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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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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介绍] 张某、李某于1992年6月到某县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2000年5月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县法院经初步审查,发现李某在结婚登记时有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之嫌,认为应该由婚姻登记机关先行依法认定。张某与李某的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县民政局在受理张某主张婚姻无效的申请后,即立案调查。经调查查明、李某结婚登记之时,确实存在虚报年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决定宣告该项婚姻无效。但执法人员对该案是适用《婚姻登记条例》还是适用《婚姻登记办法》进行处理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2.
现实生活中,由于当事人弄虚作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等原因或者婚姻登记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等原因,使某些欠缺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当事人也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成为夫妻。若从法律的严格界定来说,这些婚姻应属于无效婚姻。据有关部门的反映,目前在婚姻登记中或登记结婚后发现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1.婚姻当事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4.重婚;5.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例如,某省有一对姐妹,妹妹结婚时,因未到晚婚年龄,用姐姐的身份证结婚登记,结婚证上写的是姐姐的…  相似文献   

3.
《中国民政》2006,(3):40-41
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相似文献   

4.
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登记"的关键问题是其婚姻效力起始时间的认定,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5.
雷敏 《中国民政》2011,(9):40-40
案例海南罗女士和香港李先生于1973年结婚。1982年,罗女士申请赴香港定居时被公安机关收去结婚证。罗女士在香港定居后与李先生感情不和欲离婚,因无结婚证香港婚姻注册处不予办理离婚手续;1987年,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证明给李先生到海南省琼海市与陈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  相似文献   

6.
一、引言——由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 1998年2月26日,江洪海与殷福娣在靖江市西来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2008年6月13日,江洪海和一名外貌与殷福娣相似的女子冒名顶替在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提供的是其与殷福娣的一代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两人在现场分别拍摄了离婚登记照片.2010年3月16日,江洪海与张银到靖江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2010年3月27日,江洪海因意外事故身亡.在处理江洪海的后事中,殷福娣才发现自己被离婚、江洪海又与张银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遂以不服靖江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为由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7.
办理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但对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在离婚登记中,尤其在农村,却较为普遍,亟待统一规范。据调查,在婚姻登记管理中,发现有不少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结婚证遗失了,或因吵架一方把结婚证撕了,办理离婚时,当事人只是在离婚申请上说明一下,或由单位出具一张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就给办理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风众所周知,…  相似文献   

8.
在离婚登记工作中,笔者经常遇到这样一类情况: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应当先补领结婚证,然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相似文献   

9.
某日,刘女士来到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她说因迁居不慎,结婚证遗失,现办理其他事务急用结婚证,而丈夫曾某正在精神病发作期间,不便一同前往补领结婚证,不知可否由其一人代为补领。交谈中,工作人员了解到,曾某与刘某于1985年在当地乡政府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03年,曾某因家庭矛盾和生活压力等原因导致精神失常。病情严重时行为诡异并伴有暴力倾向;未发病时如正常人一样生活劳动。2014年,湖南省出台了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家庭的,可生育二孩的政策,曾某刘某的儿媳符合生育条件。可是,办理二孩生育证时,需要提供曾某刘某的结婚证用于证明相关情况,而二人的结婚证己遗失,特前来咨询补证事宜。当工作人员得知该情况后,立即调取二人的结婚登记信息,但因档案遗失,无法查到二人的结婚登记情况。于是,工作人员告知了补领结婚证的相关程序和解决办法。第二天,该婚姻登记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释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婚姻法律知识问答》等相关规定,依据当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刘某的婚姻关系声明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相片后,为刘某补发了一本结婚证。并告知,待曾某病情恢复后,可前来申请补领另一本结婚证。  相似文献   

10.
陈婉玲 《广东民政》2009,(10):18-18
2009年9月9日,全省日婚姻登记量创历史新高。全省400多个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37233对,其中结婚37099(国内结婚36989对、涉外结婚110对),离婚98对,补发证书36对。2009年9月9日办理的婚姻登记比2008年8月8日增加7056对,增加23.5%,婚姻登记量居全国之冠。全省除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云浮6个市外,  相似文献   

