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一所大学的9名在读大学生在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短信方法作弊,被学校开除学籍。因考试作弊被一次性开除学籍人数之多,使该案成为了江苏考试作弊处罚第一案。9名大学生被开除学籍后,其中两名大学生不服教育行政开除学籍处分提起了行政诉讼。2007年11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省内该起大学生利用通讯设备作弊被处罚第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驳回了大学生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2.
江苏科技大学的9名在读大学生在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短信方法作弊,被开除学籍。因考试作弊一次性被开除学籍人数多,该案成了江苏考试作弊处罚第一案。9名大学生被开除学籍后,其中两名不服开除学籍处分提起了行政诉讼。2007年11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驳回了两名大学生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3.
近日,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审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朱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对原告鲍某名誉权的侵害,并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元。被告朱某原系池州市某企业职工,2003年6月因企业改制,被置换身份,离开该企业。原告原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于朱某误认为自己下岗工龄买断价款低是原告所为,多次在公开场所辱骂原告。原告认为,被告朱某的行为给自己的身心造成了影响,客观上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元。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因企…  相似文献   

4.
目前学界及审判实践对高校学生不服开除学籍之外的处分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受诉法院是否应当对学校做出处分决定的事实依据及校规校纪的合法探讨并不充分.本文在论述高校处分权是国家公权力的基础上,认为高校处分学生的行为是具体的教育行政行为,均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对高校校规校纪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提出了审查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人民司法》1989年第7期“案件实录”栏曾刊登了陈秀琴诉小说《荷花女》的作者魏锡林及出版单位《今晚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的一审纪实。此案在天津市中级法院1989年6月21日一审宣判后,两被告对判决不服,于1989年7月4日,先后上诉到天津市高级法院。 天津市高级法院依法组成了合议庭,于1989年9月22日对此案进  相似文献   

6.
《江淮法治》2011,(14):63-63
由于自己的照片被网站用于丰胸广告的宣传,演员张馨予以侵犯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将广东太平洋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犯了张馨予的肖像权、名誉权,  相似文献   

7.
高校对大学生考试作弊“开除学籍”的法律审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违纪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等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大学生诉高校不当处分案,本文以大学生考试作弊为视角,指出高校行使开除作弊考生学籍的处分权并未侵害大学生的受教育权,高校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的思维方式正确处理考试作弊与开除学籍之间的关系,以使高校处分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高校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1992年11月1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著名作家杨沫诉《当代》杂志编辑室副主任、山东科技出版社所属《知识与生活》杂志社侵害其名誉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为,两被告“未经杨沫同意和审阅,擅自发表对杨沫的专访文章《梅开二度访杨沫》,部分事实严重失实,其中有的事实纯属虚构,对有的事实进行了歪曲,已构成了对杨沫名誉权的侵害,使杨沫精神、工作、生活均受到一定影响”。据此,法庭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9.
因用电总量与居民实际用电量严重不符,出现了“亏损”现象,小区电区由此怀疑本辖区一居民有偷电行为。为了免去自己的“赔付”责任,电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在小区大门口的小黑板上,将该居民偷电的“可耻”行径进行公示,由此引起小区居民对这位“偷电人”充满岐视和敌对心理。面对遭受精神与名誉的双重打击,该居民忍无可忍,愤而将电工告上了法庭。2006年4月13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李海公示他人偷电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王远的名誉权。故判决被告李海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在登封市颍河小区院内,公开向原告王远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消除影响。同时,限被告李海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王远精神损失费1000元。  相似文献   

10.
据新华社杭州1月8日电:杭州市的一名9岁女孩近日打赢一场名誉权官司。法院判决一成年人被告在判决书生效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小女孩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300元。这名叫毛兴恰的女孩是杭州市一所小学的三年级学生。被告是她的邻居,一名31岁的街道干部。毛诉称:1994年6月21日,被告在学校门口截住她,扯掉其雨伞,当众大声辱骂其“偷钱包”,还对围观者说她是“小偷”。次日,毛即发热生病,并开始厌学,每天胆战心惊,学习成绩下降。在一名律师的帮助下,毛兴始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  相似文献   

