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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不当得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一项法律事实,不当得利法律事实产生不当得利返还的法律效果,两者共同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从比较法的角度而言,两大法系在不当得利法律事实的构成要件上均规定了“被告获利”以及“原告受损”两个要件,只是在获利基础是否正当的构成要件上,大陆法系坚持一种笼统、抽象的概括式规定,而英美法则比较细致地规定了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具体情况.通过比较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力图从解释论上对我国不当得利事实要件作出系统性解释,以更好地实现不当得利请求权的价值功能.  相似文献   

2.
传统诉讼标的的理论也称旧实体法说,认为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中所提出的具体实体法上的权利主张或法律关系;判断诉讼标的标准是原告在实体法上享有的请求权数.一个法律要件产生一个请求权,如果同一民事法律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则形成多个请求权.诉讼标的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支柱,决定了民事诉讼中的一系列具体问题的设置.民事公...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分为审理内容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传统观点采"汝说事实,我给法律"的法谚,主张裁判基础事实的构筑采当事人提出主义,事实和证据的法评价专属法院职权.无法认定事实与证据时采当事人自我责任原则.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反对在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上设定泾渭分明的界限,主张法官通过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释明,积极参与案件事实的解明,在法律适用上强调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对话和讨论的义务.当前在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构建和谐司法机制,以实现司法活动公正高效权威的运作,合理地分担法官与当事人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事实问题上法官的积极参与作用受当事人处分权主义的支配.在法律问题上当事入的参与性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无明文规定时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参与权,有义务与当事人一起完成法律适用的任务.  相似文献   

4.
证明责任理论中若干误区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证明责任法的意义在诉讼领域存在着两中形式的裁判:要件事实真伪分明的裁判和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裁判。另外,也可将前者称作要件事实被证明的裁判;后者称作要件事实未证明的裁判,或证明责任裁判。在诉讼领域里,虽然实体法的主要价值在于为裁判结果提供正当性的依据(实体法作为裁判规范的价值),但实体法必须经过诉讼的检验才能实现其立法目的。实体法的适用或不适用以要件事实已被证明为前提。然而在当事人和法官用尽了法律所许可的发现真实的手段之后,某一要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法官因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拒绝对本案作出裁判,就必…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单设一章规定物权变动规则,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对抗主义及处分要件主义的混合模式,严格区分因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的不同,选择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一般原则、登记对抗主义为例外的理论模式,基本符合公示公信原则的要求,但是除登记外的其他公示方式也应得到认可。  相似文献   

6.
判决书的表达本质上应当是体系化和规范性的,这是由实体法的概念框架和程序法的结构框架所决定的。然而,事实上判决书的表达存在着诉讼请求欠缺明确性和具体化、事实形成与认定逻辑的模糊化处理、法律问题认定与解释说理弱化等问题。随着一事不再理、禁止重复诉讼等制度的实定法化,规范化不足的判决书不仅无法适应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诉讼质效。要件事实理论具有浓厚的理论基础,能够在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作用的法的空间促进二者衔接和统一,能够重新审视并分解民事审判,为民事判决书的规范化改革提供新的视角与理论根基。因此,有必要结合要件事实理论规范民事判决书的表达。  相似文献   

7.
我国在行政诉讼中采判决类型模式,而不是行政法制发达国家的诉讼类型模式,此种判决类型模式在行政法制不发达的我国受到批判,诉讼类型化是趋势也是呼声。在分析行政确认诉讼的理论基础之后,根据确认利益和确认请求权理论,提出我国行政诉讼的诉讼类型模式选择和完善,当采取"明定主义原则",根据不同的确认请求权将确认诉讼类型分为:确认违法、确认无效和确认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三种,以此构建的行政确认诉讼在当事人适格、诉讼要件、法庭审理和裁判上都将不同。  相似文献   

8.
传统民法学研究对于民法的裁判规范属性未给予足够重视。这种学理局限在遭遇民法典在裁判规范问题上的“准备不足”时又被加剧和放大,对此有必要引入作为“裁判规范之民法”的要件事实论予以克服,从而实现实体与程序的顺畅衔接。借鉴要件事实论的“请求原因不同则诉讼标的不同”等思维并结合对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上规范群的解释,可以探索识别和区分请求权的标准从而构建完善的请求权体系。借鉴要件事实论的“原则/例外”等思维并结合《民法典》第235条等规范群的解释,可以思考要件事实的法解释学操作流程从而建立妥当的“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的要件事实体系。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和解要件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诉讼和解能否合法成立生效.必须同时兼备实体法及诉讼法双方面的要件。实体法上的要件要求当事人须存在争议并以解决争议、终结诉讼为目的,并且须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诉讼法上的要件分为当事人、法院、诉讼标的和合意四方面。  相似文献   

10.
诉讼结构,是指由解决行政纠纷这一诉讼目的所决定的并由主要诉讼程序所体现的原告、被告、裁判者三方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当今世界各国诉讼结构的基本类型为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前者以法国为代表,后者以英美等大陆法系国家为代表。就行政诉讼结构而言,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主要区别是:第一,谁是程序运行的领导者。在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中,诉讼的进行由当事人领导,当事人负责调查证据,双方律师交叉盘问对方当事人和证人以查明事实和证据材料,法官不积极参加讯问,法官的作用相当于双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公正仲裁人。职权主义…  相似文献   

