2-1家庭模式的现实、中国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弱者保护和社会责任的思想为该制度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其构建原则有:补充性、平常化和尊重老年人自我决定权和个案审查原则。公共监护对象以孤寡老人和三无老人为宜。对老年人的公共监护并不必然意味着老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缺失。监护机构应该以老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为宜,由街道(乡)和上一级民政主管部门作为监护监督人。  相似文献   

6.
刘茜 《法制与社会》2010,(15):48-49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监护制度并没有将老年人和成年残疾人纳入进来,而德国和日本已经在新修改的监护法律制度中,将这些人纳入到监护制度的保护范围中。本文通过学习和借鉴德国和日本的先进制度,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了如何完善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即将步入老龄社会,但并未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已在立法上逐步承认并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我国老龄化社会现状我国应当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从立法方面看,应当在被监护人范畴、监护人范畴、监护职责、监护监督及保障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群体的特性进行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8.
禁治产作为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因与国际人权保护相悖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其本身所具有的保护禁治产人的财产安全、避免第三人恶意侵占其财产、维护交易安全等积极意义不容忽视.而且我国民事法律中对于成年人的监护保护仅限于成年的精神病人,为了更好的保护其他能力欠缺的成年人的合法民事权利,我们有必要在现有的监护体系之下借鉴禁治产人制度的一些精华.  相似文献   

9.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理念,当老年人逐渐欠缺判断能力时,司法不是去判断他丧失判断能力的程度,而是根据其需要选定保护其权益的监护人。完善亲属担任监护人规则,取消亲属担任监护人的顺位;应该允许和鼓励社会组织(法人)担任监护人;应该明确在没有合适的监护人的情况下,应当由行政部门来担任监护人。建立对监护人的日常监督机制,为妥善保护成年障碍者的权益,有必要为每一个被照顾的成年障碍者设立照顾监督人。意定监护合同需要通过公证程序才能成立,应确认在意定监护开始时监护人是具备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的。  相似文献   

10.
持续性代理权制度是英美法系的一项成年人监护制度。本文将美国持续性代理制度与我国委托监护、委托代理制度相比较,可以看出该制度的优越性在于它能保护残障者和高龄者的权利,同时也充分尊重了他们的意志,而我国却缺乏相应制度设计。因此在制定民法典前夕,建议能设计该项制度以弥补缺陷。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快的时代背景下,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确立是私法领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及意思尊重最为有效的应对措施。目前我国监护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无法应对老年人的监护需求。借鉴发达国家老年人监护制度实践的有益经验,我国应该从老年人监护理念、监护制度、监护方式、监护人选任、监护权责和监护监督等方面进行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2.
蒙堂计 《法制与经济》2020,(1):94-95,100
民法总则在继承德国民法典三级制的行为能力制度之时,进一步拓展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其对于维护老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前述的划分方式过于笼统,且缺乏与之相关的监督机制,致使监护人等民事主体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文章认为通过借鉴日本成年监护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我国应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为相关民事主体选任监护人、保佐人或者辅助人,以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加紧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监护监督机制,督促监护责任人等民事主体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约定职责,进而达到监护等制度设立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新建 《河北法学》2005,23(7):106-108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监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目前,我国监护制度中还存在着监护机构设置不合理、监护人的选任缺乏一定的标准、监护人的职责及权利不明、监护的种类不全等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针对上述不足,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高琦 《中国公证》2011,(12):26-28
未成年人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其内容散见于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王利明教授认为:“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置监督保护人的一项制度。”①未成年人因自身身体发育、年龄和精神状况的局限而成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以对未成年人照顾、扶助、监督和保护为内涵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  相似文献   

15.
从监护信托的定义、特征、可行性、优越性与具体措施等方面初步探讨了我国监护信托制度的构建。监护信托制度的构建可以弥补我国现行监护制度监护内容缺失、监护责任缺失、监护监督缺失等不足,保障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与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相似文献   

16.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两大法系成年监护制度中的一种新类型,是以尊重自我决定权为理念、为化解人类老化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私法制度。它是指成年人意思能力健全时可以预先选定监护人并与之缔结委托监护合同,由当事人自我决定合同的内容,并且由公力机关予以监督的制度。在适用上,意定监护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只有法定监护而没有意定监护制度。但我国人口老化的现实决定了老年人对意定监护制度有强烈的需求。我国相关制度都替代不了意定监护制度的功能,引入意定监护制度,不会造成法秩序的混乱,反而有助于弥补现有法律体系的缺失。  相似文献   

17.
从世界范围看,成年监护制度目前清晰地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从医疗监护模式转向人权监护模式,从全面监护转向部分监护,制度利用者扩大化,保护与支援措施多元化,意定监护为主法定监护为辅。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立法尚滞后于现代世界主流成年监护制度发展趋势,作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宣言》的签署国,我国应结合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实际,顺应当前国际趋势,确立人权监护模式的成年监护制度,以尊重自我决定、最小限制和能力推定为原则,并扩张制度的利用者范围,以意定监护契约为监护主要设定方式。在法定监护中确立有限监护的中心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新设监护、保佐与辅助三种措施。同时完善《老年法》第26条,建立起以吸收《精神卫生法》和相关行政规范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监护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8.
孟思 《法制与社会》2013,(35):49-50
监护制度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体现着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领域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巨大的变化使得监护制度滞后于当今社会的发展,显现出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从监护制度缺失入手,分析目前我国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方面的不足,并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9.
监护具有公益性、义务性、强制性,应坚持有利于被监护人而选择监护人,只要具有监护能力和监护条件自然人、社会团体组织愿意承担监护义务且有利于监护人的都可选为监护人,监护机关和组成人员应当履行因监护而生的义务;否则,应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宋立娥 《山东审判》2008,24(1):76-79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还没有系统完备的老年人监护制度.本文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等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老年监护人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老年监护人制度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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