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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了弄清敌情、地形及其他有关作战的活动是“侦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搜集证据、审查证据、揭露犯罪、查缉犯罪人以追究刑事责任而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是“侦查”;人民检察院对刑  相似文献   

2.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为收集证据,审查证据,揭露犯罪,查缉犯罪人以及追究刑事责任而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措施。初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控告,检举和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和调查以决定是否立案的专门活动。由此可见,侦查与初查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相似文献   

3.
<正>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就侦查监督的任务以及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略陈管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指出:“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它是专门机关用以揭露、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人的主要手段,这种手段只能用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侦查工作的好坏,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打击敌人和有效地保护人民,就办案程序讲,它直接影响到案件能否提起公诉和进行审判。  相似文献   

4.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最普遍的证据来源,几乎每个案件都要借助于它。证人客观地、全面地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陈述他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对揭露犯罪,查明犯罪人,正确地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一、管辖的概念和确定管辖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侦查,由人民法院审判。但是,具体到某个刑事案件来说,究竟是由检察院侦查,还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究竟由法院系统中的哪一个法院审判呢?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就是规定的这个问题。所以,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根据犯罪的性质、轻重程度、地点等特点,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侦查、审判刑事案件范围的划分。  相似文献   

6.
魏斌 《青海检察》2001,(4):22-23
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权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公安机关之外,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也依法行使相应的刑事侦查权。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的对象,就是这些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  相似文献   

7.
一、侦查监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关于侦查监督工作,刑诉法在一些条文中分别作了规定。刑诉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同时,第137条规定了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必须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相似文献   

8.
《司法业务文选》2013,(8):37-45
1.2012年12月26日发布2.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一、管辖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9.
一、管辖 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10.
史星元 《河北法学》2001,19(4):67-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通称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同时,刑诉法对侦查监督作出相应的规定,刑诉法第7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13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  相似文献   

11.
<正>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这就是说,人民检察院也享有侦查权。该法接着在第73条中说:"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第78条第1款中又继续说:"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我们的疑问是: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进行勘验、检查,难道也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进行侦查实验也必须经公安局长批准?既然如此,刑事诉讼法第58条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又该怎样理解呢?这显然是立法  相似文献   

12.
<正> 国家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项基本工作是不断完善破案和调查犯罪的方式方法。从提高这一工作的效率来讲,完善罪行调查和侦查(查明与犯罪有关的客体;犯罪人、犯罪工具和犯罪手段;犯罪所侵害的客体;实施犯罪的环境因素)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在查明要寻找的客体工作中,详细地进行科学研究的常常有以下三个  相似文献   

13.
一、补充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犯罪时即应按照管辖范围直接立实侦查这是修改中新增的条文,即第八十三条。立案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法定程序,也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立案的材料来源除了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外,还有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各自在侦查、预审或者审查起诉等刑事诉讼活动中直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这时,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往往也就是依法应当对此案进行侦查的机关,尽管此时可能并没有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材料,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仍应直接按照管辖范围进行立案侦查。为…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补充侦查制度概述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部分重新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其特点在于:第一,补充侦查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法定的侦查机关,依法享有侦查权,其他任何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公安机关既是治安行政机关,又是刑事案件侦查机关,行政权与侦查权集于一身。公安机关作出的行为,有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以下简称公安行政行为),有的是刑事侦查行为(以下简称公安侦查行为)。在行政审判中,如何正确处理这两种行为的关系,是自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公安侦查行为的内涵与外延公安侦查行为的内涵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侦查行为是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实施的行为;是以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为目的的行…  相似文献   

16.
论侦查监督     
一侦查监督是刑事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实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需要,是保证公安机关正确地追究犯罪、保护人民民主权利的需要。侦查监督的内容一般是监督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是否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地是指:(1)监督有无错捕、漏捕、错起诉、漏起诉的案犯;(2)监督公安机关在立案、搜查、羁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扣押物证书证、鉴定、收集证据等活动时,有无违法行为;(3)监督公安人员在侦查活动中,有无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情况等。人民检察院要完成以上监督任务,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来实现。《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逋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93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  相似文献   

17.
刑事自诉案件,就是指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的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这种案件都是社会危害性较小,不需要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相似文献   

18.
如何运用侦查中的强制措施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的各类案件在立案后侦查终结前,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毁灭罪证或继续犯罪等行为,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这是法律赋予司...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 ,通常称为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1〕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而对特定对象的人身自由所采取的强制方法 ,在及时制止犯罪 ,查获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 ,迅速收集证据 ,查明案情 ,防止其逃避和阻碍侦查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 ,随着时间的推移 ,司法实践中 ,刑事拘留这项制度在立法上的缺陷和实践中的困惑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表现在 :第一 ,《刑事诉讼法》第 6 1条…  相似文献   

20.
根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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