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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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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果关系在自然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在刑法上也有因果关系问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一定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与果的联系,它以客观存在着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两种现象为前提,危害行为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危害结果由危害行为所引起,二者缺一,则无因果关系问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是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曹博 《中国律师》2007,(3):48-50
刑法因果关系的界定 (一)对刑法因果关系概念的辨析 刑法因果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对定罪量刑有价值的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也有的学者认为刑法上研究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的学者认为.刑法因果关系是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而存在于刑法之中的,它既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又是为法律所要求的法律因果关系,是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什么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否也可以分为偶然因果关系和必然因果关系?关于这一问题,理论界众说纷纭。很难求得统一。以笔者之见,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应该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从司法实践上讲,是指在某一危害社会的结果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去寻求这一结果是由于什么人的行为所引起的。如果某一危害社会的结果是由某人的行为所引起的,这个人的行为就是这一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原因,二者之间就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那么,刑法中因果  相似文献   

4.
刑法因果关系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所产生的因果关系。危害社会的行为是指客观要件的危害行为,而危害结果不仅包括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还包括部分对量刑具有重要意义的非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对于刑法因果关系的界定问题,由于不同的学者是从不同角度研究,在刑法理论上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主张。因此,本文在查阅和了解大量的论著的基础上就刑法因果关系的界定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探讨,以期加深对因果关系这一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相似文献   

5.
《法学》1991,(9)
所谓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按照理论上的通说,是指行为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存在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这种因果关系中的“果”的确切含义却很少探究,即这种危害结果究竟是指作为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还是指具体案件实际发生的危害结果,并无科学的解释。现有的刑法论著,在论述刑法因果关系时,一般都把具体案件实际发生的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之间的某种联系称之为刑法因果关系,并且论者的侧  相似文献   

6.
刑法因果关系,是指实施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关系,它的意义在于且仅在于确立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即是说,有了实施行为,出现了危害结果,其中必须有一个链条将其连接起来,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这一链条即是因果关系。因此,刑法因果关系是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范畴。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界对此有很大的分歧,本文首先对各种理论学说作一介绍,然后提出作者本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王森 《法制与社会》2013,(31):69-70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罪责自负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所以一个人只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故查明某一危害结果与某一危害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决定行为人对该结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本文以姜某某故意伤害案为例为例,简要分析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以案说法。  相似文献   

8.
"华东政法学报"创刊号发表的梅泽濬同志的论文,对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可是对在刑法科学中行为与危害社会结果之间怎样才具有因果关系的问题却缺乏足够的阐述.在上述学报第二期上所发表的姜焕宸同志的文章,对梅同志的几个论点虽作了基本恰当的批评,但他却没有提出什么是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的正面看法.为了在争论中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这里我仅就如何解决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即行为与危害社会结果之间怎样才具有因果关系这个问题发表一下自已的意见.  相似文献   

9.
《法学》1991,(1)
1990年《法学》第6期王世科同志发表的《析共犯的犯罪中止》一文(简称《王文》)中提出的观点颇为新颖。他指出,把握个别共犯中止的成立条件,“应以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为基础,以行为人能否有效地切断自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标准来确认。”笔者认为,把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作为解决个别共犯中止的基本点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根据刑法因果关系的原理,犯罪人只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负责,而犯罪中止,就其实质内容而言,正是犯罪人在犯罪发展进程中自动地切断其  相似文献   

10.
也谈正确认识和认定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认识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应当先从行为的客观性质着手确定行为与结果有无因果关系,然后再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确定其行为是否属危害行为,进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的轻重;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危害行为(即原因)的产生带有偶然性,刑法上因果关系本身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应当正确区分因果关系中的原因与条件;不能把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等同起来。  相似文献   

11.
略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作指导研究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刑法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课题,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本文仅就有关的几个基本问题谈谈个人意见.一、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研究对象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因果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到底如何划分这一部分的范围,确定研究的对象,却是值得讨论的问题.有一种意见认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某人的行为已经查明并不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在当时具体情况下是他应该实施的,那么,从刑法意义上讲,也就不必再研究该人的行为和所发生的危害  相似文献   

12.
试析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汀 《山东审判》2005,21(3):64-67
环境犯罪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故意或过失地破坏森林、草原、矿藏、珍危动物、土地等自然资源和无过失地污染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使人的健康、财产和环境遭到严重损害或者有使其遭受严重损害的可能性的行为。一、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特殊性及其与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冲突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①我国刑法的罪及个人原则要求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3.
本学报自从第一、第二期刊载了梅泽濬和姜焕宸同志的关于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两文以后,读者对文中的若干论点有不同的意见。下面发表的是一部分来稿的摘要。希望读者围绕以下的三个方面,运用实际材料,继续进行讨论: 1.怎样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因果性、必然性、偶然性的原理运用到刑法科学中来解决社会危险行为舆社会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什麽是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怎样判明社会危险行为舆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3.刑法科学中的因果关系有没有偶然的舆必然的之分?  相似文献   

14.
错误,就是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刑法中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所谓“因果关系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错误认识.它属于刑法中事实上的错误.  相似文献   

15.
看了《江淮法治》2002年第二期胡建成等作者的《非法行医诊疗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一文,关于其行为责任的认定问题,我想从刑法的角度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由于我国实行罪责自负原则,一个人只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查明某一危害结果与某一  相似文献   

16.
行为,是反映人的意识和意志的外部动作.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包括两种形式:作为和不作为.换言之,犯罪行为既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因此,正确地认识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作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在刑法上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它们都是行为人对危害后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所谓不作为,相对于作为(人的积极行为)而言,是指人的消极行为.它可分为完全不作为和怠慢不作为两种情况.前者是根本不去实施白己应当实施的行为,例如母亲不为婴儿哺乳,致使婴儿死亡;  相似文献   

17.
因果关系是某种先行事实与后行事实之间的原因、结果的关系,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一种客观、经验的现象的关系,因此,因果关系并非价值的/法律的因果关系,而是论理的无价值的认识概念。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  相似文献   

18.
一、因果关系错误的概念和范围 因果关系错误包括哪些情形,或者说它的范围有多大,在我国刑法理论上,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发展进程有不正确认识,也就是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引起了预期的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其因果关系发展的实际进程与行为人预想的不同;或者是其最初的行为虽然未造成预期的危害结果,但他误认为已造成,因而实施了另一行为,实际上是另一行为导致了预期的危害  相似文献   

19.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同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因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用以明确一个具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联系.这种特殊的因果关系的明确是确定最终行为人应受刑法惩罚的前提条件.法律不会处罚一个与危害结果无关的行为人,也不会轻易排除对一个与危害结果有关行为人的处罚的可能.因而其要求比哲学上的因果关系更严密,不容疏忽.本文通过肯定...  相似文献   

20.
自杀案件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 自杀,是指有意识地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自杀案件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情况复杂,在认识上不尽一致,所以从刑法理论上探讨这个问题,对正确解决这类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是十分必要的。一、自杀案件因果关系的对象和研究目的自杀事件是多种多样、极其复杂的。刑法学中所要研究的是与追究他人刑事责任有关的自杀案件。自杀案件的因果关系,是指他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同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自杀案件同其他刑事案件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点,就是自杀身死的危害结果,不是他人行为直接致死的,而是自杀者的自杀行为致死的。这就是自杀案件因果关系的特殊性。自杀者的自杀行为,虽然直接剥夺了自己的生命。但它却不是刑法中因果关系的原因。因为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把自杀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不能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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