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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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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司法》1990年11期“案例研究”栏中,刊载了《此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一文。该案例是:×市中院二审判决,“将座落在×市×路207号6平方米小锅屋产权确认给甲(70岁)、乙(40岁)共同所有,每人各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甲对该房有暂时居住的权利。”1989年6月,甲死亡,其子丙搬进该房居住。乙向丙要房,丙以此房是其母生前使用的,自己有权继承为由不让该房。乙即于1989年8月以被告丙侵犯了自己对该房的所有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让房。在诉讼中,丙的两个弟弟(以  相似文献   

2.
案情绍A市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承建A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开发的“××大厦”工程期间,向A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购买钢材,至99年1月8日共欠钢材款计人民i690万元。同年3月18日,为使“××大厦”工程能顺利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甲、乙、丙三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协议人协议第6条第2款对保证方式作了如下约定:‘德方(即甲公司)卵未能按期付款或超期付款,由担保方(即乙公司)付清该货款并赔偿供方(即丙公司)的经济损失。”由于有了乙公司的担保,该协议签订后,丙公司依约向…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 原告:农业银行A市支行甲办事处。 被告:A市乙公司。 被告:A市丙公司 第三人:A市丁公司。 原告甲办事处于1995年6月21日以乙公司和丙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称:乙公司于1994年10月8日向甲办事外借款100万元,用于购煤业务,并由丙公司担保。但借款期限届满后,乙公司仅归还本金1万元,支付利息1.5万元。以后虽经多次催收,但乙公司和丙公司均未履行约定的义务。请求判令乙公司立即偿付所欠的本息,并判令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公司辩称:向甲办事处借款100万元,是应甲办事处的请求,调度给丁公司归还逾期贷款的,后来,甲办事处未履行替丁公司调度100万元给本公司还贷的诺言,属故意转嫁贷款风险的欺诈行为,请求判决驳回甲办事处的诉讼请求。丙公司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某甲有继子乙、养女丙两个子女.某甲死亡后,继子乙要求养女丙分割他父亲的一笔八千元的遗产.丙认为乙对甲未尽赡养义务予以拒绝,乙乃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款本由某甲生前放在他的弟弟某丁处代为保管.然而在审理中,丁却向法院申称该款是甲归还他的债务,并表示他本人不居住该法院的管辖区,亦非诉讼当事人,因此,拒绝出庭.本案在诉讼程序问题上,对某丁应属分  相似文献   

5.
案情:甲原为某国家机关一位局级干部,承租单位一套五居室楼房,由甲与其妻乙共同居住,甲于 1995年 2月去世,该房由其妻乙居住,承租人变更为乙,此时,乙的女儿丙为照顾母亲亦搬入此房居住。 1996年 11月,单位依照国家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乙申请购房,单位同意并预收了乙购房款及维修基金共 2万余元,在产权证未办完时,乙即于 1997年 1月去世。 1998年 6月单位以无共居人为由终止了此房购房决定,并要求丙腾房,丙却要求继承此房,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众所周知,公民购买商品房,付款后,办完产权登记手续,取得产权证,…  相似文献   

6.
赵红玲 《中国公证》2006,(10):37-38
甲、乙、丙三兄弟的父母去世并遗留下房产一套,但甲、乙、丙三兄弟一直未对该遗产进行分割。2003年,丁与甲、乙、丙三兄弟商量,决定购买这套房子,甲、乙、丙三兄弟均同意把房子转让给丁。于是,四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出具了两份公证书:一份为继承权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所遗留的房产由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另一份为转让协议公证书,证明甲、乙、丙三兄弟将房产转让给丁。  相似文献   

7.
《法学》1991,(4)
1989年10月25日凌晨1时许,一辆河南省临颍县的货车(车上坐有驾驶员甲、乙和货主共三人)途径某市郊外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享利菜馆”门口时,被菜馆女服务员林×、王×拦住,林×与驾驶员纠缠要他们下车吃饭。此时,睡在菜馆里的店主即被告甲及临时就宿在该馆的朋友被告乙、丙,先后醒来走出馆外。被告乙即爬上车门踏扳,抓住驾驶员甲的胸襟,要他们下车吃饭,驾驶员甲说:“我们不吃饭,给你们5元钱行吗?”三被告均不同意,并不放车行使。驾驶员乙讲:“我在此看车,他俩人下车去吃好了。”驾驶员甲和货主下车后,  相似文献   

8.
《法学》1986,(12)
遗产实际取得时效制度,是一项规定法定继承人在法定条件下持续地占有遗产满法定年限,即确认其实际取得了该遗产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有些继承案件需要有上述取得时效制度作为法律依据。例:甲、乙的父母于二十多年前亡故,遗有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管理。甲和乙从未提及分割父母遗产之事。一九八五年底,甲欲拆建该平房,乙闻讯,前来制止,双方发生纠纷。乙提起诉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我院在受理多被告盗窃案件中,对如何认定被告人数额问题有争论。例如甲和乙合伙盗窃了公私财产三千元,甲和乙平分。甲又和丙合伙盗窃公私财产二千元,甲和丙平分。甲还和丁合伙盗窃公私财产一千  相似文献   

