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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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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磊  李刚 《山东审判》2001,(6):32-33
随着职权主义倾向的逐渐弱化,缩小法院调查取证范围和加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切入点受到了广泛关注。现结合有关“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研究,提出在法院释明制度保障下,以当事人为主导、有规范程序制约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院调查取证权的运作模式。 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权启动的前提 首先,取消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的作法,明确规定只有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才可以调查取证。这样就把法院调查取证权的启动置于当事人的主导  相似文献   

2.
鲁统民  李娅 《中国司法》2003,(11):34-35
近年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发展,我国法院的诉讼模式已由过去的强职权主义逐步过渡到当事人主义。 “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已为法院与当事人所共识。然而,实践中由于过分强调当事人主义,法官被动而消极,应该依职权调查的证据不予调查;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及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往往又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致使某些案件的事实难以真正查清,影响了司法的公正。因此,应建立法院调查令制度。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法》赋予法院广泛的调查取证权 ,这种做法破坏了民事诉讼中法院和当事人的合理角色定位 ,它超越了宪法赋予法院的审判职权的合理内涵和外延。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角色分工合理化 ,使法官真正处于居中裁判者地位 ,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高效。因此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调查取证职权必须予以取消  相似文献   

4.
同民事诉讼一样,证据同样是仲裁案件中的关键因素,能否取得案件的重要证据,对于能否胜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举证的过程中,当事人因能力所限并不一定能够取得其所需要的证据。此时,仲裁庭是否能够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取证就成了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15条、第16条中明确了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但这是诉讼中对于法院调查取证权的规定。而在仲裁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供参考,仲裁公权力属性缺失等原因,仲裁庭调查取证的实例非常少。究竟仲裁庭是否应该被赋予调查取证权?如果被赋予此项权利,实践中又该怎样操作?本文将带着这些问题,对仲裁庭的调查取证权作一探析。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该条款确立了法院庭外调查的法律依据以及自由裁量空间,使法官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最高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该自由裁量空间作了分解和明晰,但仍规定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笔者认为,庭外调查应体现程序救济性质,进一步削弱、限制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主动性,将调查取证定位在被动性基础上,使之更符合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6.
司法改革:从权力走向权威——兼谈对司法本质的认识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为克服由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而引起的司法不公和执行难的顽疾,法律不断在探索司法改革之路。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将职权主义的审判方式改为当事人主义,指望通过纠正过去由当事人陪同法官去调查取证的做法杜绝司法不公;同时又赋予法院执行拘留权,期望法...  相似文献   

7.
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张卫平 《法学论坛》2004,19(5):11-20
法院是民事纠纷的裁判者 ,裁判权是其最基本的职权 ,然而 ,在围绕着这一职权的行使而展开的一系列程序中 ,又衍生出诸多权利 ,如程序控制权、程序事项裁决权、调查取证权、释明权、事实认定权等。程序控制权和程序事项裁决权是法院控制诉讼的发生、发展和终止的节奏和方式并对程序争议事项进行裁判的权力 ;调查取证权、释明权和事实认定权作为法院的三大审理权 ,在不同的诉讼模式下是有所区别的。笔者认为 ,在我国 ,法院不应通过职权干预调查取证 ;释明权作为一把双刃剑 ,应正确把握和运用 ;而事实认定权的行使 ,则必须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证据规则 ,以确保法官心证的公开化和客观化  相似文献   

