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纲领性的人权原则入宪,显示了党和政府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将发生根本性变革,也预示着我国人权促进和保护工作将迈向一个新的台阶。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状态,无疑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宪政的主题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因此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属于宪政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必然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而保障人权必然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2.
陈崖  陈红玲 《法制与社会》2013,(21):252-253
作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人权区别于一般的权利,其保障的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不能够被让渡的,所以对于人权的尊重与保护是任何法律的前提和必然要求。法律虽然是自由的枷锁,但其对自由的限制也必须以人权的范围为最低的限度,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前提下惩罚侵害他人的行为。刑法作为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其对于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修改后刑诉法亦在第二条中明确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  相似文献   

3.
2004年在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提供了直接明确的宪法依据,使人权从人应有的原生道德性权利上升为经过国家根本法确认的法定权利,这无疑有利于我国人权  相似文献   

4.
言论广场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云虎认为,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具有五大现实意义。 第一,人权入宪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第二,人权入宪是党和国家一贯方针在宪法上的明确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颁布实施的四部宪法均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各项权利。此次修宪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的政策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由党和政府执政行政的政治理念和价值上升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理念和价值,为党、政府和全国人民进一步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重大方针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第三,人权入宪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执政理念上体  相似文献   

5.
李叶  颜燚 《法制与社会》2013,(25):26-27
人权,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以个人的本质和尊严为参照而享有的相应的权利,它注重人的生存和发展,以自由和平等作为本质特征。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经历了一个漫长而艰辛的探索过程,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司法机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的人权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2年修正的新刑诉法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总则中,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做法详细化并入法律条文当中,真正意义上地使得人权有了法律依靠和保障,实现了保障人权与惩罚并重。本文将从介绍新刑诉法修正情况入手,叙述新刑诉法中关于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创新点,之后在提出新刑诉法中对于被害人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最后再提出完善被害人权益保护机制的几条措施。  相似文献   

6.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作为我国宪法上的人权原则确立的。它的确立并非仅出于功利主义考虑,而在于申明了宪法之为宪法的规范意涵。对它的理解,不仅要认识到人权原则在提升权利观念、完善宪法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宪政建设的深远影响,而且也要认识到人权原则在宪法结构、旨意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同样,人权原则的实现并非仅指人权保障的制度完善,更重要的或许是把它置入规范宪法的视野中予以重新审视。  相似文献   

7.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真正的和谐社会必然建立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础之上。以女性为代表的特殊群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而女性群体面临的诸多问题究其本质在于女性的人权保障问题。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从宪政的高度保障女性群体的人权,真正撑起和谐社会的“半边天”。  相似文献   

8.
21世纪将是一个人权受到空前尊重的世纪,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推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人权保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开辟了中国人权保障的新时期,但就我国人权保障的实践来看,还远远没有达到使人们充分享有人权这一崇高目标的境地。本文旨在通过人权形态探讨人权实现的基本途径,就人民如何真正享有和实现权利做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9.
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国家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这是因为保障人权是国家存在的价值所在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对人权的最大威胁也往往来自国家权力;社会主体之问侵犯人权的行为也仰仗国家的整治.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包括尊重、保护、满足和促进四个方面.按国家行为的性质可分为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按社会主体的权利性质可分为对私权利和公权利的保护义务;还有经由人权推定而衍生的保护义务;以及国家对人权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履行人权保障义务时,应当遵守以人为本、人权保障优位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他律与自律原则(以法控权和"克制保留义务").国家(政府)违反人权义务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0.
从法律关系的视角,探析我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的法理意蕴,应当强调公民是人权关系的权利主体,而国家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主体。国家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中担当义务主体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同时要正确理解国家概念及其变化、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人权主体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人权主体的普遍性关涉权利平等问题,个人人权、集体人权和群体人权的性质各不相同。人权的分类既有传统的分类理论,也出现了新的分类方法,国家尊重人权的义务和保障人权的义务是两种内涵不同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是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庄严承诺和郑重宣示,是标志我国政治文明和宪政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人权保护原则的入宪,对检察机关的影响是直接而且深远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历史重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全面落实人权保护原则,是检察机关维护宪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职责所在。尊重保障人权必须树立宪法的至上权威。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作为构建一国法律体系基本依据的母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反映。宪法的…  相似文献   

12.
在现代国家中,有了宪法,并不当然意味着人权就可以得到保障。尽管人权是自然权利,是与生俱有的,但在我国的宪政下的保护还是远远不够的。在我国建立健全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救济体系,是保障人权的一条较好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在去年3月初召开的全国人大年度例会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历史上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根本大法,这一重大举措确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国家法律体系和发展战略中的突出地位,也是我国法律制度从义务本位逐渐走向权利本位理性成熟的表现。“人权入宪”丰富了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的内涵,进一步完善了人权的宪法保障,同时也明示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将进一步深化,也是我国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的坚定立场和崇高职责的最高层次的宣示,表明了我国已向国际公认的“人权”价值观接轨。针对我国社会主义“人权观”的这…  相似文献   

14.
张西林 《法制与社会》2010,(24):155-156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我国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性质的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未来两年我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这些目标措施落实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执政、行政各个环节。颁布人权行动计划的意义在于,体现政府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到强化政府保障人权的观念,规范政府的执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人权。对于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推动现代化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人权的含义、发展历史及我国发布人权行动计划的意义等方面,对人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分析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人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来源,公民基本权利是对人权的宪法化。人权保障条款的入宪要求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为各国家机关。人权保障条款对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建立完善的宪政体制,而其关键在于宪政理念的转变、解决国际人权公约在我国的实施机制以及建立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6.
言论广场     
《中国司法》2012,(4):5-6
胡云腾:"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民法院的使命和职能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使命,也是其能够发挥的重要职能。首先,人民法院负有实现人权的使命和职能。公正的审判既尊重和保障了被告人的人权,也保护了被害人的人权。作为刑事诉讼活动裁决者的人  相似文献   

17.
崔春旦 《法制与社会》2010,(21):289-289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没有宪法保障,任何人权保障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本文主要阐述了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揭示人权的立法保障是宪法保障人权的必然延伸和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宪法保障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8.
姚志强  邹莉 《犯罪研究》2007,(6):53-55,80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是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庄严承诺和郑重宣示,是标志我国政治文明和宪政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侦查监督部门作  相似文献   

19.
正《决定》在第九部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即"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重申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在于保障人权,保障人权则有赖于国家司法体制的建立及其运作。如何发挥司法在人权保障中的功能,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一、领会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意义《决定》专门提出"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命题,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功能。从人权与国家治理关系上看,人权保障是国家体制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和标志。国家治理首先是宪法治理,而宪法治理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完善的人权保障制度,维护人权的价值,使之成为国家的价值观,培育国家生活中的人权文化。  相似文献   

20.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于2004年在我国成为宪法原则,并将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各个领域推动和发展人权事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内涵是尊重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任何人受到人的待遇.保障人权的主要义务主体实质上是政府,因此,要求国家不仅通过立法、行政活动推动人权的进步和发展,而且要求立法、行政活动在保障人权的程序规则下运行.由于社会生活中不断发生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的冲突,又由于在权力与权利冲突中受害的总是权利享有者一方,因此需要在权利受侵害时予以救济,即所谓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公正、民主、科学的程序就是处理权利与权力冲突的不可或缺的救济措施.倘若立法者制定违反宪法、侵犯基本人权的法律,行政主体违法行政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刑事检控机关非法剥夺受刑事追究者的人身自由,公民将如何面对强大的国家权力的侵害或可能的侵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