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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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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丰利 《法制与社会》2011,(15):13-14,28
对于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有的学者把他归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概念,有的学者将其确立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区分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的标准是这一原则适用于国际环境法律所有领域还是只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特定领域。实际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在保护国际环境合作方面进行义务分配的一个具体原则。在适用范围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并不适用于国际环境法的所有领域,环境损害赔偿领域就不适用;并且这一原则稳定程度较低,存在着一个上位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相似文献   

2.
李姗姗 《法制与社会》2011,(11):257-258
伴随着地球生态环境的恶化,全球性环境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为了应对其带来的危害,各国开始纷纷倡导低碳经济,环保节能等。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的概念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用于国际环境法中成效良好,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本文首先通过回顾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概念的演变,再结合形势探讨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以期推动该原则的改善。  相似文献   

3.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演进、属性与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寇丽 《法律科学》2013,(4):95-103
在没有核心性国际法律文件和世界性专门机构引领的情况下,全球环境治理只能凭借一系列的环境原则,其中包括构成维系国际环境合作体系之支柱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并非天生就是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其首先是一项全球环境治理原则。该原则不仅具有法律属性,同时也具有伦理与政治属性。相应地,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也就具有了多重功能。只有厘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属性和功能,才能避免落入"法律中心主义"的窠臼。  相似文献   

4.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法中非常重要同时也是争议很大的一项原则,该原则对于国际合作、构建世界经济新秩序和提升发展中国家履行国际环境法的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尖锐的当下,通过确立和完善一项国际各方赞成的原则并加以实践,是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基础。而中国国内环境法在制定政策方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期合理高效地解决中国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相似文献   

5.
试论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杨兴 《时代法学》2003,1(1):83-93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要包涵两层意思: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但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并分别具有丰富的内涵。确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环境保护事业的历史发展所使然。由于该原则体现了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权益和平等地参与国际谈判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意愿,故而其对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该原则具有很强的实践品格,其适用范围主要局限于环境保护领域。它是正在形成和发展中的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也许在不远的将来能获得国际习惯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相似文献   

6.
潘政委 《法制与社会》2011,(23):297-297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主要包涵两层意思:共同责任和区别责任。它不但是国际环境法上的一项重要的原则,更代表了环境正义思想在适用范围上的扩展。本文主要探讨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定义、内涵以及环境正义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浅论国际环境法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洋 《法制与社会》2011,(20):18-20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第一次正式提出是在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国际社会进行了长期而又艰巨的探索。本文提出此次大会之前,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经历了从强调共同责任到共同责任与区别责任并举的过程。基于导致环境退化的不同因素和技术以及财力的差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正是环境正义的体现。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环境保护众多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例如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该原则发挥着根本的指导作用。作为一个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将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与各国一道携手推进国际环境保护的进程。  相似文献   

8.
依据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当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率先的和主要的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综合国力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迟迟不与发展中国家就气候环境保护的核心条款达成协议,甚至推行单边主义和争夺国际环境公共权力,导致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未能有效实现。制度上的完善设计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协作,是实现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9.
依据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当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率先的和主要的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综合国力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迟迟不与发展中国家就气候环境保护的核心条款达成协议,甚至推行单边主义和争夺国际环境公共权力,导致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未能有效实现.制度上的完善设计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协作,是实现发达国家国际气候环境保护责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近期,低碳、节能等词汇的频繁出现,表明环保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所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体现了国际法所追求的正义价值。然而,由于涉及到各国的政治、利益等诸多问题,其实施起来可谓困难重重。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探讨如何促使发达国家承担责任、促进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坚持和发展,对全球环境状况的改善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初探——兼与潘抱存先生商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确定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标准,一是以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为基础,二是体现国际环境法自身的特点。据此,国际环境法应包括以下基本原则:国际资源开发主权权利和不损害国外环境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损害预防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相似文献   

