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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婚姻是人生大事,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广受社会关注。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授权,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如何避免重婚、骗婚现象?5月25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就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相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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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3):76
<正>京民婚发〔2015〕415号各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方便群众就近登记,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2月1日起,本市居民婚姻登记可跨区办理,即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由本市任一区民政局办理。撤销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由办理登记的区民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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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登记业务中,常常遇到补发结婚证与补办结婚登记问题。在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中,婚姻登记管理项包含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补录结婚历史数据、补录离婚历史数据、卷内目录打印、初始化婚姻登记证号、离线系统数据导入等项。补发结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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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时,要求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或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之所以这样要求,是源于民政部1994年2月1日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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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接受咨询时接连发现几起婚姻登记机关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裁判文书上加盖"注销"章的情况。经了解,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许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为防止离婚案件当事人持此生效裁判文书再次另行办理结婚登记,采取不收取法院的裁判文书,而是在裁判文书上加盖"注销"章后,将裁判文书退还该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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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认真贯彻实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依法登记、规范服务为着眼点,不断深化婚姻登记工作,严把审查登记关.《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至今,该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490对,离婚160对,由于证件不齐全或者不吻合不予登记的660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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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报》2021,(4)
正鄂政办发[2020] 6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2月24日湖北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35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省际、省内"通办双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审批业务流程重塑再造,系统数据证照互通互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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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二、结婚条件1、双方为一男一女。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不允许同性恋进行结婚登记,因此登记结婚双方必须是异性。2、一方是台湾居民,一方是大陆居民。如果双方都是台湾居民,目前在大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当事人在台湾、香港、澳门、大陆及海外都没有配偶,即未婚、离婚或丧偶。大陆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如果有配偶还已别人登记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还已其结婚,将以结婚罪论处,有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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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1)
正闽政办[2020]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11月27日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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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8)
正甬政办发[2021]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4月24日宁波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77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