11.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要件的证明责任问题在诉讼中经常引发争议。根据《民诉法解释》第91条确立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无论在给付不当得利还是权益侵害不当得利中,应由原告/受损人固定地对“没有法律根据”要件承担证明责任。在给付不当得利纠纷中,原告应主张并证明“没有法律根据”要件的基础事实,即作出给付行为的具体原因以及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或嗣后丧失的事由。这些待证事实内容明确、特定,不存在无法证明的困境。在权益侵害不当得利纠纷中,“没有法律根据”要件的基础事实与“侵害他人权益”要件的内容一致,通过证明“侵害他人权益”要件,原告对于“没有法律根据”要件基础事实的证明也就同时完成。由被告/ 受益人证明其受益有法律根据并没有改变证明责任的分配,只是使提供证据责任转移至被告。  相似文献   

12.
刑法上的事实同居,指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二人未经登记而自愿持续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事实状态。事实同居广泛存在于现实中,其本质特征是双方物质上及精神上的相互支持以致不分你我,具备了法律婚姻的实质要件。与民法的注重形式要件不同,刑法认定犯罪侧重于实质要件。法律婚姻的效力在刑法上也适用于事实同居,如财产的共同共有权利、同居义务、相互抚养义务,从而影响财产犯罪、遗弃罪、强奸罪、重婚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13.
在动态解构意义上,构成要件设定方式可以概括为"观念下的事实因素",即从观念到事实的形式化过程。根据这一特点,观念与事实之间的平衡,也即"新的主客观相统一观"应当成为构成要件立法的最高理念,但是这种平衡单纯通过成文法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从现实的角度,观念与事实之间的平衡应当向司法实践充分开放。在此种意义上,构成要件立法设定应当遵循"事实与观念之间开放性平衡"的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之下,构成要件立法在技术层面上应当以"类型化"为现实追求;同时量定因素应当司法化。  相似文献   

14.
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为典型的古典证明责任的立足点在于实体法法律规范性质的分析,该理论自提出以来历经德、日民事法学人的沉淀洗练,曾成为学界的通说。但是,法律要件分类说不但在规范分类、间接反证、主观举证责任分类标准等问题上难以理清各种理论纷争,而且其对于动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转换以及与证明标准的关系缺乏必要的关注,也难以与现代民事诉讼的辩论主义、争点整理程序相协调。我国民事证明责任改革应当从"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迷思中走出,以"阶段的举证责任论"来重新构建我国的民事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5.
主张责任是指当事人负责提出利己的要件事实(即"行为主张责任"),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即"结果主张责任"),其法理包括了主张责任的对象、主张责任的分配、不当主张的补救、结果主张责任的承担等。主张责任概念从辩论主义基本命题中衍生出来,其理论的建构紧密地依托辩论主义的原理,因此,伴随着现代社会对辩论主义的修正,促进诉讼和防止突袭等现代民事诉讼价值观也显著地体现在主张责任理论之中。  相似文献   

16.
作为自认对象的案件事实是否一定为不利于自认人的事实,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持肯定说观点的学者认为,自认对象的不利益性是构成自认的要件之一,但坚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在判断不利益性的标准方面存在分歧;持否定说观点的学者认为,自认对象不需要不利益性。我国民事诉讼自认制度中关于自认对象不利益性的规定并不明确。由于作为自认制度理论基础的辩论主义并不要求自认的不利益性,同时由于肯定说在判断不利益性的标准上存在分歧,不利于己的事实在诉讼实践中难以判断,加之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制度上均采否定说,故在这一问题上以采否定说为宜,这有利于提高自认构成的几率,提高审判效率。  相似文献   

17.
我国司法制度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具体运用在审判实践上可概括为这样一个逻辑公式:法律规范为大前提,事实证据为小前提,判决结果为结论。因  相似文献   

18.
各种诉讼标的学说都将识别标准作为核心问题进行研究,试图从理论上概括出统一、明确的识别标准,但是都没有成功。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研究离不开事实理由和实体法律适用的复杂关系是理论所无法概括的,因此诉讼标的识别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9.
诉讼合同是当事人间旨在对诉讼程序施加某种影响 ,以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合意。诉讼合同存在的理论基础是程序主体性原则和私权自治。诉讼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包括 :第一 ,诉讼合同的主体存在着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第二 ,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第三 ,当事人订立诉讼合同应当具有影响诉讼发展或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目的。诉讼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 :诉讼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能力 ;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不损害他人及社会利益。诉讼合同的效力不仅及于立约当事人 ,一部分诉讼合同对法院甚至第三人也发生效力 ,这就是诉讼合同效力的扩张性。  相似文献   

20.
构建可罚性条件的理论范畴,其核心宗旨就是为使某些事实特征可以成为在三级犯罪体系之外作为权衡刑罚必要性的因素留下余地.然而,这一犯罪构成三级要件之外的独立要件的设置是否如其所盼而有必要,在刑法理论上并非不无疑问.基于双层多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作为可罚性条件内容的事实特征可以置于双层多阶的犯罪构成之中,其所需体现的有关机能也可经由双层多阶的犯罪构成得以实现,这也是在犯罪构成理论中对于“以构成要件行为为基本线索、以具备主观责任为必要”的基本理念的坚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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