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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谈在商标审查中对近似商标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禾 《知识产权》1993,(2):16-18,23
判断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是商标局在商标审查工作中所  相似文献   

2.
对商标权取得原则和商标“反向假冒”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刘晓海 《知识产权》1999,9(1):16-19
一商标权取得原则① 1.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的绝对性 按现行中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一条确立了我国商标权只有基于注册才能取得的原则。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包括下列内容:用于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核准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核准注册在先使用的商标②;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核准注册由各申请人协商一致确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如达不成协议,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③…  相似文献   

3.
[案情] 周军系第3383774号被异议商标“中超”的申请人,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查,在( 2008)商标异字第04702号裁定中认定:中国足球协会称被异议人复制模仿并抢先申请注册其知名的、使用在先的“中超”商标证据不足.据此,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中国足球协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第11161号裁定: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4.
原告瑞士雷达表有限公司于1994年4月26日向商标局提出“RADO”商标的注册申请,经核准予以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4类手表及其部件,该商标经续展后有效期至2016年1月6日。1995年8月11日,哈尔滨市爱力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商标局提出“RABIO”商标的注册申请,也指定使用于第14类手表商品上。  相似文献   

5.
华国庆 《知识产权》1995,5(2):28-30
一、建立商标注册无效审定制度的必要性 为了保证商标注册可靠、稳定,防止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对首次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亦即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的申请,按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驳回,不予公告。  相似文献   

6.
正一、驰名商标制度的若干问题本文源于真实案例引发的思考,为方便讨论,对案例予以适当改编。甲公司在A类商品上在先注册了"苹果"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乙公司在B类商品上在后注册了"苹果"商标(简称争议商标)。争议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甲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理由是引证商标是驰名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13条第2款之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引证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引证商标与争议商标也近似,但两个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有较大区别,争议商标的注册不易误导公众,未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2款之规定,遂裁定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相似文献   

7.
商标注册申请人,英国布里特维克·克罗纳有限公司于1988年3月4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商标代理部代理,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交申请。在中国《商品分类表》第37类非酒精饮料及制造这些饮料的制剂,果汁商品上申请注册TANGO文字商标(见图1)。商标局经审查引证美国通用食品公司已被核准注册的第37类速溶饮料粉商品上的TANG商标(见图2),以TANGO与TANG在类  相似文献   

8.
原告麻希玛柔娱乐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国公司。2002年7月,原告在第9类电子出版物及第29类牛奶饮料等商品上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流氓兔”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原告不服。遂于2003年4月25日向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005年8月,被告经审查后亦作出驳回注册申请。不予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审决定。故原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被告的复审决定。原告认为。其申请的商标“流氓兔”是金在仁创作并授权原告申请和使用的“MASHIMARO”动画形象的中文名称,该彤象是一只很有个性的兔子.在中国已经使用多年,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因此,“流氓兔”成为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  相似文献   

9.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印象丽江”商标驳回行政纠纷案件。 原告覃某于2006年2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5166350号“印象丽江”商标。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该申请商标含“丽江”,“丽江”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原告覃某不服,于2009年4月向被告商评委申请驳回复审。  相似文献   

10.
案件追踪     
印象丽江案:聚焦地名其他含义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印象丽江商标驳回行政纠纷案件。原告覃某于2006年2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5166350号印象丽江商标。商标局经审  相似文献   

11.
实践中,商标局主管商标申请注册的核准工作,对于商标局的核准行为的性质,学术界一直存在“授权还是确权”的争论.从行政行为法基本理论出发,通过比较行政授权行为、行政许可行为以及行政确认行为三者的差异,结合商标法以及民法基本原理,最终得出商标局核准注册行为在性质上应界定为商标确权行为的结论.  相似文献   

12.
宜人 《法庭内外》2009,(4):9-12
2008年10月,美国苹果集团申请的"苹果图形"商标被核准注册,香港德士活公司和广东苹果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商标申请提出的异议被驳回。该核准行为使目前国内因"苹果"商标产生的争议暂告一个段落,同时也使我国包含有"苹果"元素的注册商标由三足鼎立变为四分天下。由于该核准注册行为业经司法审查,故本文仅以我国目前包含有"苹果"元素的商标为例,探讨关于驰名、知名商标的培育问题。  相似文献   

13.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印象丽江商标驳回行政纠纷案件。原告覃某于2006年2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5166350号印象丽江商标。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该商标含丽江,丽江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商标。原告不服,于  相似文献   

14.
案件追踪     
"21金维化"花落"民生" 1987年8月,民生公司的前身杭州民生药厂注册了"21金维他"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西药"。2000年11月,原告巨元公司的前身南昌汇日保健制剂有限公司在第30类商品上申请注册"21金维他及图形"商标,2001年12月被商标局核准注册。 2002年8月,"21金维他"商标所有人民生公司以原告巨元公司注册的"21金维他及图形"与其在先注册的"21金维他"构成了近似商标,向被告商评委提出撤销申  相似文献   

15.
对于《商标法》的修改,提出以下两条不够成熟的建议,供参考: (1)《商标法》第32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本人认为,不能一律不予核准,应视情况而定。如果申请与被撤销或被注销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使用于其他商品应予以核准。因为《商标法》既然没有禁止他人在其他商品上使用与商标所有权人注册商标相同  相似文献   

16.
问:某企业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规定的第37类饮料商品上向商标局申请“青岛”牌商标注册,商标局以“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青岛”商标申请。试问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明确条款规定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商标,为什么不办理地名商标注册?“青岛啤酒”是用地名作商标,这又应作如何解释?答: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即,商标作为商品的标  相似文献   

17.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这种标记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而商标争议则是指在先商标注册人发现商标局审定公告的商标与自己的同在一种商品(或服务)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在后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争议由当事…  相似文献   

18.
某制革厂因转产而连续三年多没有使用其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国家商标局遂根据他人申请,依法撤销该厂的注册商标。有鉴于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醒商标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0条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便  相似文献   

19.
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在商标标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商标注册人或持有人等方面的关联性,可被认定为在在先商标的基础上获得的延伸注册。虽然被异议商标标识与异议人商标标识相似,但被异议商标与申请人拥有的在先有效注册商标相似,且异议人不能证明其对该商标标识享有著作权或其他在先权利的,应当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相似文献   

20.
商标     
《电子知识产权》2014,(12):11-11
正"LINCOLN"商标遭驳,福特一审败诉今年4月,汽车品牌"林肯"强势回归中国市场,但其所有者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第35类服务上申请注册的"LINCOLN"商标于近日惨遭驳回。据了解,福特公司于2011年12月申请注册第10303962号"LINCOLN"商标,指定使用于第35类货物展出(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替他人推销(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等服务上,于2012年9月被商标局驳回,后福特公司向国家商评委提出复议。国家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为纯英文商标,与引证商标第915780号"LINCOLN"商标、第9395291号"LINCOLN ASSOCIATES"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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