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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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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一些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违反法定程序,不经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许可,擅自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非法拘禁人大代表,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  相似文献   

2.
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系指人大代表所享有的非经特别程序,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以及其他一些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权利,它是代表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宪法、两个组织法以及代表法,都对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作了规定。其中代表法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  相似文献   

3.
关于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问题,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代表法第30条规定得更为全面:“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相似文献   

4.
问:我是一名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违法后,在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上有何不同? 陈健康律师答: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大代表也不例外,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违法后,其法律后果是平等的。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为保障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法律规定了人大代表与普通公民违法后在处理程序上的不同: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相似文献   

5.
假日,集中翻看近年来的人大报刊,好几起见诸报端的人大代表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令人吃惊。河南省虞县一名县人大代表,倚仗代表的特殊身份,拒不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1996年1月6日《人民代表报》)。其他个别代表违法见报的,大多与自恃是人大代表、法律奈何不得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相似文献   

6.
正《代表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  相似文献   

7.
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相似文献   

8.
正近年,司法机关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许可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屡见不鲜。按照《代表法》规定,司法机关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经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许可。但是,该法未对人大行使许可权时的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期限、对许可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各地也未出台相关规定、办法和具体操作流程。在行使该项权力时,存在较大差异,有许可的,也有不许可的,甚至对许可申请长时间不审查、不决定,既不能有效地保护代表的人身权,又不同程度地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损害人大权威。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其一,受理、审查、许可的主体。《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  相似文献   

9.
代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海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工作,  相似文献   

10.
《楚天主人》2011,(1):14-14
"人大代表"的全称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国家职务,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具有法定任期,其职责由法律规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受法律保护。代表法规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职务具有兼职性、非职业性。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细胞"。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目前,上海警方遵循该条规定向福建省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函,提请批准对该县人大代表张裕明涉嫌醉驾肇  相似文献   

12.
孙春方 《人大建设》2001,(10):30-30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但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如何联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法律却没有赋予这项权力。  相似文献   

13.
当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个热门话题,方方面面都很重视。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有必要把握好几个问题。一、人大代表整体的作用代表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对于人大代表,一方面可以将其看作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之一,即人大代表个体;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其看作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部,即人大代表整体。人大代表整体主要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形式,通过全体人大代表集体行使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职权发挥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发挥实际是…  相似文献   

14.
《人民政坛》2012,(4):42-43
代表证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便于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而制作的,是发给本级人大代表证明代表身份的专用证书。代表证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发给代表,供代表在任期内使用。  相似文献   

15.
人大代表是一个神圣的法定职务,肩负着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代表法规定:“代表依据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因此,人大代表不仅在大会期间要认真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在闭会期间也应积极行使代表职责。随着上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实施,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社区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社区管理的重要性也更加显现。  相似文献   

16.
《辽宁人大》2010,(1):10-11
在我国,人民通过选举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建立30年来,始终把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将代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相似文献   

17.
将乐 《辽宁人大》2007,(1):36-36
代表法第20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有利于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代表小组活动要形成制度,根据代表的实际情况,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制度。同时,代表小组活动要保证代表的出席率。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给予人大代表人身自由权利的特别保护,是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许可"实现的。其内容的表述是: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接受拘留、逮捕、刑事审判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然而,毋庸讳言,无论是公安、司法机关对这些规定的执行,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这一权力的行使,都不能令人十分满意。(一)对于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权利的特别保护,无疑是相对于我国宪法和法律给予普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一般"保护而言的。在我国,人大代表是选民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他们之中选举产生,以代替自己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人。这也就是说,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首先作为普通公民,其人身自由权利已经受到  相似文献   

19.
《新疆人大》2013,(2):44-46
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有哪些主要职权?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问的职权,在代表法第二章中有详细规定,归纳起来,大致有十项:(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权。(2)审议权。审议列人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3)提议案权。向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相似文献   

20.
这里所说的“人大许可制度”,是指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体系下,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非经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而依法设定的制度。人大许可制度依法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主席团和常委会许可权(简称“人大许可权”),是为各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设定的排除人为干扰的人身特别保护措施,意在为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公权力排除后顾之忧,以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常工作不受外部人为干扰。正确行使人大许可权,不断完善人大许可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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