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刑事诉讼法》为了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纳入当事人的范围,并赋予被害人以独立的诉讼当事人地位。对被害人刑事诉讼地位当事人化的认识:一个诉讼参与人要具有当事人的身份和地位,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被害人作为当事人应该享有的特定的诉讼权利:即控告犯罪;直接起诉、委托代理诉讼;参与法庭审理;对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等。新《刑事诉讼法》较之原《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程序启动上、在诉讼程序进行中以及在诉讼程序停止时的权利都作了特别规定,从而更好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在刑事诉讼实务中,与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保护相比,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在逐渐萎缩。对被害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加以合理适当的平衡,强化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成为各国刑事诉讼法的普遍发展趋势。本文首先对被害人的概念和诉讼地位进行了界定,进而分析了我国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配置状况及存在的不足,最后,着眼于进一步保障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提出了改革与完善的对策与措施,以期对加强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加强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需要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由于诉讼程序的相对闭合性,权利(权力)总量是一定的。在国家权力应当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无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其诉讼权利都应当是有限度的。当前,增加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不少制度构想存在若干理论上的障碍:民主理论的客观阻碍、博弈利益的难以调和、诉讼权利的滥用风险、法官自由心证的实际冲突。因此,对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权利的赋予应当更加理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规定存在立法缺陷,且被害人与被告人相比在诉讼权利保障上也有明显不足。所以,在刑事诉讼立法中,应完善被害人的法律援助、监督权等,以衡平保护被害人权利,从而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5.
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并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新《刑事诉讼法》在总结我国长期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基础之上并参照国外刑事诉讼立法例,确立了被害人的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赋予了被害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公安机关,作为执行刑事诉讼职能的重要机关,在刑事司法中,不仅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而且也要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正> 资产阶级思想家针对封建专制统治主张“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这反映到司法领域中,就是在诉讼中,诉讼参与人特别是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自由平等权等基本权利不可侵犯。现今,保障人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之一。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也从保障人权的高度增加了当事人许多重要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明确赋予了被害人以当事人地位,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巨大进步,反映了世  相似文献   

7.
独立上诉权被认为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核心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虽规定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却并未赋予其独立的上诉权,使得其当事人的地位名不副实。被害人是遭受犯罪侵害的直接对象,其权利的保障有助于实现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惩罚犯罪的双重目的,缓解被害人在诉讼活动中的边缘化趋势,促进刑事诉讼的公正、效益及法治的实现。故应赋予被害人独立的上诉权。尽管有观点认为:被害人作为独立上诉人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性质,可能造成角色冲突,增加二审法院的负担,但是,我们认为,从诉讼发展趋势来看,赋予被害人独立上诉权有其立法先例;从诉讼原则来看,被害人独立上诉权与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并无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诉讼效率来看,赋予被害人独立上诉权并未从根本上影响诉讼效率;从诉讼结构来看,赋予被害人独立上诉权并不会导致诉讼结构的失衡与二审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8.
论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立杰  曹克正 《求索》2007,(5):108-110
我国现行《刑诉法》虽然赋予刑事被害人以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但由于其相关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并不能真正实现对被害人权利的有效保障,从而导致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徒有其名。因此,应当借鉴各国立法法例。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立法,以使刑事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真正确立,其诉讼权利得到真正保障。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的权利保障问题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问题一样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内容。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地位从特殊诉讼参与人变为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也大大提高,但是,与国际中的普遍的规定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与被害人首先接触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发挥其对公诉案件被害人"引路人"的作用。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既要依法履行职权,还要保障被害人合法权利的实现。虽然《刑事诉讼法》提高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赋予立案侦查阶段的被害人广泛的诉讼权利,但是受到传统诉讼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忽视被害人诉讼权利的现象。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在工作中确立正确的诉讼理念,加强对被害人人格尊严权与隐私权、人身安全权与财产权以及知情权与诉讼参与权等方面和获得指引与帮助的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田圣斌 《理论月刊》2004,(7):146-148
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以当事人的主体地位,给予其更加广泛的诉讼权利,但在其权利保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给予被害人以当事人的主体或程序性的权利,确保被害人充分参诉,赋予其上诉权等等有关权利对于被害人权益的合理保护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2.
陈妙兴  马华炎 《传承》2011,(6):72-73
一、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建立要解决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首先应关注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因为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和参与诉讼的程度直接决定了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多少。综观整个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  相似文献   

