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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施行卷宗移送主义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刑事证据移送方式的变迁所谓刑事证据移送方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卷宗材料从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移转的具体方式。一般划分为当事人主义的移送方式和职权主义的移送方式两大类型。职权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卷宗移送主义,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不仅提供起诉书,还同时移送所有卷宗材料。当事人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卷宗移送方式,指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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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的移送方式直接影响审判方式,我国的公诉案件的移送方式是"复印件"移送方式,不足以防止法官审前形成预断,也是对抗式诉讼不能确立起来的根本原因,本文就此进行分析,认为应对我国公诉案件的移送方式进行改革,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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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卷宗移送方式的困境及其改革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用的全部卷宗移送方式因易导致法官预断而致庭审流于形式,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遭到废弃。新刑事诉讼法采用的部分卷宗移送主义因其改革的不彻底性又产生了种种弊端。部分学者因之提出了借鉴“起诉状一本主义”改革我国卷宗移送方式的思路。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方向尚不明确,起诉状一本主义需要的各项配套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贸然实施起诉状一本主义必然导致制度内部的冲突,甚而会因制度的反作用而产生始料未及的结果。因此,暂缓实行与我国诉讼制度适应性前景无法预料的“起诉状一本主义”,结合我国国情,重塑预审程序,实现庭审法官和预审法官的职责分离,将卷宗移送划分为向预审法官的证据移送和向庭审法官的证据移送是较为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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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起诉状一本主义下的陷阱——以日本法为例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刑事诉讼公诉方式存在的严重缺陷,在未来的修法过程中,起诉状一本主义理应成为我们理智选择的方向.但修法应贯彻系统的理念,关注公诉方式与证据先悉权、公诉审查机制及庭前准备程序之间的整体性效应,慎防起诉状一本主义下的陷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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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目前实行的起诉状一本主义是在保留着战前职权主义诉讼传统的当事人主义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由于这种改革背景,使得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闪烁其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的刑事诉讼公方式的改革可以借鉴日本起诉状一本主义之长处,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避免走弯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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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公诉案件移送方式的弊端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复印件移送主义不仅未能达到立法目的,而且孳生了其他弊端,到了必须修改的地步。起诉状一本主义、案卷移送主义各具优劣,传统的两大法系国家作出不同的选择,主要因为诉讼模式及其理念不同。在我国,若采取诉状一本主义,存在诸多的不合理性。相反,若适用案卷移送主义并辅之案卷移送与答辩状一并移送的方式,则能满足诸多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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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案卷移送制度的价值,并对案卷移送制度的历史进行了考察,分析案卷移送制度从全部移送到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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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英美“起诉状一本主义”还是意大利“法官卷宗”移送制度,都对辩护律师证据知悉权的实现不起决定性作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的证据知悉权因完全依赖于控方卷证移送而受到“主要证据复印件移送主义”的压制。辩护律师证据知悉权只有摆脱控方卷证移送方式的绝对控制,获得自身的独立性,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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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前卷宗移送方式上,我国刑事诉讼经历了全案移送主义——主要证据复印件主义——全案移送主义的改革轮回。我国法律界一直将全案移送主义与庭前预断划上等号。解决我国刑事诉讼庭前预断的出路不在于采用何种方式的卷宗移送制度,关键在于完善公诉审查和庭前准备程序,以及进一步理顺诉审关系,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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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在1988年刑事司法改革过程中确立的两步式刑事卷证移送制度与其适用的混合式诉讼模式、英美化的预审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意大利刑事卷证移送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全案卷证移送主义的合理因素,又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合理因素,因而在防止追诉权滥用、确保法官中立和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保障直接言词原则的实现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应借鉴意大利的经验,构建两步式刑事卷证移送制度,同时应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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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公诉方式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的部分证据移送主义的公诉方式弊端重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对抗制改革的深化。而综合考虑各方见解后,构建一元公诉方式和二元公诉方式并存的公诉方式是较为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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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卷移送是各国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程序环节,检察机关采取何种方式向审判机关移送公诉案卷与程序公正、实体正义联系密切。如果公诉案卷移送方式设计不当,将会使得庭审过程流于形式,进而可能会引起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失衡。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放弃了部分案卷移送方式(亦被称为"复印件主义"移送方式),恢复了全案移送方式,而文章认为此应当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策略,仍应进一步寻求更为合理的公诉案卷移送方式。我们必须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之上,综合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各方面影响因素,对本国公诉案卷移送方式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以期为该制度构建提供新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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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刑事诉讼发展史上,日本从卷证移送主义转向了起诉书一本主义.在排除预断、防止偏见和构造庭审当事人主义两大预定目标上,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确发挥了作用,但作用有限.其作用的有限性体现在这种转向以损害实体真实和诉讼效率为代价,而为此进行的改革仍然存在两难境遇方面.由此,日本在移植起诉书一本主义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公诉方式改革是有启发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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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起诉状一本主义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在阐明了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含义之后,着重论述了这一当事人主义的起诉方式在诉讼构造和认定事实方面的意义;并围绕日本刑诉法、刑诉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日本最高法院的有关判例,深入地剖析了起诉状一本主义对于第一审法庭审判程序及审判前的准备程序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指出“起诉状一本主义对于被告人来说,既带来了接受公平审判的希望,也给其行使辩护权带来了某些不利的限制”;最后通过与英、美、法的对比,简要地说明了起诉状一本主义在日本的适用界限和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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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除移送起诉书之外还要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这种做法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起诉书一纸或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全部案卷移送方式。确立这种新的起诉方式的目的在于减少和防止法官产生预断的可能性和加强控制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这种理想无疑是积极可取的。但这种新的起诉方式也同时限制了辩护人查阅案卷的范围,其运作加大了辩护的难度。所以,为了消除新的起诉方式所带来的这一负面影响,确立并完善检察官证据展示制度是非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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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事实同一性是划定审判对象之前提,只有在维系公诉事实同一性之基础上,法院才有权变更罪名.我国现实的公诉变更制度体现了某种超职权主义下的真实发现主义,罪名的变更不仅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制,而且有剥夺刑事被告人基本防御权之虞.对于我国公诉变更制度的改革应当重回到公诉事实同一性理论,以"自然的历史进程说"为基础再辅之以"法律评价重大变更说",方能使检、法在诉审分离的前提下启动公诉变更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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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新刑诉法的颁行,"卷宗移送"这种为79刑诉法首肯、96刑诉法摒弃的公诉案件移送方式,在历经17载的沉寂后又重新登上法律舞台。"卷宗移送"方式在法律层面上的回归,并不意味着"卷宗移送主义"与"起诉复印件主义"孰优孰劣之争已经尘埃落定。而且,审判实践正在作着如下重要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