8.
深化诉讼时效效力问题的研究需要打通实体法和程序法。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本身只是产生当事人可以援引的效果,只有当事人对时效加以援引并且该援引得到法院的认可时才发生实体法上的效果,此时法院在程序上应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为妥。我国实践中法院依职权援引时效的做法是特定历史条件造成的,目前这些条件已不复存在,应予以改变。把时效援引权复归当事人后,还应从程序上解决当事人在不同审判阶段行使时效抗辩权和法官是否应对时效进行释明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中一直充当重要角色。从立法角度看,法院调查证据制度发展变革经历了"全面取证"、"当事人主导"、"限定范围"等三个阶段。学界对当前应扩张还是限制或取消法院调查取证权争论不已,笔者认为,应在强化当事人证据责任意识的同时,重点限制、规范法院调查证据的范围及程序。笔者还通过分析、阐释我国取证制度的成因、现状及改革方向,从法院、申请人、协助义务人的角度对法院调查取证制度进行了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10.
王洪伟  颜伟 《山东审判》2001,3(1):32-34
法官释明权,亦称阐释权、阐明权,是指法官为澄清争端和公正裁判所享有的,在当事人未能清楚地陈述事实或举证的情况下依职权向其提出关于事实和法律上的询问及建议的权限。释明权这一法律名词源于德国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而由日本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谷口安平先生提出的,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虽然删除了关于询问当事人的规定,但实践中几乎所有的案件仍要由法官向当事人提示和提问,很多当事人  相似文献   

11.
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制度在实践运作上呈现程序异化的特点,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事诉讼"庭审—宣判"的双阶结构,缺少审前准备程序。在程序分化基础上实现审判结构"庭前准备程序—庭审程序—宣判"三阶结构变革,才能强化法官的释明权,完善对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权的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2.
经济审判方式改革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9,自引:0,他引:5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经济审判方式改革若干问题研究景汉朝卢子娟导言八十年代末,我国法院系统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陆续进行了“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讨论和实践。当初的主要动因,是法院案件多人员少,力量与任务的矛盾日益突出,想借此减轻法官及法院调查取证的负担。...  相似文献   

13.
证明标准被民事诉讼法学者称为民事诉讼的脊梁,它在民事诉讼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地位。学者对此研究颇多,但对于证明责任和当事人之间的调查取证权问题,学界没有很明确的界定。为此,本文对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及当事人的调查取证权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但是现行立法却未能保障当事人实现其调查取证的权利,实务中当事人收集证据困难重重。本文从我国当事人调查取证的现状出发,考察分析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的取证制度,并加以借鉴,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保障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具体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15.
法官释明权之理论阐释与立法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法官释明权的功能已从救济弱势当事人演进到促进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避免突袭裁判的不意打击;到现代更发展为以达成共识为目的,促进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共同讨论交流。法官释明权对促进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实现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完善我国有关的法官释明规范,是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6.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申请调查取证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权是审判方式转型背景下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该项权利的实现有利于法院在发现真实的基础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和维护国家的民事法律秩序。目前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调查取证权的规定还过于原则,需要明晰该权利的构成要件,研究该权利在诉讼实务中的运作状况。修订《民事诉讼法》时,还应当制定用于调整行使这一权利所引发的利益冲突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17.
体现适度职权主义倾向的民事法官询问权是一柄双刃剑,它在克服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缺陷的同时,由于规制不足,难免导致法官的不当滥用。本文在认真考察法官询问权的内涵、性质和功能以及对法官询问权的规范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检视我国法官询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应从三个层面完善,即在当事人与法院协同发现案件事实的庭审构造中,从理念层面明确法官适度询问的同时,赋予当事人申请权与异议权;从立法层面,对法官询问对象及范围进行规制;从实务层面,明确若干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践表明,在人民法院有限取证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就很难正确处理好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关系。在此笔者拟就人民法院有限取证问题作一些粗略探讨。一、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有限取证依据1982年颁布的《民事诉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程序权利的保障: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由强职权主义模式转为当事人主义模式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的重要性便凸现出来。当前诉讼实务中仍然存在着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不足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认定未经辩论的事实、未能适时公开法律见解和心证、强调中立而忽略实质平等、对调查取证过于消极、过分追求诉讼效率。为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需要增强辩论原则的约束性、要求法官适时公开法律见解和心证、适度帮助弱势一方当事人、适当行使调查取证权、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证公民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律师为其辩护,律师的辩护结果无疑对当事人的影响深远,如果想要使当事人能够得到最公正的判决结果,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极其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法官如何了解真相,如何做出公正的判决。然而,在实践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也是司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简单的论述,希冀能够对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权保障机制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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