13.
陈妙兴  马华炎 《传承》2011,(16):72-73
一、刑事被害人诉讼地位建立要解决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首先应关注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因为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和参与诉讼的程度直接决定了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多少。综观整个刑事诉讼的发展历史,  相似文献   

14.
被害人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之一,应当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前,公诉制度下被害人的诸多程序权利欠缺或受到限制。应当注重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作用的发挥,以程序正当和效率为基点,从微观层面上完善被害人的诉权机制,保证其利益诉求渠道的畅通,体现出对被害人基本人权与人格尊严的尊重,在一定程度上修复被害人所受的犯罪伤害,预防被害人向犯罪人的转化;同时,通过被害人的积极参与,促进法官获得全面的案件信息,准确量刑,公正裁判,提高裁判的公信力和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15.
银福成  张明伟 《前沿》2012,(17):63-67
被害人对公诉决定权制约机制是一种程序性的救济权利,目的是防止检察官滥用公诉决定权对被害人造成伤害.公诉权的国家专属性和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决定了被害人制约公诉决定权机制的最优途径是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构造中的诉讼主体地位,通过被害人程序性的制约权利防止公诉决定权的滥用,推动刑事司法程序正义的进步.鉴于中国的公诉决定权存在的问题主要为过分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公诉转自诉制度的不合理、被害人量刑建议权的缺失等,笔者建议从承认犯罪行为的私人侵权性等六个方面完善被害人制约公诉决定权的诉讼机制.  相似文献   

16.
认罪认罚中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不仅是出于程序公正、权力制约的考虑,同时也是实现权利保障、和谐司法的需要。被害人在侦查阶段主要是证据的重要来源,其诉讼权利主要集中在参与权与救济权方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中被害人虽然有发表意见权,但没有程序选择权,知情权、获得法律帮助权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限制。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中,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在程序简化的同时,也剪裁掉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因此,有必要在认罪认罚中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还应赋予被害人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及有限上诉权。  相似文献   

17.
我国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地位表面上看起来较高(当事人地位),也被赋予了很多权利,但由于这些权利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瑕疵,实行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而且我国侧重于对犯罪人人身惩罚权的满足,对被害人经济求偿权的保护则显得不够,也没有设立国家补偿制度和诉讼外的社会援助制度.我国应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努力实现被害人、犯罪人和国家三者利益的平衡,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过程涉及国家与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这三者之间既同向损益,又逆向损益。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对这三种利益保护的侧重点有所差别,于是形成了不同的利益保护模式,即不同的诉讼模式。要关注和保护被害人的权利,注意平衡被害人利益保护与国家社会利益保护,平衡被害人利益保护与被告人利益保护。  相似文献   

19.
刑事公诉制度是由纠纷的私力解决方式一步步演变而来的,从刑事诉讼的任务、诉讼主体与诉讼结局的利害关系来看,作为纠纷对立方的诉讼当事人是与刑事诉讼关系最为密切的主体,而诉讼角色在法庭上的席位设置是与其诉讼地位相对应的,因此被害人、被告人的席位设置在刑事法庭空间布局中应当占有重要分量。然而,这种重要分量在现如今的刑事法庭中并没有得到体现,法庭中当事人的席位设置显现出较多的问题。重构我国刑事法庭的空间布局,应当以当事人席位设置为突破口和着力点。  相似文献   

20.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共同犯罪诉讼程序由于被追诉人的复数性和诉讼客体的牵连性以及诉讼行为的关联性等特点,各共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共同被告人享有与共犯证人对质的权利、请求分离诉讼的权利、接受法律援助的权利和请求其他辩方开示证据的权利。为此,刑事诉讼立法应当对这些权利作出明确完备的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