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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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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是关于宪法修改的两种基本模式,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无关;"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各有利弊,要实证分析;"政策性修宪"与"制度性修宪"的分野在于法律价值观的不同;我国应建立"制度性修宪"为主导、"政策性修宪"为补充的修宪体制.  相似文献   

2.
修宪程序是宪法修改制度的重要内容,修宪程序的完善能够规范、制约宪法修改权力.从各国对宪法修改程序的规定看,大致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提案程序、公告程序、议决程序、公布程序,本文从这4个方面对一些国家的修宪程序作了比较,并与我国的修宪程序作了对照,以期对我国的修宪程序的完善提供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3.
一、2004年行政法学研究概况 本年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召开的主要学术研讨会有:1.3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在京召开了"修宪后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机遇和现实课题"研讨会;2.6月25日-27日,于湘潭大学召开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首届理论研讨会,会议中心议题是"行政诉讼法的修改";3.7月27日,国家赔偿法修改问题研讨会在天津召开;4.8月23-24日,"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在重庆召开,主题是"04修宪后的中国行政法",会议围绕着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与行政补偿以及公共利益的界定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4.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改。这次修改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国家的指导思想,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制度与国家机关、公民基本权利等各个方面,是一次比较大的修改。这次修宪在许多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其中在修宪技术上也有  相似文献   

5.
宪法修改是保持宪法现实适应性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修宪则需要科学的修宪程序规制,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修宪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目前的修宪程序,就宪法修改程序存在的问题,在结合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修宪程序完善的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6.
第四次修宪的法治亮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1954年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经过全面修改,于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行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1988年、1993年、1999年我国三次以宪法修正案形式对现行宪法作出修改.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高度概括了本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从法律的视角讲,第四次修宪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彰显了弘扬先进法治文明的特色.依笔者之见,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愿望和广大人民的心愿,是从法律上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障人民的权利.从法治文明的视角讲,第四次修宪的法治亮点还体现在人权保障、合法私有财产权的保障和"紧急状态"入宪等方面.  相似文献   

7.
关注修宪     
《中国司法》2004,(3):1-1
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将在3月份正式进行,毋庸置疑,第四次修宪将成为2004年中国法治领域的最大亮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高度概括了本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从法律的视角讲,第四次修宪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彰显了弘扬先进的法治文明的特色。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有关涉及法治文明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述条款的修改:宪法第三十三条拟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十三条拟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  相似文献   

8.
《法治与社会》2004,(4):4-5
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的贯彻执行对于一个国家维护统一,保持政权稳固,保障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发展民主政治,完善法治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修改宪法,是一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国现行宪法已经历了三次修改,而此次修宪,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修宪建议的形成过程也比以前更加广泛,充分地发扬了民主,修改更加慎重,修改内容亮点多多。完善土地征用制度,保护私有财产权,强调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紧急状态”取代“戒严”……这次修宪突出了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宪法学强调的人权保护的原则。2004年4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以2863票赞成,10票反对,17票弃权,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9.
为防范修宪权的滥用,必须对其施加程序控制。正当的修宪程序不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且还具有促进民主性、提升民族理性和树立宪法权威性等独立价值。正当的修宪程序应该遵循平等参与、刚性、修宪权能适度分散行使和效率等原则。考察各国修宪权程序控制模式,发现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往往会将修宪动议主体与修宪议案决定主体结合起来考虑,使二者能够起到既相互制约又互为补充的作用。我国的修宪程序在参与性、刚性和权能分散性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应当赋予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修宪动议权,规定人民的讨论权,修宪议案的决定应该采取代表与人民分享部分内容的共决型模式,即某些宪法条款全国人大就有权决定修改,而另外一些宪法条款则只有人民以全民公决的方式才能决定是否修改。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的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从修宪的背景、修宪的精神以及立法机关的解释可以解读出 ,该原则强调人权的个体性、非工具性和非功利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具有极强的功利性 ,对权利保障的规定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因此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 ,应当以修宪所确立的人权保障内涵和要求为检视标准 ,重新界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确立或修改相关的诉讼原则、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11.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1982年宪法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这次修宪是全国人大继1988年和1993年修改1982年宪法之后的第三次修宪,前两次修宪对我国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改...  相似文献   

