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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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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制约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经随着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通过而法典化。自此,我国刑法可以说真正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①它的价值、意义已被学术界和实务界所充分肯定。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典化并不等于其现实化,其高层次的法意不是仅靠法典化就能够实现的。我们可以把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喻为一个系统工程,分为立法、司法和行刑三道工序。罪刑法定原则指导和制约着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反过来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也制约着罪刑法定原则的实施,彼此间是相互制约的,本文所阐述的是…  相似文献   

2.
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罪刑法定是刑法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并且我国刑法学界对此存在争议。本文从一定的理论高度,回答了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这一重大问题。全文共分五部分,约5万多字。第一部分是罪刑法定的价值蕴涵,作者认为罪刑法定是以个人自由为价值取向的,体现的是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第二部分是罪刑法定的制度构造,作者认为从法的制度构造上来说,应以罪刑法定的严格规则限制司法的自由裁量,同时又在罪刑法定的界域之内予以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第三部分是罪刑法定的立法机理,作者认为刑法典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法律载体,因而对刑法典的立法机理作了有价值的探讨。第四部分是罪刑法定的司法运作,作者认为刑事司法是罪刑法定主义现实化的必由之路,因而对如何塑造刑事司法的品格作了有意义的论述。第五部分是罪刑法定的中国命运,作者认为随着我国法制的发展,罪刑法定主义也必将进入一个黄金时代。  相似文献   

3.
刑事违法性的源流及相关范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违法性作为一种规范评价,本质是法益侵害,社会危害性的内容应解读为法益侵害。我国旧刑法在规定类推制度的前提下,犯罪模式是以社会危害性为主,以刑事违法性为辅的;新刑法确定罪刑法定原则后,社会危害性以"但书"规定,在司法范围内具体的、个别的判断中发挥着出罪的作用,犯罪模式演变为刑事违法性为主,社会危害性为辅。危害性判断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补充,与刑事违法性并无冲突。以此二元模式为基础,构建我国刑法中以肯定入罪要件和否定出罪要件为要素的双层递进的犯罪论体系。  相似文献   

4.
犯罪与刑事违法性关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可以从形式的犯罪、实质的犯罪、司法评价的犯罪三个侧面来加以阐释。形式的犯罪就是罪刑规范;实质的犯罪是全部具体罪刑规范的共同法律本质。两者都是立法者的意志体现。它们本身都没有刑事违法性,只是刑事违法性的判断标准。只有司法评价的犯罪,才存在刑事违法性判断。我国本无刑事违法性的理论,应当创建。只有创建了科学的可操作性的刑事违法性理论,才能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又贯彻"无危害即无犯罪"原则。刑事违法性是司法者评价生活行为事实在客观上是否违反法秩序的步骤和标准。它是犯罪成立条件之一。我国应当对《刑法》第13条赋予新的理论内涵以完成刑事违法性理论的创建。  相似文献   

5.
张雪琳 《中国司法》2005,(9):100-101
法官在刑法适用过程中享有自由裁量权,其价值合理性主要表现在:有利于法官在实现刑法严格规则的同时,克服作为成文法的刑法的局限性,避免严格准则主义对个别正义的抹杀。但是这种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否能与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相容呢?一、刑事自由裁量权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一原则表明了刑法的价值取向,是法治主义在刑法领域中的具体表现。首先,罪刑法定原则强调以法律限制权力,避免个人权力对公民自由的破坏,从而体现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罪刑法定又涉及立法与…  相似文献   

6.
张爱艳 《政法论丛》2006,6(6):62-67
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取向应当是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自由,是入罪禁止机能和出罪解释机能的统一。我国现行《刑法》第3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向表述方式堵塞了去罪化的路径,应当修改为消极的表述形式。刑法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罪刑法定要求以严格解释和可预测原则作为刑法解释的限度。为了真正实现罪刑法定的司法化,刑法解释需要树立新的刑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法解释并对刑事司法解释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其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罪刑法定原则被称为是近代市民刑法的主要标志、基本原则。我国社会正在经历一个转型的过程,社会结构悄然地发生着变化,这一变化无论对刑事立法还是司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97年我国新修刑法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真正实现了该原则的立法化。然而,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语境中,罪刑法定原则被赋予更多的意义,承载了人们对一个法治社会的期许。  相似文献   

8.
明确性原则与“罪刑法定”的立法化设计——兼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游伟孙万怀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近现代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长期以来,由于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我国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研究大多致力于对原则的渊源、历史演变和发展的考...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罪刑法定原则为研究对象,从当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反思、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改进、完善措施这四个方面入手,对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与阐述,并据此论证了做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司法化研究工作在推动我国刑事与法进一步发展、完善过程中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作为一项刑法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刑法普遍遵循并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然而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背景的差异,罪刑法定思想所蕴藏的理念也有不同。本文在对中日罪刑法定主义对比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罪刑法定主义存在的不足与缺憾,以期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司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1.
何宇 《法制与社会》2010,(15):18-19
刑事习惯法长期被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压迫。但是刑事习惯法在现实中体现了有利于我国法治的发展、有效节约司法成本、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等价值,在理论上则展示出了其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的私权、限制政治国家,促进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互动与平衡以及丰富我国刑法理论体系等价值。  相似文献   

