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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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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山 《法制与社会》2013,(30):240-241
遗产债务关系是债权人权利保护的基础,我国对遗产债务作了无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原则的规定.在债务清偿的规定方面,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显得过于笼统而缺乏可操作性。债权人的保护在规定不完善的情况下产生种种问题。本文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对关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继承法》偏重于保护继承人的利益,忽视了对于遗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建议在编纂民法典时,坚持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并重和同等保护的理念,明确规定先清偿债务后分割遗产原则,建立相应的遗产管理制度、遗产清册制度和遗产债权公告制度,采取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规定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债务的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继承法》侧重保护继承人的利益,而忽略了对遗产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制度内容上存在着遗产债务范围过于狭窄,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期限不明确,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和权利救济的具体制度缺失等明显缺陷。为此,当以《继承法》修订为历史契机,抓紧建立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进一步明确遗产和遗产债务的范围,完善遗产管理制度,增设对债权人利益保护和权利救济的具体制度等,以协调与平衡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相似文献   

4.
财产继承中债权人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债权人权利保护问题是继承法律制度中一个重要问题,它不仅涉及继承人及债权人的经济利益,而且关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因此,各国继承法均用大量条文规范这一问题,以防继承人利用有利地位侵害债权人利益。我国《继承法》亦有规定,不过仅规定了有限责任继承原则,关于如何确定遗产范围以及继承人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应如何应对等一系列问题则无明文规定,本文拟就我国财产继承中如何保护债权人权利问题谈些认识,以期对《继承法》的修改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概括继承、遗产及遗产债务的清偿──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评价荚振坤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  相似文献   

6.
《继承法》遗产继承与遗产债务清偿乃各自独立的两条路径,缺失遗产分割前的遗产处理规则,二者仅以该法第33条规定的限定继承相勾连。在继承人已取得遗产所有权的前提下,遗产处理规则尤其是遗产管理制度的缺失,遗产与继承人财产高度混同,限定继承徒具其表,被继承人之债权人权利严重受损。《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次审议稿)遗产分割前遗产处理规则的制度安排,法技术上,应在尊重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重视法律移植中法规范体系化的有益经验;法规范上,应当健全遗产管理制度,落实以限定继承为原则、概括继承为例外的遗产债务清偿规则;法价值上,应当平等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利害关系人,形成财富平等保护和财富代际流转的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7.
郭庆 《法制与社会》2012,(34):273-274
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在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组矛盾:继承人期待通过遗产的继承获得财产利益,债权人希望通过遗产的处理获得债权清偿。在这组矛盾中,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共同指向的目标是同一的,即为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遗产。利益目标的同一性与有限性会导致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博弈。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律规范对遗产处理规定的不足,意图通过相关遗产处理制度的设定来平衡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化解矛盾。  相似文献   

8.
财产归扣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华贵 《现代法学》2006,28(4):82-88
在共同继承中,为了达到公平的目的,不少国家的立法都明确规定了遗产分割中的财产归扣制度,以保护共同继承人的利益。我国《继承法》中有关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的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没有财产归扣制度的缺陷。但这种补救不能起到真正的维护共同继承人利益的作用,难以实现继承法对平等、公平价值的追求,为此,在继承立法中设立财产归扣制度,无论是从理论层面上看,还是从现实层面上看,都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论限定继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限定继承是现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我国1985年颁布施行的《继承法》也采取了限定继承原则,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第33条)。限定继承原则作为概括继承原则的对立物,其立法宗旨是限制继承人清  相似文献   

