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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有权查封与扣押涉案的不动产,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查封与扣押不动产等特殊涉案款物只有原则性规定,不利于侦查人员规范化执法。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应当慎重对待涉案不动产的查封与扣押,并参照《物权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规定严格执法,同时采取有力的内外部监督措施,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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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款是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手段,是调取证据的重要途径。强化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有利于规范管理工作,维护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这也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工作之一。201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该意见第十一条明文规定:"严格执行‘收支脱钩’和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本文将围绕基层院扣押冻结款的现状,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强化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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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让扣押冻结涉案账款赃物的相关制度更为规范,但是相关法律以及《工作规定》依然没有对当事人知情权,国家赔偿难、救济渠道等情况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本文指出立足于我国现实和司法改革趋势,从保护当事人所有权和知情权出发,有必要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检察监督职能等方面对扣押冻结款物强制性措施予以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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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涉案款物保全措施主要就是扣押。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解释和相关部门的法律规定存在模糊甚至矛盾的地方,导致侦查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制度的贯彻和落实存在实际的困难和障碍,本文旨在对刑事诉讼涉案款物的保全措施相关制度规定的空白和误区进行讨论,并对刑事诉讼涉案款物保全措施的进一步完善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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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自身形象直接影响着法制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检察实践中,执法“顽症”依然存在(例如利益驱动办案、执法作风粗暴、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本文认为破解执法“顽症”的关键在于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并试从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作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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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扣押、冻结款物强制性措施的司法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扣押、冻结款物措施对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但还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执行程序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到位、款物管理不规范、救济制度不完善、物证规则不合理等问题.立足我国现实及司法改革趋势,从明确宪法定位、健全执行程序、完善管理制度、确立合理的证据规则、健全救济体系、着力完善检察监督职能等方面对扣押、冻结款物强制性措施予以司法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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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案件”(以下简称“撤案”)是指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从而撤销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终结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追究及诉讼程序的一种制度。司法实践中,对撤案后扣押、冻结的款物检察机关是否有处理权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撤案后的扣押、冻结款物检察机关没有处理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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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侦查机关查处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数量逐年上升,涉案的赃款赃物也在不断增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扣押的款物的范围、程序,扣押款物的保管、移送、发还、上交等环节上都出现了不少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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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扣押款物的管理是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退赔……”实践中,被扣押的款物在相当多的情形下并不完全为违法所得,由于诸多因素,检察机关普遍存在轻视“违法所得”处置的倾向.使得处置违法所得(包括追缴和最终处理)出现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在法律上,“非违法所得部分扣押款物”的归属不仅缺乏界定的标准,而且相关处置程序以及其执行机关也有待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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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的管理,不仅对案件能否顺利突破及最终处理有直接影响,而且往往关系到检察机关严格执法的形象。虽然从总体上看,近些年各级检察院在这一方面都能做到审慎细致,没有出现大的统漏,但毋庸讳言的是,少数地方在扣押物品的管理中也的确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甚至出现了擅自截留、坐支、挪用扣押款物的现象。有鉴于此,高检院三令五申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对扣押款物的管理:1996年6月27日专厂】下发了以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扣押物品管理规定(试行)》,共分17条,对扣押物品的保管、移交、处理及责任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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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侦查机关查处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数量逐年上升,涉案的赃款赃物也在不断增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扣押的款物的范围、程序,扣押款物的保管、移送、发还、上交等环节上都出现了不少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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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落马的贪官有个共性的特点:即都拥有若干房产。根据我国《刑法》第64条的规定:犯罪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对涉案财物予以扣押。其中,贪官那些靠巧取豪夺来的不动产,也应一律予以没收。将这些不动产拍卖后,拍卖款上交国库。因此,为了确保对涉案不动产的没收、追缴顺利进行,就必须正确适用扣押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