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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读了《人民司法》八○年第九期刊登的张绍忠、曲焕森二同志《旁听公开审判中所感到的》一文,对文中关亍“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理解和使用,有点不同看法,提出来与二同志商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是在开国初期对惩罚犯罪分子实行的一项政策。但在刑法、刑诉法颁布后,是否仍须执行呢?回答,应是否定的。理由是:一、“坦白”与“抗拒”都不是我国刑  相似文献   

2.
《法学杂志》2012,33(7)
《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规定了坦白从宽情节,这是我国刑事立法上首次确认坦白从宽制度。坦白从宽法定化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走出司法尴尬境地之必然产物。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除构成自首以外的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坦白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包括犯罪单位。坦白的成立条件包括:被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或者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虽未掌握、但与已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罪行。坦白从宽是原则,不从宽是例外。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八)》第8条规定了坦白从宽情节,这是我国刑事立法上首次确认坦白从宽制度。坦白从宽法定化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走出司法尴尬境地之必然产物。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除构成自首以外的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坦白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包括犯罪单位。坦白的成立条件包括:被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已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或者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虽未掌握、但与已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罪行。坦白从宽是原则,不从宽是例外。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总则第一条明确规定:“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刑事政策。这是一个既对立又统一的政策。就是对一切犯罪分子既要依法严惩,又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分子予以区别对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在刑法条文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掌  相似文献   

5.
周丽娜 《经济与法》2003,(10):23-24
一、坦白从宽制度构建的动因。坦白从宽是指对于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量刑上给予从宽处理。在我国,坦白从宽不是一项法律制度,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均无坦白从宽的相关规定。仅就“坦白”而言,刑事诉讼法中倒是有所体现。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此处的“如实回答”便可理解为坦白。从该条规定来看,坦白是一种义务。因为在法律中.“应当”是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应当如实回答”排除了不如实回答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关于“坦白”和“抗拒”的程度和等级问题,这是坚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正确量刑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问题还有待于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总结和探讨。根据我的体会,对“坦白”和“抗  相似文献   

7.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国长期适用的一项刑事政策,时过境迁,在建设法治国家的法治大背景下,产生了针对此项政策的不同态度:彻底废除、延伸引用等等。本文通过将此项政策与坦白制度、辩诉交易制度进行比较和分析,认为不论是从法理还是司法实践的角度,"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制度都不具备写入法律文本的资质。  相似文献   

8.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 国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其所起的积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基本原则应更好地为我国惩罚犯罪和处理违法、违纪发挥出卓有成效的作用。然而,近年来,“坦白从严,抗拒从宽”的说法颇有市场,原因何在?究其原因,颇令人深思。坦白者与“抗拒者”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许多失衡的情况。比如,有的犯罪分子在受到司法检察机关的侦查后,他为了表示自己对所犯的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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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概念与用词 国际司法协助,可以分为国际刑事的司法协助和国际民事的司法协助。 国际刑事的司法协助,即国际刑事的司法协助。这个词曾在各种意义上使用过,如有的采取二分法,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有的采取三分法,分为狭义的、广义的、最广义的三种。我们这里对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所以采取狭义的、广义的、最广义的这一分类,是为了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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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依据坦白从宽刑事政策解决了许多法律问题,该做法实质上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随后,国家试图将坦白从宽纳入刑事实体法中,但并没有解决,也无法解决坦白从宽法律化问题。导致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认识到坦白实质上就是刑事自认,坦白从宽实质上就是刑事程序法中的自认制度。认识坦白从宽的程序本质,将其纳入程序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坦白从宽的规范化、法律化。  相似文献   

11.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我国一贯坚持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感召犯罪分子悔罪自新,分化、瓦解共同犯罪,促进罪犯改造等方面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这一政策的作用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在一些羁押场所甚至出现了“坦白从宽,牢底坐穿,  相似文献   

12.
贺卫  李小文  杨永勤 《法学》2012,(9):153-157
一、作为法定情节的坦白的适用问题"坦白从宽"是我国历来的刑事政策,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刑法修正案(八)》将其上升为法定量刑情节。但有关坦白的司法解释尚未颁布,实践中对于坦白条款的适用存在诸多分歧,笔者将结合实践案例对该条款中"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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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权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肯定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刑事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必然性,对有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刑事政策的误解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沉默权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之间有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与无罪推定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一项关于刑事责任裁量的政策,它适用于根据实体法已经构成犯罪的人,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中的侦查人员只是对犯罪嫌疑人提前告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他们并不是适用这项政策的主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本身与无罪推定原则不存在必然的冲突。  相似文献   

15.
“严打”刑事政策与刑罚裁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政策是国家根据犯罪发展态势对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运用刑罚和相关措施,以期有效地实现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的总和。刑罚裁量是人民法院在查明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以及判处何种刑罚的一种刑事司法活动。自1983年8月开始,“严打”已成为我国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之一。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正确处理好“严打”刑事政策与刑罚裁量的关系,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一“严打”刑事政策对刑罚裁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律一般原理告诉我们,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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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 《法制与社会》2012,(27):286-287
检察机关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政策广泛运用于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作为侦查谋略和手段的这一刑事政策在惩治腐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由于侦查过程中的不诚信,直接影响了检察诚信,冲击了社会诚信体系.这种不诚信应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检察诚信原则应作为职务犯罪侦查的一项司法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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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管辖权是国家基于国家主权原则而派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一国刑事法律规范运用的重要依据.刑事管辖权是一个复合型的概念,将刑事管辖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刑事管辖权是基于国家主权使国家依据这种固有的权力对其主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狭义的刑事管辖权分为了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即在立法层面将刑事管辖权法律化,在司法层面是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依法行使管辖权.  相似文献   

18.
我国历代法律都重视自首从轻处罚。秦律有自首减刑,汉律有“先自告、除其罪”。唐律规定“犯罪未发而能自首者免除其罪”,如轻罪虽发但能自首重罪,则免除重罪。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1979年7月公布的刑法,对犯罪后自首的从轻处罚在第六十三条中作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感召犯罪分子主动投案,激励犯罪分子重新做人,起到很好的作用。自首必须具备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和接受审查、裁判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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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之后,在司法机关面前交代罪行的态度,坦白或者抗拒,是否影响处刑的轻重?我认为,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我国刑法是根据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制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这个政策的重要原则之一,依据认罪态度来区别从宽从严也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是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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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坦白”和“抗拒”的程度和等级问题,这是坚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正确量刑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问题还有待于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总结和探讨。根据我的体会,对“坦白”和“抗拒”的程度可以划分以下几个等级: 一、“坦白”的等级划分:1、在使用证据之前,主动供述已发觉的部分主要犯罪事实或全部犯罪事实;2、除供述已发觉的罪行外,还供述了未发觉的罪行;3、除全部供述已发觉和未发觉的罪行外,还积极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危害后果;4、在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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