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苏汶琪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8):80-82
关于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性质,有旧客观说、旧主观说、新主观说、新客观说。新客观说较为合理,但有进一步明晰的空间和必要。明确"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他人"谋取"利益"的内涵,分析前三种学说的不足,提出对新客观说的理解和完善意见。从实然和应然层面论证承诺应视为一种行为的原因;提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客观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承诺"实施"实现"三种行为,三种行为之间是选择性的关系,承诺行为并不是必须满足的内容;虚假承诺、事后受贿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客观构成要件,应纳入受贿罪的法网之中,感情投资符合某些条件时也满足"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客观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
周菁晖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4):14-20
非法收受型受贿罪构成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是理论争议最大、实践认定最为复杂的事实要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写进刑法后,对该要件的种种性质认定,或在理论上难以自洽,或难以适应实践的要求。从现行刑法的规定来看,利益要件的规定存在矛盾之处。从受贿罪的本质特征来看,没有必要包含"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司法实践中,对某些行为的有罪认定,实际上已突破了利益要件的规定。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是预防和惩治犯罪的需要。取消利益要件,并不会扩大打击面,混淆非罪行为与犯罪行为的界限。 相似文献
3.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成为行贿罪的主观要件,这一要件不应废除而应继续保留。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这里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应理解为是指为谋取利益所提供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无论从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还是从立法原意或现实需要来看,以行贿手段谋取的所谓"不确定利益"都应当归属于"不正当利益"的范畴。 相似文献
4.
在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当代中国,腐败问题一直是国人关注的焦点、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而作为腐败典型表现形式之一的受贿犯罪,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且有多发之势。陈同海特大受贿案的发生,更引起人们对受贿犯罪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本文拟以陈同海受贿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为视角,展开对受贿罪的死刑适用、"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是受贿罪的必备构成要件以及如何看待实践中经常出现的行贿人污点证人等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逐步构建行贿人污点证人制度等观点。 相似文献
5.
<正>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构罪的必备要件始于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1997年修订刑法对此予以继承和保留。此前,1985年“两高”《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规定,行贿罪必须以“为谋取非法利益”作为构罪的必备要件。而1979年刑法则不要求行贿罪是否具有谋取利益的问题。多年来 相似文献
6.
比较"居间受贿"、"间接受贿"与"斡旋受贿"三者的特点,适用"斡旋受贿"来表述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更为妥当。"离职型受贿"与"斡旋受贿"的区别主要在于法条适用不同,主体范围不同,利用职权方式不同,"谋取利益"要件不同等方面。 相似文献
7.
8.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查,何闽旭在任浙江省丽水地委副书记、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土地出让、承揽工程、减免税费、职务提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索要、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在处理安徽池州“6·26”事件中严重渎职。此外,何闽旭还犯有生活腐化错误。何闽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钱款;严重渎职;生活腐化堕落。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系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中受贿和严重渎职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 相似文献
9.
10.
一、认定行贿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有偏差。1、对行贿罪构成要件之一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识未统一,以致影响对罪案的认定。 相似文献
11.
徐艳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6(5):8-11
实践中,诬告陷害罪的定罪常以考察被告发人行为定性为前提,但是诬告陷害罪的基础是告发人而非被告发人的行为,被告发人行为定性并非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只要告发人诬告行为至少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告发人明知其告发的内容存伪,但为使被告发人受到刑事追究仍进行告发,达到情节严重的,告发人即构成诬告陷害罪. 相似文献
12.
抢劫罪、抢夺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准抢劫罪的结构实际是一个预备性质的违法行为和抢夺行为的结合 ,而以抢劫罪的实质判断 ,其行为结构应当是具有威胁性的行为和抢夺行为的结合 ,以相当性原则衡量 ,“携带凶器”盗窃、诈骗的行为也应当以抢劫罪论处 ,但以立法价值衡量 ,准抢劫罪的规定没有必要 ;认为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行为应当构成犯罪的观点 ,既不符合无罪推定原则 ,又不恰当地束缚了侦查权、检察权的行使 ,同时剥夺了被害人或第三人的绝对防卫权 ,与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也不相符 ;随附暴力强度较大的抢夺行为不应一律以抢夺罪论处。抢夺罪其行为表现不应以“乘人不备”和“公然”夺取为必要。 相似文献
13.
