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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推行,实践中出现了少数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由,以求达到不正当目的的申请人,给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应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防止个别人滥用行政与司法资源,导致制度背离设计初衷。  相似文献   

2.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使得此规定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该条的缺陷在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对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影响"无法准确界定;何谓"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难以判断;行政自由裁量权易被滥用。应借鉴政府信息公开中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域外经验,完善告知义务,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确立保密必要原则。  相似文献   

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有关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过程中有关行政诉讼的问题,阐述了"政府信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论述了如何理解、把握、运用、认定和处理有关对行政机关答复信息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分配,涉及国家秘密的标准及司法审查方法、"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规定,关于"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和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但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被申请的行政机关不正确及时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一些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4.
企业破产的原因是呈多样化态势,既有外部政策、环境的影响,也有内部管理控制的问题。关于实践中遇到的企业法人仅仅是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时,债权人如果准备提出破产申请,但没有证据表明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应否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即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破产原因的适用标准与法院判断是否受理适用标准、以及判断是否作出破产宣告裁定的适用标准均涉及到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如何解释和把握"破产原因"内涵的问题。文章围绕破产原因内涵的把握进而防止当事人滥用破产申请权和个别强制执行避免不当实施的双重功效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5.
梁艺 《岭南学刊》2015,(2):75-80,91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是界定政府信息的基础,通过规范解析出政府信息的四项要件构成:主体要件、目的要件、手段要件和形式要件。观察司法个案对该条的适用,发现法院通过对主体、目的、手段要件的限缩,将党政混合信息、内部管理与决策信息排除在政府信息范畴之外,同时针对外部获取信息的转化进行限制。对第2条的适用考察显示出"不属于政府信息"作为拒绝公开理由存在被滥用的嫌疑,应从规范源头拓展不予公开事由,同时在适用时考虑规范所设定的公开判断层次,谨慎对待政府信息构成要件的限缩。  相似文献   

6.
日前,上海交通大学一研究生向53个中央部委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布各部委部长2011年全年工资总额和工资构成情况,引来网络热议。有人推测,结果是:"按照有关规定"以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对网络热议不作回应。且不管这种推测有多大市场,毋庸置疑,近年来政府在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7.
正青政办[2021]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精神,现将政府信息处理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缴目的为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相似文献   

8.
上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年来,保障了申请人的申请权利,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服务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但同时也遇到了主动公开量的增长未带来被动公开量的减少、全部公开比例渐趋下降、部分公开比例占比微小、免予提供理由答复占比高、免予公开理由答复占比低、行政争议量逐年上升、申请方式集中于当面申请、所申请信息集中和申请人集中等问题。未来,有必要在信息流通理论指导下,注重从内部公开、外部公开、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等各种信息流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相似文献   

9.
2019年,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申明依申请公开不收费的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重新界定为信息处理费,以此取代了修订前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伊始的收费,到后来的停征,再到现在的信息处理费,体现了收费机制在不同时期的逻辑演进及其不同定位。现行收费机制不再坚持过去“最低限度的成本补偿”定位,转而采取带有特定导向的经济性诱导定位,意在调节、规范申请行为。新的定位需要完善的制度配套来承载,也需要不断经历实践检验。从目前实践状况来看,现行收费机制正面临整体使用率偏低、未能充分降低公开处理成本、吸纳申请人异议的程序接口有限、收费情况内容要素较为简单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其制度预设效果,需要明确信息处理费的收取规则、设置预收费通知环节、健全申请人异议通道以及逐步丰富收费情况内容要素。  相似文献   

10.
各地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申请"和公开诉讼的"第一案"揭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问题亟需厘清。首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具有主体、内容和形式三要素。其次,引起是否公开争议的几类关键信息应区别对待:历史信息一律公开、内部信息除特定情形外也应公开、过程信息一般不予以公开。再次,信息公开的例外规定过于粗糙,国家秘密的空洞漏洞应逐步填补,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认定标准有待发展和明确。  相似文献   

11.
在最大限度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下,检务信息也应当坚持"最大限度公开"。从应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范围包括"检察事务信息"和"检察执法信息";从实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的范围会受到传统保密理念以及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为实现"公开"与"例外"的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在处理二者关系时应当在宏观上把握公开推定、例外先定、例外有限以及例外时限原则,并将二者范围和标准的界定纳入专门立法议程。  相似文献   

12.
从公共危机视角看政府信息公开的时代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智增 《理论月刊》2010,(1):147-149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尤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尤为重要。文章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等方面深入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时代价值。  相似文献   

13.
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中的核心和焦点问题,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政府的透明度和法治建设状况。信息公开的例外规则的完善路径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列举形式对信息公开例外范围进行界定。取消"三安全、一稳定"。在信息公开例外裁量中确立公共利益衡量原则方能实现个案正义。  相似文献   

14.
"经济困难"是确定法律援助对象资格的首要条件,但其标准不明确,绝大多数省份是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者企业最低工资作为经济困难的标准。随着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该标准已不合时宜。应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将家庭可用财产与最低法律服务价格进行比较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相似文献   

15.
卷首语     
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根本性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公开条例》以及各级地方政府颁布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施行多年来,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同时一直面临着各种问题和挑战。本期专题"政府信息公开研究"的一组稿件,从不同层面、多个视角对中国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展开了探讨。《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十年:成就、挑战、前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展望了下一步的信息开工作。十年来,上海市政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申请人的申请权利,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服务了公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但同时也遇到了主动公开量的增长未带来被公开量的减少、全部公开比例渐趋下降、部分公开比例占比微小、免予提供理由答复占比高、免予公开理  相似文献   

16.
以2011年中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排名前十位的城市为样本,基于信息公开与经济发展、政民互动、制度建构等的相关性对信息公开的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显示,政府信息公开指数与公众参与指数、地区GDP成正比虽然充分说明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然而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与公众申请信息公开数量之间所存在的正比关系说明,政府尚有很多公众需要的信息不愿意主动公开,而只是愿意公开价值不大的信息,反映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的建设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结构性的突破。为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驱力模型,以动态考察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的合理内涵、影响因素及其发展动力机制,指出信息公开的状况是多种力量综合博弈的结果,法律制度安排是公众和中央政府在与地方政府博弈中最主要的策略工具,信息公开的价值原则应由"效率至上"向"效益"原则发展,由重视公开过程和形式转向注重结果和实质性效应。  相似文献   

17.
市县传真     
《当代广西》2012,(22):58
浦北"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真便民"我们也可以在这台电脑上查阅政府的‘红头文件’吗?"在得到工作人员的许可后,一位前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群众惊喜地打开"浦北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查询所需的信息。这是浦北县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新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共提供三台电脑给群众自主查询,  相似文献   

18.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的公开有明确规定,它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的公开,有利于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实现社会公众的监督权,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打造"阳光计生"。其公开内容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程序以及征收方式等方面的信息。为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的公开,必须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9.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政府拥有大量的信息,如何将政府部门产生的应公开信息,在"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这就需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并将信息集聚于政府门户网上,让公众"一网式"查阅政府应公开的信息.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资源整合与管理作了探析.  相似文献   

20.
正慈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疫情,社会的捐赠热情一如既往地高涨,而如何有效整合慈善资源,充分发挥慈善捐赠的效益,以激励更多的慈善捐赠?有三点启示。一是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至关重要。有人说,"在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信息公开是最好的疫苗"。同样,信息公开也是维持慈善公信力最好的"疫苗"。在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不能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令捐赠者无所适从,还会招致社会大众的猜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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