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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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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勇胜 《法制与社会》2012,(31):114-115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恶意串通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相对于原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设置了专门的条款即第112条规定恶意诉讼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恶意诉讼的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主观上存在共同损害的故意,客观上存在共同损害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的产生。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恶意诉讼之规制仍然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仅规定了恶意诉讼之责任,而没有设置恶意诉讼事前规制机制。因此,我国应当通过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设立诉讼承担制度而实现对恶意诉讼的全方位规制。  相似文献   

2.
本文要研究的是恶意串通行为,是我国民法特有的概念。本丈从"恶意"、"串通"的界定,恶意串通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它与通谋虚伪行为的区别来分析这一制度的内涵,同时从法务分析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后果。最后探讨恶意串通行为的效力,在实践中实证中合同当事人利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很多,笔者认为应根据情况分别处理:可归入债权撤销权的范畴,或者适用侵权行为法进行规范,或者赋予第三人撤销权予以调整。  相似文献   

3.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定事由之一,《民法典》第154条规定了恶意串通行为的效力,为调整此类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适用时,应明确《民法典》中恶意串通规则的调整范围和法律效果,将该行为作为相对无效的行为对待,只能由特定第三人主张其无效。应当区分恶意串通行为与虚假民事法律行为,在两者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可以优先适用虚假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应当区分恶意串通与债权人撤销权,在撤销权与恶意串通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利益。应区分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与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前者在性质上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由于恶意串通行为还涉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侵害,因而也可能涉及侵权责任法规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4.
在前苏联民法理论的影响下,我国民法上规定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为无效行为.该规定极其含糊,既不具体分析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关系,又不区分行为人意思表示之真实与否,在实践中极易被曲解和误用,其实效性与立法初衷相悖.目前来看,是一项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规定.因此,本文详细探讨了民法上恶意串通的研究进展,从而为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牛玉兵  董家友 《法学杂志》2015,36(2):114-119
民事恶意诉讼具有诉权行使的表面特征,但却隐含着非正当的目的追求。由于诉权是公民权利救济和启动国家司法权的中介,民事恶意诉讼司法规制的正当性需要从公民诉权保障和限制之间的平衡中加以探寻。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以串通型恶意诉讼规制为中心,以第三人撤销之诉为辅助的规制恶意诉讼的制度体系,但恶意诉讼的界定、类型化以及审查程序等重要问题仍旧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针对现有制度之不足,民事恶意诉讼的司法规制尚需要从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权利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公民通过诉讼途径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识也逐步增强。与此同时,部分公民借助诉讼这一合法的外在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动机同样得到了"强化",给受害人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并且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秩序价值。"恶意诉讼"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已经成为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分析了恶意诉讼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探讨了"恶意诉讼"的社会危害性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7.
论恶意诉讼     
章晓洪 《河北法学》2005,23(5):98-101
近年来,恶意诉讼案件在我国一直呈上升趋势。该现象的出现是由某些人道德素质低下、诉讼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以及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等几方面原因所致。参酌域外相关的立法例,在分析现有相关法律的局限之后,总结了区分恶意诉讼与一般诉讼的识别标准,并提出了规制我国恶意诉讼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8.
以专利作为工具提起的恶意诉讼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在理论界鲜有研究,司法实践中也因对此类诉讼的认识不足而出现了大相径庭的判决.从近年来有代表性的三个专利恶意诉讼提出问题,从恶意诉讼的概念、法理及法律构成要件展开分析,提出了专利恶意诉讼的法律应对措施,重点分析专利恶意诉讼与确认不侵犯专利权诉讼之间的关系和协调.  相似文献   