10.
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个人死后,在财产关系方面有两个问题必须妥善处理:一个是哪些亲属可以继承遗产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如何分配遗产;一个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如何处理。我国继承法在后一个问题的处理上只有一个原则性规定,既缺乏可操作性,又使债权人缺乏保护自己利益的法律手段,致侵害债权人债权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私有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这个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司法实际工作者和法学研究工作者的面前。作者认为,我国应当改无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为有条件的有限责任继承制度,继承人违反有限责任“继承的条件,即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此外还应赋于债权人遗产分立请求权(或叫官方清算请求权),使债权人能够主动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现行《继承法》尚无系统、完善的遗产管理制度,通过分析设立我国遗产管理制度的社会基础,阐述遗产管理制度的功能以及我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与民众的继承习惯,考察和评析国外立法例,结合法律的自由、平等、公平和效益等价值取向,提出我国遗产管理制度的立法设想,以期依法管理遗产、清偿遗产债务,维护遗产权利人的利益,实现遗产分配公平,保障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9,(5):58-74
我国《继承法》实行无条件的限定责任继承,没有把依法制作遗产清单作为实行限定责任继承的首要前提条件,这有可能导致侵害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可能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通过考察遗产清单制度的起源与功能,分析我国立法的现状与不足,在比较评析国外遗产清单制度立法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和汲取我国学者的有益观点,提出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之遗产清单制度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编纂中继承法的修订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启动民法典编纂的前提下,继承法的修订应遵循体系化,重视传统,保护私有财产,维护家庭、家族和社会和谐的原则。继承法的修订应从民法典的体系上考虑继承法的内容,继承法的规定应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衔接,继承法中的各项规则不能相互冲突。继承法修订时对于优良的历史传统或民间习俗应予以坚持,对现行法的规则能不改的就应不改,对各民族的习俗应予以充分尊重。继承法应最大化地保护私有财产权,凡合法取得的财产都应规定为遗产的范围,应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遗嘱制度的设计上应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减少继承权绝对丧失的事由。继承法中应规定特留份,承认继承合同,应规定继承权的放弃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被继承人不得以处分财产来规避债务清偿。  相似文献   

14.
特留份制度是指被继承人依遗嘱自由处分自己遗产时,不得以遗嘱形式取消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依法应当为法定继承人保留一定数量的遗产份额的一项制度。我国《继承法》未规定特留份制度,但也有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规定如《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称之为必留份。必留份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权益,是法律对被继承人处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性的限制。这种必留份制度与特留份制度两者都作为限制遗嘱自由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  相似文献   

15.
限定继承的悖理与我国《继承法》的修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乐坤 《政法论丛》2014,(5):113-120
源于古罗马法的限定继承制度其实是受将遗产范围视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义务、遗产归属于继承人所有等制度相互影响的结果。然而,近世大陆法系的不同国家或地区在规定限定继承制度的同时,又以遗产为基础构建了遗产管理制度。但就遗产管理人所履行的职责而言,遗产管理人不仅要清理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义务,而且也要将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配给继承人。如此,遗产范围对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就有所不同,即遗产管理人所面对的遗产范围应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义务,继承人所面对的遗产范围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同时,遗产并不归属继承人所有或者遗产管理人所有,清偿完遗产债务后的剩余遗产才由继承人取得所有权。进而,遗产管理制度所逻辑演绎的遗产范围和遗产归属已经与限定继承的形成基础相悖,立法再予以规定限定继承制度也就欠缺合理。  相似文献   

16.
徐颖 《法制与社会》2014,(1):269-270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虽然对债权人的保护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但是由于立法技术不够,加之社会发展迅速,使得《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对债权人权益保护的需要。本文通过对国外法学的研究和建议,提出修改我国《继承法》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17.
我国遗产之债保全制度的立法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或继承人的行为已经或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遗产债权人缺乏有效的救济手段.一个具有以信用为依托的经济制度的社会,不能依照债务同死者一起消亡的原则运行.法为保证遗留债务能适当偿付,必须有所约束.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现实的社会和习惯,遗产之债保全制度的设立已成为必需.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立法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但没有规定继承扶养协议制度,无法满足被继承人个人养老和自由处分遗产的多元化需求。我们应当以《继承法》的修订为契机,引进外国的继承合同制度,确认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通过立法明确继承扶养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客体,规定继承扶养协议生效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解除方式及法律后果,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我国《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这是法律在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之外增设的规定,是弘扬美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类尽了抚养义务的非法定继承人在依法取得遗产  相似文献   

20.
吴国平 《海峡法学》2012,14(1):37-45
遗嘱的执行是实现遗嘱继承的必要程序和重要步骤,但我国《继承法》只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不利于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保护。我们应当抓紧从立法上加以修订补充,明确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资格、产生、权利和义务、责任以及辞任和撤销等基本内容,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并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打好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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