11.
女大学生钱某在“屈臣氏”超市受辱一案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向原告钱某赔偿精神损失25万元 ;二审法院改判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该案曾引起各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有关该案的法律问题研讨会也从名誉权侵害、举证责任、赔偿标准、商家如何保护自己利益又不侵害顾客合法权益等诸方面进行了探讨。这篇文章以该案为楔 ,引出了从合同关系和合同法律上调整顾客和超市关系 ,平衡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思路与观点。读来颇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前不久,某地法院判决的一起民事案件因共同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中级法院审理后对 其中一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维持原判,对另二名上诉人因未按法律规定预交上诉费 ,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此二名上诉人申诉至检察院。对于此案应适用哪一审程序产生了两 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三被告为共同上诉人,经中级法院审理已作出裁判,虽然其中二上 诉人的诉讼请求未予审理,但仍属终审判决,不再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 此案已经二审判决但对按撤诉处理的二被告仍应适用第一审程序,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可 以…  相似文献   

13.
河南省南阳市公司职工李东因救溺水同事身亡,南阳市综治委授予其“南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李东系在私人活动中死亡,其行为不属于工伤。李东家人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10月17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相似文献   

14.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仅指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有时会判决加重上诉人的民事责任。这一做法是否正确,现行民事诉讼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审判实务中的争论也比较大。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有悖于立法精神,下面略陈管见。一、当事人处分主义,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在原告起诉并经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的态度不外乎两种形式。一种是不服判  相似文献   

15.
日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广东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与被告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文化公司”)、广东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了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某文化公司立即停止在某视频平台上传播包含《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短视频,并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96万元。  相似文献   

16.
1997年2月12日,蒋纬国初恋情人施利聆女士在苏州去世,而她生前状告《蒋氏家庭秘史》一书4位作者及出版社侵害名誉权案件,由她儿子程于杰“前赴后继”继续告状,决战到底,终于赢来了官司的全面胜利,1997年12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应停止对施利聆名誉权的侵害,刊登向施利聆近亲属赔礼道歉的声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3000元…… 施利聆女士在九泉之下可以放心了,她被侵犯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1998年元月3日,笔者驱车赶往苏州,采访了施利聆一案的委托代理人之一王金汝。  相似文献   

17.
2020年1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对原告广东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与被告山西运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文化公司”)、广东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某文化公司立即停止在某视频平台上传播包含《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短视频,并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96万元。  相似文献   

18.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商网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经营的万家灯火网站(www.bjwjdh.cn)不正当地以“万家灯火”命名,对原告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经营“万家灯火”网站(www.bjwjdh.cn)。  相似文献   

19.
紫云 《法庭内外》2008,(5):25-26
保键品专卖店为开拓市场。常常邀请厂家的一名顾问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当专卖店店主得知顾问解除了与厂家的聘用关系后。专卖店店主为了避免后患。向自己的员工及客户下发《通知》。将顾问予以“开除”。并声明不得与该顾问开展任何业务往来。顾问得知自己竟被专卖店店主“开除”后。认为专卖店店主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专卖店店主告上了法庭。那么。专卖店店主的—纸“开除”《通知》。是否侵犯了顾问的名誉权呢?2008年2月20日。法院的判决对此作出了回答。  相似文献   

20.
2005年6月22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轰动济宁的2003“12·6”特大绑架杀人案的9名被告做出判决,宣告顾小波(化名)无罪,盖连月犯杀人罪,判处死刑,张延红、徐宝敏等8人犯绑架罪,分别判处8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判决一出,立即在济宁掀起了轩然大波。因为在此之前,公安机关认为顾小波涉嫌窝藏罪,检察机关指控顾小波指使盖连月等人将被害人刘伟绑架后杀害。一时间,“顾家的钱能通天”的说法在济宁城传得沸沸扬扬。对于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做出的顾小波无罪的判决,被害人刘伟的家属更是愤愤不平,认为“一审法院回避了顾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