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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危害国家安全罪不仅是刑法中最危险的犯罪,也是需要特别讲究规格与标准的犯罪。从保护国家安全的实质意义出发,危害国家安全罪在概念上有历史概念、政治概念、学术概念与法律概念之分,不同概念对理解与界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有各自不同的意义。依托中国刑法,中国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不仅是一类犯罪的总称,而且是一组封闭的法律概念,同时,运用比较与论述的方法,从故意、犯罪客体与客观行为要件方面也可发现中国危害国家安全罪在犯罪构成上的特点。另外,依托中国的历史与现状,中国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发展具有犯罪构成日益变得更加精确、该类犯罪仍然是中国刑法的防范重点、以及通过维护法治安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性措施等特点。  相似文献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明显加快,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正在形成。从立法指导思想、调整对象、对国家机构职权和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立法表达技术、法律作用定位等方面来看,《国家安全法》具有该法律领域基本法律的属性,是国家安全法律领域的基本法。由于立法需求急迫同时立法条件不足,该规范性法律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好该法律与宪法以及相关基本法律文件的关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该法提升制定为基本法律,应是合理的法律发展逻辑。  相似文献   

3.
国家安全机关作为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进行侦查的特定主体,在工作中依法享有刑事执法权.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国家安全机关既有必要对公民权利作出适当限制也要注重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应在权利限制与权利保障之间进行平衡.从立法层面分析,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此问题上存在不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往往具有国家或某些政治组织的背景,具有隐蔽性、高智力、高科技等特点,因此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出发,立法应赋予国家安全机关相应的特殊工作职权。但从法治意义讲,没有一种特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的特殊职权必须接受有效的监督,以防止权力的滥用。本文拟从对世界各国和我国国家安全立法的研究出发,论述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特殊职权的必要性及如何加强对特殊职权的监督。  相似文献   

5.
《国家安全法》在立法目的、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地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界定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欠缺的规定需要通过对《国家安全法》的修改或重构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国家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是社会主义法系的一个特有产物,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原则和立法取向,它对法律制度的构建及其内容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从考察其历史源流入手,试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同时谈及这一原则对法律制度构建上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中海油在美国收购优尼科遭遇失败有着形式上的原因,和实质上的原因。形式上的原因是美国安全审查机制,却反映了其失败的实质原因,即美国国家安全利益。虽然,在美国的审查机制中,国家安全的定义未被明确给出。通过美国立法了解的美国所注重的国家安全利益以及审查程序有助于顺利地进行在美国的直接投资活动。  相似文献   

8.
网络空间犯罪是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在网络平台时代的新相态,为了有效打击网络空间犯罪,中国刑法既要坚持本土化发展,也要借鉴国外立法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国际社会相关立法协调一致。计算机数据和信息系统安全是独立的公共法益,应当给予全面的刑法保护。惩治网络化的传统犯罪应当坚持科学防控和法治原则,避免以刑代管,更不应突破法律规定解释立法。妨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犯罪是独立的、具有"积量构罪"特征的正当立法,司法适用中应坚持独立适用和实质正当原则,合理缩限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对情节要件进行必要的类型化。充分保护个人信息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应在平衡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和合法利用的基础上,为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9.
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络有害信息直接威胁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既有立法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网络有害信息范围规定尚存在抽象性、粗放型、不统一等问题。准确界定“国家安全”之内涵与外延,是判定此类有害信息法律范围的基础和前提。危害国家安全网络有害信息危及的国家安全类型,主要指向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和文化安全,并在实践中演绎为六种具体表现形式。判定此类有害信息的具体范围,应遵循比例原则等基本法律原则,并根据个案灵活适用“双轨”“双阶”理论及“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等具体审查标准。为均衡国家安全和表达自由等权益,需将政治表达中的过激或抱怨性言论、学术研究中的评价或错误观点、部分内容失实或夸大的公共言论、针对具体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批评言论等排除在危害国家安全网络有害信息的法律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10.
作为我国民法理论和立法上的重要概念之一,法律行为实质上是私人创设旨在调整其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行为。本文试图通过对法律行为之规范品格的界定,凸显法律行为制度的潜在价值:一、法律行为的规范品格在给个人带来"自我立法"自由的同时,也为国家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带来了便利;二、法律行为的规范品格为不同于"自上而上"的法治进路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对我国的法治实践大有助益;三、法律行为的规范品格为新的法学研究范式提供了支撑,将会给苦于不知"向何处去"的当代中国法学提供些许智识上的贡献。  相似文献   

