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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自《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实施以来,两岸经济合作取得大量成果的同时,专利合作也有丰硕成果。两岸经贸合作日益加深、台湾地区与大陆的发展日渐融合,两岸产业升级催生出新的合作需求,加强两岸专利合作、创新专利合作方式,是两岸产业对接、融合不可避免的趋势,也是共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挑战的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框架下,建议在两岸专利服务、审查、行政执法和培训方面尝试新的做法。  相似文献   

2.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签署,两岸间的商贸往来及知识产权合作日益频繁。通过对大陆与台湾地区相关法律的解读与评判将有助于增进双方的了解与互信。尤其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签署之后两岸的商标法次第修正,比较二者的修法背景,透过法条评判其修法差异后所隐含的不同理念,对反思商标权的属性及功能定位、正确领会两地的商标权实质及进一步完善大陆《商标法》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两岸知识产权争端包括两岸政府间因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或者法律差异所发生的公法意义上的争端以及两岸私人之间就知识产权权益发生的私法意义上的争端。就公法性争端而言,《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约定以协商方式解决,但未来ECFA项下争端解决协议亦可通过"自适用范围"条款将两岸构建的争端解决机制应用于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中,通过递进或综合采用协商、调解、仲裁方式,运用政治及法律方法解决。WTO争端解决机制亦适用于两岸之间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产生的公法性争端。就私法性争端而言,两岸于协议中建立的执法协处机制与两岸现有的司法及仲裁方式共同构成两岸知识产权人权利之行政和司法保护方法。两岸间应进一步就两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式进行管辖权、法律适用等问题的协调,同时重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私法性争端。  相似文献   

4.
经过努力,两岸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预示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将更加深化,两岸政治谈判、文化交流也将逐步展开。,本文主要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的两岸关系进行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第7条设有建立两岸智慧财产权执法协处机制的规定,对于建立双方官方沟通平台,协调处理争议问题,落实协议的各项规定具有重要意义。自2010年底开始正式推动协处机制至今,该机制已发挥一定作用,但要在保护合作协议框架下,执行两岸共同打击仿冒盗版,仍存在机关对接、机制对接等问题。有鉴于此,应发挥加强两岸对智慧财产权侵权及犯罪防制经验的交流,加强经典案例交流,积极发挥工作组的功能,在查缉网路(网络)盗版方面先行合作,尽速成立第五个执法工作组。  相似文献   

6.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实施4年多来,两岸建立了直接、正式、制度化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两岸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执法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就应对海上违法犯罪行为而言,该协议的内容还显得较为原则,需要双方有关部门累积共识,在协议的框架基础上尽快完善两岸海上执法司法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7.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及金融行业的谅解备忘录的签订,为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如何克服两岸金融业制度性和体制性问题的阻碍,使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稳步走上自由化之路,是当前需要研究的课题。两岸金融开放还存在着一些政策性障碍和技术性障碍,对此,应当首先按照两岸WTO金融承诺表承诺,消除两岸互相性歧视性金融政策,在WTO框架内协商两岸金融开放事宜。然后对照CEPA协议,签订更进一步的两岸金融开放协议,并逐步建立陆、台、港、澳两岸四地的中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区,扩大区内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度,并建立两岸四地的协同金融监管体系,并最终促成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岸经贸合作进入了新的制度化轨道。在后ECFA时代,两岸将在更多领域开展更密切的务实合作。文章通过分析《投保协议》的实施在征收、透明度、投资争端及法律认同方面所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并提出克服之思考,以期为ECFA的后续法制化进程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构想与建议。  相似文献   

9.
逃犯移交是海峡两岸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协助事项,《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两岸在这一方面刑事司法合作的需要。但由于该协议仅是一个框架性协议,关于逃犯移交的一些实体和程序问题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给两岸进一步开展该项合作带来一定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对其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一国两制"原则为基础,借鉴引渡制度中的相关原则,注意其与逃犯移交存在的不同之处,灵活地设置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扫清障碍。  相似文献   