11.
违法婚姻登记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规定,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人员违反《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结合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离婚案件看,违法婚姻登记现象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瞒天过海,单方登记。婚恋事宜,本应由男女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但有不少男女一方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结婚、离婚或者复婚,而出于自己某些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向婚姻登记机关骗取婚姻关系证明书,以致社会上出现不少骗婚、逼婚和重婚现象。  相似文献   

12.
领取结婚证是人生神圣的一刻。为了使这一时刻显得更加庄重,从5月18日起,深圳市罗湖区婚姻登记处推出结婚宣誓仪式,由婚姻登记员为领取结婚证的新人主持一个简短而隆重的“婚誓”:新郎、新娘分别在主持结婚宣誓仪式的婚姻登记员面前郑重签署“结婚誓言”,然后一对新人同声诵读:“我俩自今日起自愿结为合法夫妻,我们的心愿是:共同生活,共同成长,互相尊敬,互相扶持。我们相信,共同的努力能克服一切困难,让幸福快乐相伴我们一生。”诵读完毕,结婚登记员宣布双方结为合法夫妻,并颁发结婚证书。  相似文献   

13.
刘寿明  司贺中 《台声》2006,(7):36-36
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二、结婚条件1、双方为一男一女。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不允许同性恋进行结婚登记,因此登记结婚双方必须是异性。2、一方是台湾居民,一方是大陆居民。如果双方都是台湾居民,目前在大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当事人在台湾、香港、澳门、大陆及海外都没有配偶,即未婚、离婚或丧偶。大陆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如果有配偶还已别人登记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还已其结婚,将以结婚罪论处,有可能…  相似文献   

14.
正【案例】某日,王某与周某前往临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证。当婚姻登记员在验证审查时发现二人的户口簿记载为"夫妻"关系,便询问二人是否曾经办理过结婚证,二人均表示没有办理过。为何二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而户口簿却记载为"夫妻"关系?周某如实称,1982年5月,周某与马某结婚,但没有办理登  相似文献   

15.
我能结婚吗     
结婚是一种民事行为。男女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方能结为夫妻。结婚的条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是,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禁止结婚。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形式要件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近几年,我…  相似文献   

16.
同舟共济     
《协商论坛》2009,(12):38-38
民革省委提案又结硕果——郑州年内将全面启动免费婚检继焦作市实行免费婚检之后,省会郑州市也有望年内推行免费婚检。11月5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凡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并在本市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的,均可在婚姻登记前3个月及登记后1个月内享受免费婚检。不过,市民要先自行垫付婚检费用,待结婚登记时,凭婚检机构出具的婚检费用收据进行报销。已结婚的市民报销时要带上结婚证。根据方案,郑州免费婚检将在年  相似文献   

17.
正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副司长张贞德,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王兴玲就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离婚登记吗?答:按照国务院的批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内地居民离婚登记2个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相似文献   

18.
《民主与法制》2010,(19):64-64
吴某未进行户籍登记,持虚假身份证明材料与魏某办理了结婚证,上面盖有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7年后,吴某与魏某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区民政局以吴某身份证与户籍证明系伪造为由不予受理。请问,吴某与魏某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相似文献   

19.
<正>案例2014年,湖北省竹溪县城关镇某村蒋某,带着一女子前来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在审核证件时,发现蒋某年龄较大,凭着多年的办证经验,就仔细询问他带着孩子外出了,后来多次联系也不回的具体情况。原来蒋某今年48岁,1994年家。无奈之下,又认识了现在这位孙女士1月,曾经与一姓王女子结婚。当时,由并与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所以就来办理于法律观念淡薄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结婚登记。经过婚姻登记员的解释,蒋某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了一男孩,今后又到法院咨询,在权衡利弊的前提下,年已18岁了。结婚生子之后,他又到河北最后选择了放弃办理结婚登记,决定再次打工,3年没回过家。在此期间,妻子就走"事实婚姻"之路。  相似文献   

20.
<正>我是湖北省竹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的一名普通婚姻登记员,已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6年。6年来,我每天办理的结婚登记少则十多对,多则五六十对,一些细心的新人办完手续总是送两包喜糖表感谢,因此,我的桌上从没断过喜糖。然而,甜蜜蜜的工作也有另一面,其中的酸楚滋味只有我们登记员自己清楚。我所在的登记中心有结婚和离婚2个业务窗口,我们2名工作人员轮流在结婚和离婚窗口办理业务,并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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