10.
赵勇 《天津律师》2005,(5):36-37
甲(女)与乙(男)系夫妻关系.二人在甲区有一处住房,产权人为甲。2002年6月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协议.将此房以十万元出售并将该房屋以及甲的户口本.结婚证、乙的书面同意书(甲书写).房屋的产权证等办理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交付于丙。丙对该房委托评估并向房管局提交上述资料,经房管局审查对丙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此后.此房拆迁,丙领取货币安置补偿款15万元。乙得知此情形后以自已系房屋共有人,未在房屋转让协议上签字,  相似文献   

11.
原告中国银行甲市支行(下简称甲市中行)。被告丙某,男,36岁,汉族,海南省甲市人,现住海南省甲市:  相似文献   

12.
王忠 《中国律师》2005,(10):81-83
原告:丁资产管理公司被告:丙公司案情简介2000年9月,丁资产管理公司诉丙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丁公司诉称:1996年12月,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外汇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由甲银行向乙公司发放贷款180万美元,利率为年息6.8125%;期限11个月,即自1996年12月起至1997年11月止。1996年12月18日,丙公司与甲银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编号为(96)华阳保字第2号的保证合同,保证对乙公司向甲银行总行的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同时约定该保证合同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  相似文献   

13.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一]张某对王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某一土地(该土地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地段)为其所有,并要求王某赔偿砍伐该土地上的树木造成的损失.一审法院认为甲丙丁地段为张某所有,乙地段属于王某所有,张某对乙丙地段的砍伐树木提出了整体性的损害额,未能分别计价,且未有其它证据能够证明乙丙地段各自的砍伐树木的价格...  相似文献   

14.
案情:甲、乙为夫妻,生有一子丙和一女丁。甲、乙共立遗嘱:“在百年之后将所共有的一套二居室住房遗赠给疼爱的孙子戊(丙之子),在戊成年之前由丙代管该房产。甲、乙双方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不得改变双方对房屋的上述处理决定。”订立遗嘱后,双方办理了公证手续。半年后,甲去世,乙搬到女儿丁处居住。一年后乙去世,乙在去世前留下一份公证遗嘱称:“对自己所有的财产重新处理为,同甲共同所有的二居室住房中自己的份额由女儿丁继承。”由于存在两份内容相互矛盾的公证遗嘱,对两份公证遗嘱涉及到的同一财产的处理也就产生了两种不同观点。那么这两…  相似文献   

15.
从诉讼地位讲,张小进是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1.从民事法律关系看,张小进是加害人,由案例介绍可知。陈瑞成(代称甲,下同)是寄托人,耿辛庄大队(代称乙,下同)是保管人,张小进(代称丙,下同)是加害人。由于铜瓦丢失,井钻落水,使井机无法使用,甲与乙发生了基于保管合同之债,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丙不慎把井钻弄断,坠入井中,造成甲的误工损失。由此,甲、乙与丙发生单方面违法行为之债,丙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这里,丙明知是生产设备,弄断井钻,造成甲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6.
1989年10月25日凌晨1时许,一辆河南省临颖县的货车(车上坐有驾驶员甲、驾驶员乙和货主,共三人)途经浙江省丽水市郊外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享利菜馆”门口,菜馆女服务员林×、王×上前拦车。林×与驾驶员纠缠,要他们下车吃饭。此时,睡在菜馆里的店主即被告人甲和他的朋友被告人乙、丙,先后醒来,走出馆外。被告人乙即爬上车门踏板,抓住驾驶员甲的衣襟,要他们下车吃饭。驾驶员  相似文献   

17.
1999年 4月,原告李××与被告中山市××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中山××园商住小区认购书》,原告向被告购买××园商住小区 C型 1座 601房,后又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该《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了与《认购书》基本相同的条款。原告在房屋峻工搬入居住时,发现该栋住房首层有高压水泵房并存在严重噪音干扰。而在被告销楼给原告时,其印制的广告画册及相关宣传资料均标示 C1栋首层、二层为商铺,楼盘模型上也没有用文字说明或图片标示 C1栋首层设置有高压水泵房。据此,原告认为被告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误导其购买…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同时《物权法》第19条、第21条又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不动产登记异议制度.在此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就会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产生冲突.比如甲将A房卖给善意第三人乙,且乙特A房的产权过户到自己名下,但事后丙对甲原有A房的登记提起异议,并且异议成立,在此情况下,谁对A房享有所有权,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提出登记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本文认为应当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乙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甲(男)于1951年与乙结婚,1952年生子丙。1954年,因甲虐待乙,乙向法院诉请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并请求离婚。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判决准予离婚,丙随乙生活,家庭财产归乙、丙,甲对丙负担抚养费。甲服刑期满后,只身去新疆某单位工作,从此与乙、丙断绝联系。1957年,甲回到家乡山东某地,经人介绍与丁结婚。半年后,甲与丁离婚,又独自返回新疆原单位,此后双方无联系。离婚时丁已怀孕,但甲当时并不知晓。离婚后丁生子戊,丁未告知甲。  相似文献   

20.
案情简介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原告 A 认为被告甲(单位)和乙(自然人)共同侵害了其遗产继承权.要求两被告返还遗产款。一审经审理查明,乙和甲通过共同实施调查、办理公证等行为,认为原告 A 不享有继承权,遂将遗产款收归甲保管,从而剥夺了 A 合法的继承权和遗产款,原审判决由甲返还原告 A 遗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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