10.
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的公布到《关于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的达成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公共健康和药品专利保护问题上进行了艰难的谈判。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的角度 ,专利保护和科技创新的关系都是相对的 ;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保护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1.
两岸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在罪与刑、证据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或冲突),导致两岸对跨境犯罪的合作打击工作不力,不利于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和维护两岸交流秩序。我国大陆地区应当在适合国情的基础上,有效借鉴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有效解决两岸刑事法律制度冲突。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逐步制定《区际冲突法》,加强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协助工作。  相似文献   

12.
自2008年两岸当局重启协商大门之际,如何建立起两岸食品安全的合作事项,已经成为两岸当局协商的重点。2008年11月4日,两岸当局签订了《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一共九个条文,总计717字,作为两岸当局在食品安全合作的第一个协议,以期有效保障两两岸民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协议,两岸当局不仅必须就涉及两岸贸易的食品安全信息相互通报,而且应该就影响两岸民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突发事件,进行实时立即的通报。不过,协议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两岸民众应该如何救济,另外,诚信沟通的问题也考验着两岸当局的互信机制与协议的成效。若两岸当局能在协议的基础上,扩大两岸的联系和交流,建立起两岸食品安全制度化处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落实"反黑心、严把关、有保障"的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才能维护两岸民众的健康权益。  相似文献   

13.
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这是继1992年9月之后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由于这次专利法修改的国际国内背景不同于以住,因此,新的专利法既表现出向<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尽力的贴近,又表现出与TRIPS协议保持一定的距离.相应的专利诉讼的要求也表现出同样的特点.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协定》与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协定》)是第一个明确与国际贸易相联系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并在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公约的基础上,第一次将版权、专利、商标等几乎所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融为一体.《知识产权协定》第二部分关于知识产权效力、范围和使用的标准中,第2节第15至21条就商标的国际保护和实施作了规定.我国签署了包括《知识产权协定》在内的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有义务履行《知识产权协定》,为此2001年10月27日我国《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相似文献   

15.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是现有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中标准最高、保护水平最强、影响最大的国际条约。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经过两次修订,我国的《专利法》在立法上已经基本上达到了TRIPS的要求,但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深化打防跨境经济犯罪的务实合作,共同应对经济犯罪活动的跨境化、网络化、职能化和职业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两岸警方需共同面对的课题。《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为两岸警方打防跨境经济犯罪的警务合作搭建了平台。从信息互通、务实合作、完善机制、丰富手段等方面,我们提出了深化两岸警方打防跨境经济犯罪实务合作的若干举措。  相似文献   

17.
专利法历经两次修改 ,大大加强了对专利的保护制度 ,简化了专利审批程序 ,按TRIPS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缩小了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差距 ,但尚有不足之处 ,亟待进一步完善 ,以适应入世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商标的国际保护,在本世纪下半叶,国际社会重新加以关注,并陆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AgreementonTradeRelated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以下简称TRIPS协议,又称知识产权协议),《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条约》等一些新的商标国际保护的条约,这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业已形成并基本定型。我国商标法的基本框架构筑于八十年代初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国际知识产权交流和合作的日益频繁,现行商标法的一些不足之处日益突出,与国际通行做法也产生了不合谐音符。我…  相似文献   

19.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需要尽可能消除两岸罪名差异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合作机制中,两岸刑法的相关规定被纳入到《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框架内。以抢劫罪为视角探讨罪名差异对两岸合作打击犯罪的影响,提出打击抢劫犯罪的对策:由嫌犯抓获地负责审判,判决所依据的法律为嫌犯之属人法,判决之执行也由属人地司法机关实施。  相似文献   

20.
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冯殿美为了适应国内国际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在我国刑法、商标法、专利法已有规定惩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犯罪的情况下,为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立法不足,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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