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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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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谢岚英 《中国公证》2008,(11):29-33
一、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内涵 关于举证责任的含义和表述。在学术上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负有的提供证据的责任。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称之为举证责任。这类表述方式采用的是一种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既包括由谁提供证据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的内容,也包括由谁承担不能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后果的内容。  相似文献   

2.
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负有举证责任。所谓公诉人的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是指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公诉人负有举证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所指控的犯罪行为达到法律规定的足以认定其有罪的责任,否则法院将不支持公诉人的指控,而判决被告人无罪。所以,公诉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状况,运用灵活多变的举证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举证目的。根据案件特点,可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方法:1.时间顺序法。按照案件发展的自然顺序即按时间的先后组织证据进行举证,这种举证方法主要适用于性质单一  相似文献   

3.
长期以来,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转移问题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争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人民法院是否负举证责任,二是被告人是否负举证责任。笔者认为,要搞清举证责任的分担和转移问题,既要考查举证责任的历史沿革,又要结合中国诉讼制度的实际情况,对与举证责任有关的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地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结论。一、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的关系证明责任是指法律规定证明主体在证明过程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应承担的责任。首先,证明责任产生于证明的过程,没有证明活动也就不可能有证明责任;其次,法律明确证明责…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提出事实主张是承担举证责任的前提 ,不是举证责任的内容 ,这两个问题不应混为一谈。公诉方对其掌握的无罪证据有“展示”义务 ,并不等于说就有举证责任 ,公诉人不应承担被告人无罪的举证责任。被告人在审判中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 ,这是其权利 ,而不是义务或责任。在某些情况下 ,举证责任会从控方转移到被告人身上。举证责任倒置和举证责任转移是有区别的。为了强化法律对刑讯逼供行为的约束机制 ,在此类案件中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5.
陈洪 《特区法坛》2004,(11):35-36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举证责任制度,也称举证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应遵循的规章制度。举证制度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无不是围绕诉讼证据来进行的。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案件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若未能提出证据或者提出证据不足以证明时,将承担不利之裁判结果。如正某主张他曾某年某月借款10万元给李某,  相似文献   

6.
证据制度素来被比作刑事诉讼制度的脊梁,而举证责任负担则是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举证责任的归属问题上较原刑事诉讼立法有了较大的突破,加强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当事人承担收集、提供证据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责任,即举证责任。若此责任未能...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之我见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提出事实主张是承担举证责任的前提,不是举证责任的内容,这两个问题不应混为一谈.公诉方对其掌握的无罪证据有"展示"义务,并不等于说就有举证责任,公诉人不应承担被告人无罪的举证责任.被告人在审判中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这是其权利,而不是义务或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举证责任会从控方转移到被告人身上.举证责任倒置和举证责任转移是有区别的.为了强化法律对刑讯逼供行为的约束机制,在此类案件中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8.
论证明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证明责任,也叫举证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提供证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它是解决案件事实由谁证明的问题。证明责任包括收集、提供责任、调查责任和判断责任三种。本文所要论述的主要是指收集、提供责任,后两种责任很明显是由司法人员进行,没有什么争论,所以不需要论述;而前一种责任在法学界中意见分歧,争论激烈,必须予以论述。明确证明责任,有助于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明瞭各自的职责,能够积极主动地去收集和提供证据,从而有利于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以惩罚犯罪,保护好人,解决纠纷,教育群众,顺利地完成诉讼任务。  相似文献   

9.
民事(经济)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举证问题探析冷铁勋,何珊君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就案件的某一待证事实所负有的向法院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供不出证据或不愿提供证据时,便可能要承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正因为如此,举证责...  相似文献   

10.
阅卷是公诉案件的基础性工作,是公诉人熟悉案件事实,掌握证据情况,找准论辩焦点,预测辩方观点的前提。尤其在刑诉法修改之后,庭审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诉人的举证责任大大加重,法庭辩论更为激烈,这使庭前的起诉阅卷工作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其要求和方法也与以...  相似文献   

11.
公诉案件证据应具备的条件刘玉佩桑丽证据,作为认定刑事案件事实的基础和定罪量刑的依据,往往会成为庭审活动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抗辩机制在庭审活动中的引入对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控方并负有举证责任的公诉人能否正确把握公诉案件证...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若干问题刍议王青方一、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含义目前,我国理论界对举证责任含义的认识存有较大分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行为责任说,认为“举证责任是指提供证据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①2.双重含义说。认为举证责任的含义有二:...  相似文献   

13.
胡学军 《法律科学》2011,(3):98-106
我国通说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存在重大误解。医疗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只能由患方承担,对此类案件证明的困境应参照西方国家通过使证明责任负担与提供证据责任负担分离的机制及特定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与特定证明标准相挂钩的机制来加以化解。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翁晓斌 《现代法学》2003,25(4):74-8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确立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该原则可以概括为两个命题:一是提出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对权利根据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反对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对抗辩事实承担证明责任;二是当事人各自负有证明责任的事实是实体法所规定的要件事实。我国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需要借助于一定的理论方法才能适用于案件,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是主要和首选的理论方法,但是不能排除其他理论的运用。关于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例外亦即举证责任倒置,现行司法解释中关于特殊侵权案件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定,多数属于证明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的具体化,只有很少的内容属于一般原则的例外,构成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这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新规定。举证责任事关刑事诉讼各方证据责任的分配及诉讼利益,对此应予充分重视并正确把握。一、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法谚曰:"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理论都是刑事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就学界研究现状来看,关于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这两个概念的认识存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应当收集无罪证据,但对无罪证据移送、出示程序却没有具体规定。本文认为,凡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无罪证据,侦查机关应当全部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无罪证据应当列入证明目录,并作为主要证据向法院移送复印件或照片。出于公诉人客观性要求,在法庭上有责任向法庭提供无罪证据,辩方在无罪证据举证在处于补充地位,但是在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下,辩方应当出示无罪证据。最后,笔者还对如何完善无罪证据运用的程序规则提出自己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郑世保 《法律科学》2010,28(3):98-105
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普遍性选择,适用事实推定追求案件事实是法官避免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能动性努力;事实推定适用的条件是适用事实推定抑或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界限;适用事实推定后,诉讼前分配好的证明责任不会发生转移,但提供证据责任将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18.
一、举证责任的性质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关于举证责任的性质问题,理论界,有的主张是一种诉讼权利;有的认为是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有的说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笔者认为,无论是权利说、权利义务说,还是需要说,都是值得  相似文献   

19.
"举证责任"的原初含义就是当事人运用证据对诉讼中的主张加以证明的行为责任,这一概念的源头并非现代证明责任理论,因此将其归入证明责任内涵的一部分必然引起证明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的性质难以界定,并导致其分配标准与分配规范模糊不清的现象。肯定抽象"证明责任"与具体"举证责任"各自独立的"二元分立"概念格局,并由各自功能互补形成"双层调控"证明行为机制,将使诉讼案件事实的呈现更加准确与完整。具体举证责任与抽象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及具体提供证据责任等证明责任周边概念各异其趣。具体举证责任概念提出的必要性起因于客观证明责任理论规范诉讼证明活动的模糊性与有限性。应在承认证明责任总体和最终的规范作用的前提下,重视具体举证责任对具体证明行为过程的直接调整。  相似文献   

20.
<正> 一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对有关的案件事实,首先应当由谁承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一种法律责任。由于诉讼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之分,不同性质的诉讼,在确定和解决举证责任的问题上也有重大的区别。例如,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上由当事人分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提出主张,谁就负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为此,原告人起诉,对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而被告人在应诉中对其反驳的事实,也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是在当事人举证的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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