9.
甘国彪 《法制与社会》2012,(24):116-117
近年我国出现大量的恶意诉讼案件,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增加法院工作量,而且更重要的是损害司法权威、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文在分析恶意诉讼行为的概念、内涵以及具体表现形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恶意诉讼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几点建议,以期能遏制恶意诉讼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在自己权利遭到侵害时懂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同时,法律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这导致有些心术不正的人故意钻法律漏洞,造成目前恶意诉讼猖獗的局面。随着恶意诉讼行为不断增多,规制恶意诉讼已刻不容缓,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加强对恶意诉讼的法律监督责无旁贷。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法作为保护私人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的诉权得以保护.然而,法律赋予的这种自由却使得一些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进行自认或认诺,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也极大地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还没有系统规定对于这些问题的规制方法.本文希望通过分析现行制度缺陷,借鉴国外立法,提出建立完善我国诈害诉讼救济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有权利的存在,就有权利被滥用的可能。在我国,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了法律的高度关注和重点保护。然而,近几年来,诉权却因部分公民的一己私利而被无端滥用。与此同时,作为我国"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也因日益频发的恶意诉讼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鉴于此,"如何有效规制恶意诉讼问题"无疑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为此,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民诉法也将恶意诉讼问题纳入了法律规制的范围。然而,正因恶意诉讼首次入法,相关法律规定仍不健全。而且,法律规范固有的滞后性缺陷,也使其无法适应社会的变化。因此,不断健全并完善恶意诉讼防范与规制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社会竞争更加激烈,人们的利益冲突愈发突兀,致使纠纷不断,诉讼越来越多,且日益复杂化,而恶意诉讼现象亦日趋严重。恶意诉讼行为作为一种社会公害,扰乱了无辜人平静的生活,使其合法权益遭受不应有的侵害,破坏了社会秩序,浪费了国家审判资源。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恶意诉讼的受害人尚难以寻求法律的有效保护,以致恶意诉讼在社会中呈泛滥之趋势,使人们对法律的作用和功能产生怀疑。本文通过对民事恶意诉讼内涵进行比较研究得出较为恰当的界定,进而理性分析了它的成因,最后提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4.
在公民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当人们遇到权利义务纷争,更多的人选择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各种权利义务相互交织,损害案外人或当事人权益的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为确保公民更好的行使自己的诉权,免受恶意诉讼的侵害,避免恶意诉讼案件的发生,更好维护诉讼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写作本文。  相似文献   

15.
恶意诉讼是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甚至利用司法机关公权力以达到自己不法目的的一种侵犯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危害司法公正的一种表现。具体表现为虚假诉讼、诉讼欺诈等形式,其后果必然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但是,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恶意诉讼行为的专门而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将恶意诉讼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符合宪法对检察机关的定位。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17,(6):19-26
恶意串通之规定系我国民法的独特创举,从私法史上看,恶意串通之规定系继受前苏联民法的结果,立法初衷在于规制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然恶意串通概念用语模糊,内容上具有不确定性,并与现行法中的无权处分制度、恶意代理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等存在竞合。理论上恶意串通规定无法替代传统民法的通谋虚伪表示规则,实务中恶意串通规则有被滥用的倾向。《民法通则》恶意串通之规定尚有补救无通谋虚伪规则之弊,然在《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已规定通谋虚伪表示无效的情形下,恶意串通规则已然被通谋虚伪表示规则完全替代,第一百五十四条继续保留恶意串通之规定解释上应回归立法初衷,仅限于规制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恶意诉讼”这一问题进行了突破性的规定.但是,恶意诉讼这一现象其实早就存在.可以说,恶意诉讼的产生是诉讼制度不可规避的产物.任何事物的区分都将是“双刃剑”式,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促进了法制的发展,同样,借助程序实施非法行为亦屡见不鲜.正是人们从对程序的绝对遵循,认为以绝时的程序公正就可以达到最大化的判决公正思想使得许多怀有恶意的行为人通过诉讼侵犯他人权益以获得非法利益.本文对恶意诉讼的研究以“什么是恶意诉讼——为什么会产生恶意诉讼—怎样规制恶意诉讼”这一线索来探讨恶意诉讼的法制建设问题,希望通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为我国建立可行性规制提供一丝薄力.  相似文献   

18.
从律师代理的一桩恶意诉讼案件,剖析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恶意诉讼的产生原因、过程及法律后果,揭示恶意诉讼的危害性及产生恶意诉讼的制度漏洞,就恶意诉讼的防范及应对提供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对恶意诉讼及其规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恶意诉讼是指为达不正当目的,当事人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故意提起诉讼,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害的侵权行为。恶意诉讼的出现是由诉讼本身的消极性、现有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以及社会诚实信用的缺失等多方面原因所致。恶意诉讼不仅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浪费司法资源,而且破坏法律的秩序价值和社会稳定性。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可以综合、协调利用多种方式,形成实体法和程序法相配合共同规制恶意诉讼。  相似文献   

20.
恶意诉讼——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恶意诉讼的规制在立法方面缺乏实体性规范,导致在司法领域对恶意诉讼行为的规制难以完善。现有的两部民法典草案提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然而在法工委公布的民法典草案中却被否认,本文通过论述恶意诉讼的规制方法及作为一种新型侵权行为的必要性,而得出恶意诉讼应作为一种新型侵权类型加以规定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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