12.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面表现在犯罪的实质概念与刑事概念的对立和罪行擅断与绝对罪行法定主义的对立;其统一面表现在犯罪的混合概念的提出以及相对罪行法定主义的兴起至上。但是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对立和统一都反映了刑法的秩序价值和自由价值之间的博弈。  相似文献   

13.
中国的刑事违法性是关于行为违反刑法规范的判断,表明了犯罪的规范性特征,是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在犯罪概念中的体现。德日刑法中的违法性是犯罪成立要件之一,是在全体法秩序的观念中被认为无价值的判断,它所包含的超规范倾向使违法性成为实现刑罚实质正义的基本途径。由于犯罪论体系的差异,德日刑法中违法性要件所包含的实质正义价值在不同的国家存在不同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14.
冀祥德  刘玥 《中国司法》2004,11(4):32-35
在一个刑事司法权仍然被以各式各样的借口加以扩张的法制氛围中,人们往往会对隐藏在这个现象之后的深层原因做一些深入的思辨,以破解心中的疑惑。本文意在探究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角色,以揭示罪刑法定原则被束之高阁的根源,从而为罪刑法定主义在中国刑法中的理性张扬寻找进路。 罪刑法定原则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刑法工具主义价值观的天然劲敌。伴随着人类为争取自身权利而不断斗争的漫长过程,人们日益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棗在这个权力的资源和傲慢都继续扩张的危险世纪,要漠视或贬低一些基本的制约刑罚权的手段无疑是一种自以为聪明的不计后果的错误。因此,作为维护革命果实的手段,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法无名文规定不为罪,法无名文规定不惩罚”的刑法理  相似文献   

15.
2002年10月,是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施行5周年。为了表示纪念,同时也为对修订后刑法实施以来的刑法观念和刑事司法实践进行总结与反思,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于近日召开了专题理论研讨会。来自北京、四川、陕西、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的80余位理论界、司法界、新闻出版界的代表出席会议和研讨。会议围绕“罪刑法定”的价值与内涵、“罪刑法定”与司法解释、“罪刑法定”司法化的基本问题、“罪刑法定”的实际运作以及“罪刑法定”在个案中的运用等问题展开讨论。这里刊登的是提交这次研讨会的部分论文。  相似文献   

16.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社会基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发民 《法律科学》2002,1(1):42-51
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化 ,当然离不了学者们的创构与证成 ,但是关键还在于社会的现实需要。在一定意义上讲 ,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化与社会的现实结构紧密相关。在中国 ,伴随着一元化社会结构的是源远流长的刑事类推制度 ,而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和二元化社会结构的成长 ,罪刑法定原则终于实现了立法化。  相似文献   

17.
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化的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2002年10月,是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施行5周年。为了表示纪念,同时也为对修订后刑法实施以来的刑法观念和刑事司法实践进行总结与反思,华东政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于近日召开了专题理论研讨会。来自北京、四川、陕西、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的80余位理论界、司法界、新闻出版界的代表出席会议和研讨。会议围绕“罪刑法定”的价值与内涵、“罪刑法定”与司法解释、“罪刑法定”司法化的基本问题、“罪刑法定”的实际运作以及“罪刑法定”在个案中的运用等问题展开讨论。这里刊登的是提交这次研讨会的部分论文。  相似文献   

18.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应该理解为有形财物即有体物和特定的无体物,但绝不包括无形的财产权利,“毁坏”也只能是一种有形的毁坏,而不包括无形的毁坏。以刑事违法性作为认定犯罪的根本特征,体现了刑事法治的根本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坚持疑罪从无和刑法的谦抑性。  相似文献   

19.
阎二鹏 《时代法学》2013,11(3):15-20
从法理上而言,公众认同不仅是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而且是罪刑法定原则之下的必然要求。经济犯罪大都属于法定犯的范畴,与自然犯相比,其违法性不易被普通国民认知,对其的刑法规制多采用空白罪状与兜底条款,如何区分经济违法性与经济犯罪至为重要。在经济犯罪刑法适用过程中,应通过破除“刑法万能论“、合理解释空白罪状参照规范与完善裁判释法说理制度以获得公众的认同。  相似文献   

20.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1997年刑法第3条确立以后,对整部刑法的立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罪刑法定不仅要求罪与刑要以法律加以明文规定,也要求法定的罪刑规范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现实的犯罪情况及同犯罪做斗争的实际需要。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化以后,要求立法者制定的刑法要尽量完备、合理、法网严密,以更好地实现其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的双重机能。而作为罪刑法定的派生原则之一的明确性原则,它要求刑法的规定必须具体明确,而不应该模糊不清。我国现行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对盗窃罪作了一些修改,体现了一定的进步性,但仍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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