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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是查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枉法裁判犯罪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在以前查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犯罪进行总结和归纳的基础上的立法完善,将原《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适用范围延伸到了民事、行政诉讼,消灭了检察机关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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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检察证据运用的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检察机关发现原审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并对确有错误情形列举为: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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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该条第二款接着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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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徇私枉法罪一些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徇私枉法罪与枉法裁判罪的区别现行刑法中徇私枉法罪是由 1 979年原刑法中的枉法裁判罪发展演进而来 ,研究这个发展过程 ,是探索徇私枉法罪与枉法裁判罪区别的根本途径。1 979年颁布的刑法第 1 88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的” ,处以刑罚。过去将此条的罪名定为枉法裁判罪。在贯彻执行中出现两个问题 :一是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 ,可以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各个阶段 ,而枉法裁判则仅指审判活动而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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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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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是否适用刑法中规定的徇私舞弊罪,实践中大家认识不一。笔者认为:枉法裁判都是违法行为,依法都应当受到追究,民事诉讼过程中的枉法裁判,也应如此。对那些在民事诉讼中枉法裁判,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追究刑事责任。其理由是:一、我国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因此,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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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为查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枉法裁判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的认识和处理尚有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影响了对枉法裁判犯罪案件的查处,本文就其中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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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它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的罪名,它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我国法律体系的定位上既有司法工作人员的性质,又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性质,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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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399条第2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为枉法裁判罪)。有的同志认为,该规定中的法律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对于严重违反程序法的行为人也应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论处。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我们认为,违反程序法的行为不符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特征,不是该罪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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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属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渎职罪的一种,是特殊主体的职务犯罪。它针对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修订后的《刑法》第399条第2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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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在民事诉讼中的监督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和裁定认定的事实的重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和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和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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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中的徇私舞弊罪问题程合红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司法职权,询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在法裁判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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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后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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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体范围不尽相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既包括公安人员、检察人员,也包括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罪的主体只能是承担民事、行政审判职责的审判人员,而不是其他司法工作人员。 2 两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①枉法追诉。即明知是无罪的人为徇私而使他受追诉;②枉法不追诉。即明知是有罪的人为徇私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③徇私枉法罪只要求行为人具有徇私杆法追诉、徇私枉法不追诉、徇私枉法裁判的行为,即可以构成犯罪。法裁判罪的客观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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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审判中枉法裁判的检察监督唐光诚根据我国民事行政诉讼法律有关检察监督的规定和当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现状,民事行政审判中的枉法裁判是检察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分析当前民事、行政审判中枉法裁判的特点,把握有关法律规定,探讨对民事、行政审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