12.
戎桂莹 《法制与社会》2013,(19):175-176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确定的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突出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上,已将这一原则作为了法律框架和基础性机制。但是各国基于对本国短期利益考虑的不同,而对该原则的理解和实施存在不同的看法。因此该原则在现实中不仅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并且面临许多现实的挑战。同时,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的继续,国际环境法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难以完全适应国际气候领域的诸多变化。因此,重构这一原则是势在必行的,也是成为达成新的国际气候协议的关键。然而,目前国际社会提出的种种制度性设计均无法满足当前气候政治的现实要求,重构问题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3.
面对人类环境问题所提出的挑战,国际(环境)法发展出“人类共同关切事项”的概念予以应对。人类共同关切事项是建立在对人类共同利益的确认与维护的基础之上的,该概念自提出之后逐渐在国际法、特别是国际环境法中得以确立。人类共同关切事项的内涵至少包括各国对共同关切事项享有主权、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负有团结协助的义务三个要素。  相似文献   

14.
孙大申 《法制与社会》2013,(15):242-243
环境问题是当今社会一个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的话题,也是近几十年国际社会中最活跃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国际社会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公约.这些公约始终贯穿着一些解决国际环境法问题的基本原则.本文主要围绕其中的“共同责任原则”展开论述,通过哥本哈根会议中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国家责任分担以及共同责任原则与区别原则的对比,探讨共同责任原则的内涵和意义.  相似文献   

15.
由于经济与生态的依存关系,导致发生在一国领土、管辖或控制范围内涉及资源利用的活动可能对其他国家或其他国民产生损害性的影响。随着全球环境意识的加强,保护环境、防止跨界损害也被公认为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国际环境法目前一个很重要的发展趋势或者一个显著的特色,就是建立起国家对私人行为造成的跨界环境损害承担责任的连接点。①尽管国家作为国际环境法主体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得基于主权理论而豁免的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但如何在实践中调整和平衡行为国和受害国之间的利益,构建符合国际法的跨界损害责任制度,仍离国际习惯或条约法的法律地位还有很大的距离。  相似文献   

16.
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碳交易体系有其必要性,并可以在一定的条件限制下获得GATS第14条的保护;但欧盟并非合适的国际碳减排规则制定主体,守法主体的设置也违背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全程收费"的逻辑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只是由于立法主体的不适格引发了诸多问题;国际社会应当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前提下,致力于构建以国际民航组织为中心的全球性航空业碳交易体系。  相似文献   

17.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的私法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国际环境损害问题上追究国家责任的不可行性 ,使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私法化趋势已多年。但是 ,由于国际法学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囿于传统的法律模式和思维方法 ,对这一问题的法律阐释和编纂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直到最近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报告才突破了这一问题。从理论上对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的内容和法学方法论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探讨 ,对发展国际环境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最早提出污染者负担原则,其根本目的在于避免因国家承担污染预防和控制费用而导致国际贸易的不正当竞争,确保共同市场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伴随着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政策与法律实践在各国国内法律和政策领域的展开,污染者负担原则由国际贸易中的一项经济原则,逐步发展和演变为一项具有政策倡导性的环境原则,其目的在于通过明确污染者对于污染预防、控制和治理等方面的责任,促进环境问题的公平解决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公平实现。同时,随着国内、国际环境法对污染者负担原则的认可和采纳,污染者负担原则逐步由政策性的环境原则,发展和演化成为一项国内、国际环境法所共同接受的环境法原则,并具有规范和引导环境立法、弥补法律漏洞、帮助法律解释和解决国际贸易和环境争端等方面的法律实践意义。随着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实践发展,其主体和责任范围不断扩大。通过环境责任主体归属的确定和责任范围的划定,污染者负担原则已成为当代社会环境法律和政策实践的重要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19.
姚莹 《当代法学》2012,(1):54-61
保护气候环境是人类共同关切之事项。海运业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行业之一,有必要对其进行规制,构建海运减排法律制度。"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体现了分配正义且为《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所确认,应为构建海运减排法律制度的基石。国际海事组织依据《京都议定书》授权制定海运减排机制,但在其最新通过的"新船能效设计指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两个强制性能效标准中背离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力图在市场机制构建中重回此原则。中国应在海运减排谈判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适应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过程中增强自身海运减排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20.
徐振梁 《法制与社会》2011,(16):254-256
在国际环境法的视角下,气候正义指与气候变化及其解决方案相关的收益和负担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得到合理的分配。气候正义是一种社会正义和法律正义,包含矫正正义和分配正义的内容。气候正义包含共同但有区别责任、风险预防、污染者负担等基本原则。构建符合气候正义的制度体系需要建立新的减排机制,创新发展中国家参与模式,健全国际合作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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