11.
司法解释权: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创造性地解释和适用法律,这是现代法学理论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主导观念。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立法上赋予法院或法官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解释构成了司法过程中的一项基本作业。作为特定制度结构下的集体智慧化的产物,司法解释权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具有正当性和现实合理性。建国后沿袭下来的我国司法解释权制度存在着一系列明显的缺憾。处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当代中国,正日益面临着发展和创新司法解释权制度的历史重任。重构我国司法解释权制度的总体思路是:在正确界定不同审级法院职能分工的基础上,促进最高人民法院功能由司法审判向法律统一适用转变;按照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树立司法解释在法律适用上的应有权威;从法律解释的内在规律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解释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2.
刑法解释方法位阶性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光权 《法学研究》2014,36(5):159-174
文义解释有诸多局限,需要其他解释方法来印证和检验,因此其并不具有优位性。客观目的解释的功能具有多面性,其仅在目的性缩限时具有绝对优先性,因此不能一概认为其有决定性;主观目的解释仅在提供不处罚的立法资料时具有特殊价值。在刑法解释的商谈、试错过程中,方法的采用有"各取所需"的特点,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取决于对处罚必要性的判断;解释是一种结果,通常是在结论确定之后再选择解释方法,为法官定罪与否提供"事后注脚";由于司法裁判必须考虑国民的认同感,且要接受后果考察,刑法适用就必须兼顾大量解释方法自身难以涵括的各种复杂因素。因此,如何立足于法条用语的通常含义,将犯罪论体系、规范保护目的、国民的规范认同、处罚必要性等内容一并考虑,并且坚持实践理性,选择对个案最为合适的解释方法,将实质解释的结论限定在特定时代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从而平衡好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是比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性更为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The preliminary reference procedure in Article 267 of the 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TFEU), which enables national courts to request the Court of Justice to provide a ruling on the interpretation or validity of an EU legal act, is widely considered to be the jewel in the crown of EU law. When considering the number of references from different Member States, it will become immediately apparent that there are considerable variations. This article examines to what extent these variations may be explained by three structural factors, namely (1) population size, (2) willingness to litigate and (3) Member State compliance with EU law. It is concluded that some—but not all—of the variations in number of references from Member State judiciaries may be attributed to structural factors rather than being merely a reflection of different Member State courts’ willingness to make use of Article 267 TFEU on such references (the so‐called behavioural factors).  相似文献   

14.
Vulnerability is a concept that stems from ethics and legal theory. It has progressively gained momentum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in particular in the European contextof 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adjudications. Also, the European Union is sensitive to it.By the introduction of competences in the Area of Freedom, Security and Justice (AFSJ) we are witnessing a progressive “vulnerabilisation” of EU law. This article intends in the first place to outline such a problematic notion and then to highlight the normative effects of vulnerability. In particular, this article will put forward the argument that such notion could serve to revamp the profile of “justice” of the AFSJ, which has been neglected so far, calling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 more sophisticated ethics of State duties.  相似文献   

15.
烟草专卖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烟草专卖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 ,对烟草买卖实行垄断 ,以保证财政收入。《烟草专卖法》和《价格法》是同一位阶的普通法 ,以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后法优于前法的理由 ,主张将烟草价格推向市场 ,是不能成立的。这一问题还涉及法律解释的权限、法律解释的效力问题 ,亟需认真研究和对待。  相似文献   

16.
规范地位是指某一条款在基本权利内部乃至宪法规范体系中的效力,取决于该条款在特定宪法秩序中的法律属性。尊严条款因其法理基础、宪法文本表述及宪法解释实践的差异在各国宪法上享有不同的地位,归纳起来可分为宪法原则、基础价值、规定功能的宪法概念。我国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的哲学基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是目的、人格发展、交往理论,而是着重于个人的名誉与荣誉保护;宪法文本表述并非人的尊严、人性尊严,而是人格尊严,且该条既未规定在总纲中,亦未置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之首,即使与"国家尊重与保护人权"一款结合起来阅读,亦无法取得与其它国家宪法上的规范地位。人格尊严在我国宪法上属于独立条款,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具体的法律内容,在宪法解释过程中可作为规范与特定宪法事实相涵摄,证明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  相似文献   

17.
国际反恐与先发制人军事行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黄瑶 《法学研究》2006,(1):148-160
先发制人军事行动原則上应被禁止。但在极端情况下采取预先性自卫,已在国际上得到越来越多的响应,其可能的法律依据是联合国会员国或联合国机构对联合国宪章的解释实践。预防性军事行动由于明显缺乏国际法律依据,且这种对自卫权的扩大解释没有被国际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所接受,故仍应予以严禁。求助于联合国安理会应对国际恐怖威胁仍是一种最为可取的做法,为此各会员国有必要在武力使用的具体标准和程序问题上尽可能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18.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应当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与《刑法》之间存在着交叉和衔接关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不能放弃处罚法定原则;主观状态不应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在确认治安违法事实时应当遵循多元化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9.
《Federal register》2000,65(45):11866-11881
We are revising the Social Security and 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evaluation of medical opinions to clarify how administrative law judges and the Appeals Council are to consider opinion evidence from State agency medical and psychological consultants, other program physicians and psychologists, and medical experts we consult in claims for disability benefits under titles II and XVI of the Social Security Act (the Act). We are also defining and clarifying several terms used in our regulations and deleting other terms.  相似文献   

20.
苏区"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指我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各苏维埃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最早建立的具有公安保卫职能的政权机关。同时,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曾经出现过肃反扩大化的问题。对于这一历史时期国家政治保卫局与肃反扩大化的关系问题上,学界始终有着不同意见。有学者认为当时存在的肃反委员会和国家政治保卫局是导致肃反扩大化的主要原因,但也有学者认为纠正肃反扩大化的倾向是国家政治保卫局建立的直接原因之一。本文从历史文件的分析入手,试图从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成因、制度设计及其在当时政权体制中的地位等方面,探究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国家政治保卫局与当时肃反扩大化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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