12.
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的30年,是我国宪法修改频率最高、幅度和力度最大的历史时期。宪法修改是对改革开放成果和社会变迁的真实记录。30年宪法修改的历程,呈现出务实性、人性化和国际化的特点,但也存在缺少宪政体制优化整体思路、经济机制修补具体化、政治机制完善空泛化、修改进程被动化的不足。未来我国的宪法修改和完善,要有整体修宪计划,提高修宪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现实指导性;要与宪法解释相结合,避免盲目修宪和仓促修宪。  相似文献   

13.
谢维雁 《现代法学》2006,28(6):76-84
宪法不能一直处于变动之中,也不能一成不变,解决的办法是为宪法修改确立原则。在对我国宪法的修改过程中逐渐确立起修宪总原则即修宪指导思想和一系列具体修宪原则———即只对非改不可的问题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问题不作修改,有些问题通过宪法解释予以解决,这些修宪原则对规范宪法修改活动、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修宪的具体原则也存在标准不确定等缺陷。笔者认为,宪法修改应当遵循谨慎性、被动性、谦抑性、程序正当和公民参与等原则。  相似文献   

14.
阿计 《政府法制》2013,(5):16-19
1982年新宪法及四次修宪所创造的制度财富、所引领的巨大变革,已经镌刻在国家史册上。然而正如宪法的进步也决定了国家的进步,在宪法情结日益浓厚、宪政呼声持续高涨的时代语境下,我们有必要从修宪程序、修宪原则、宪法文本、宪法监督等多个维度,更加深入地审视30年修宪、行宪、守宪、护宪的得失,以寻找宪法发展的未来方向。  相似文献   

15.
我国此次修宪,是关乎中华民族长治久安、兴衰荣辱的一个战略性问题。经过修改后的宪法将成为21世纪中国的发展指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修改宪法,是一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理解此次修宪的背景和特点,必须首先对我国的修宪规律有所了解。可以从中国近年来的历次修宪中总结出两条规律:一是每次修宪都是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成熟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总结和升华;二是每次修宪都是根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所提出来  相似文献   

16.
《江淮法治》2012,(24):12-14
1982年新宪法及4次修宪所创造的制度财富、所引领的巨大变革,已经镌刻在国家史册上。然而正如宪法的进步也决定了国家的进步.在宪法情结Et益浓厚、宪政呼声持续高涨的时代语境下.我们有必要从修宪程序、修宪原则、宪法文本、宪法监督等多个维度.更加深入地审视三十年修宪、行宪、守宪、护宪的得失,以寻找宪法发展的未来方向。  相似文献   

17.
《法治与社会》2004,(4):6-9
此次修宪除了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入宪法外,还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紧急状态"写入宪法.专家认为,对这些焦点问题的修改是非常及时、十分必要的,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修改宪法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事情。从1998年第三次修宪以后,我们国家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宪法应当与我们日益发展的事业一样与时俱进,所以,当前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19.
李金忠 《法制与社会》2012,(24):279-280
宪法修改提案是启动修宪程序的第一阶段,涉及提案主体资格、提案程序具体运作等理论与实践问题.现行宪法对宪法修正议案的提出作了较为明确的规范,但是相关条文仍需推敲.本文针对宪法文本中不周全之处和修宪实践中显露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宪法修改提案程序的一些浅显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一月回眸     
修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及1982年共制定并颁布过四次。1988年和1993年两次对1982年宪法作过修改。此次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再次提交建议,根据国情和发展需要对现行宪法作重要修改。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修改的宪法会是更适合中国国情更能满足国家改革开放发展需要的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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