武和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2,16(3):145-148
黑社会犯罪与有组织犯罪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 ,前者揭示的是犯罪的社会形态 ,后者仅反映犯罪的组织形态。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初具一定社会结构、功能和运行方式的犯罪组织 ,是由有组织犯罪中高级组织形态社会化演变而来 ,并向着黑社会犯罪演进的雏形形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黑社会犯罪同“质”不同“量”,与有组织犯罪同“形”不同“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犯罪社会性的组织结构、犯罪社会化的经济扩张、社会公共领域的渗透和称霸一方的反社会本质等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其产生原因主要有社会现实因素、历史文化因素和境外黑社会犯罪的渗透影响等。 相似文献
14.
陈晓云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4,(6):23-30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之下进行。但心理学研究表明,为了消除辨认过程中执行人员对辨认人的暗示性影响,应由侦查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主持辨认过程。英、美等国借鉴心理学研究成果,确立了辨认中的双盲规则,较好地保证了辨认结果的准确性。中国的辨认制度应当以心理学研究成果为根据,修改由侦查人员主持辨认程序的规定,确立辨认程序中的双盲规则。 相似文献
15.
张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3):38-40
侵占罪是刑法新增加的罪名,它是一种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它与盗窃罪等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在实践中很容易混淆,因此,本人对侵占罪的概念、特征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论述了如何区分本罪与非罪、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6.
艾滋病、小偷与立法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姜爱林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6):25-33
“艾滋小偷”正在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艾滋小偷”对他人的种种不法伤害,是 现阶段一种新的违法行为,造成实际传染后果的应当构成犯罪。“艾滋小偷”不仅犯有盗窃罪,同 时又伴有吸毒、贩毒、嫖娼、敲诈、抢劫等多种犯罪。我国应尽快修改和完善《刑法》、《看守所条 例》、《强制戒毒法》、《传染病防治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早日出台《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便统 一监管和及时惩治各类艾滋病犯罪。 相似文献
17.
范春晓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6):89-90
社会发展需要并刺激着媒体发展,而媒体行业的看涨无疑又刺激更多的人选择这一职业。似乎媒体的发展与记者的关系是良性的促进,但事实并非如此。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方面,花钱就能挖到名记者,名记者也能要到更高身价;另一方面,记者却在不断抱怨自己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甚至有人以“民工”自比。在市场规律和经济杠杆的作用之下,媒体和记者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双方应该以何种态度来面对彼此呢?本文试就这一问题稍作探求。 相似文献
18.
Rochelle Beiersdorfer 《北京周报(英文版)》2021,64(18)
Audiophile: someone who loves music and strives to reproduce music in its purest form.
As someone who bopped around as a toddler to reggae and had huge unrealistic dreams of becoming a top-notch sound engineer traveling the world working every music festival from Glastonbury to Midi, I am arguably someone who fits into the audiophile category. 相似文献
19.
合同诈骗犯罪形成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受害者放松警惕 ,管理混乱、制度不严 ,法律意识不强 ,缺乏市场经济知识 ,贪图私利损公利己 ,缺乏责任心是导致犯罪分子得逞的原因 ;客观方面法规不严、存在漏洞 ,打击不力等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此 ,应采取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等措施对合同诈骗犯罪予以打击。 相似文献
20.
目前,随着手机的普及,利用短信作案的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对社会生活构成严重危害,引发了一系列的治安问题.运用犯罪学研究范式对这一新型的犯罪现象进行分析研究,是科学揭示犯罪原因以及寻求正确预防对策的客观基础.通过变量等级中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分析,宏观与微观分析轴的具体剖析,以及经验与思辨的结合,从而针对这一犯罪现象完整地构建出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