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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时事资料手册》2008,(6):112-113
为澄清劳动合同法一些规定在理解上的分歧,使其更具操作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公布并施行。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法》中用工的涵义应采"实际使用说"。用工并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地位。用工的效力应在于:一方面,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确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已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并履行,从而保护劳动者权益;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成立与生效分离的情况下,用工成为认定劳动合同生效的法定标准,从而弥补附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应在明确用工内涵和效力的前提下,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员工常见的离职形式之一,但由于《劳动合同法》新增了不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有关条款,这就为实践中因合同终止与续签而引发的争议埋下了伏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下劳动者仍拒绝续签的情形。此外,如用人单位直接决定不续签,  相似文献   

4.
《公民导刊》2008,(6):55-55
无论根据今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还是根据早已实施的《劳动法》,这个学院制定的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条款都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似文献   

5.
《就业与保障》2008,(1):46-48
劳动合同可以任意解除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不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6.
《劳动保障世界》2008,(2):34-35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枧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法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作出了巨大贡献。劳动合同解除权是《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解除权的行使对双方的切身利益都能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是极易引起矛盾和纠纷的地方。立足于《劳动合同法》中的最新规定,对劳动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进行法律探析。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障世界》2009,(2):34-35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据此,分公司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也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9.
王娟 《民主与法制》2010,(22):68-68
一、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限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种情况无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双方在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订立的情形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符合合同订立的平等、自愿原则。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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