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的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包含对数据使用协议中格式条款违反相关法律、数据画像、地下数据交易等大规模侵权和分散性侵权等情形,可以按照“列举+兜底”对诉由予以类型化并适当予以限定以实现抽象层面的利益平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和《民事诉讼法》第55条构成特别规范和一般规范的关系,应优先适用。在适格主体顺位上,各级检察机关列于引领位置。消费者组织仅能就与市场活动和消费行为相关的损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的相关公益诉讼之实体有理由的范围远超前者。应在完善配套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放开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以激励起诉并补偿受损的个人信息主体。  相似文献   

2.
人们认为,公益诉讼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有效的方式。为使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清楚区别开来,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体现公益诉讼特点的程序制度,我们应当从严界定公益诉讼的概念。为更好地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应当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团体为维护公益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进行合理安排。但是,公益诉讼只能维护体现在法律规则中的公共利益,我们不应当期待公益诉讼发挥政策形成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消费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私益诉讼无法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公共执法弥补私益诉讼不足的应对方案也不够现实.私益诉讼的不足与公共执法的疲乏为私人执法的强化奠定了正当性基础,民事公益诉讼应运而生.然而,《民事诉讼法》将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限定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更将消费公益诉讼积极适格主体局限于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使得消费公益诉讼难以实现其私人执法的预期功能,故建议立法机关重新设计消费公益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规则.  相似文献   

4.
论公益诉讼原告的多元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原告一元化,造成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盲区。借鉴国外公益诉讼制度原告多元化的规定,我国法律应规定,除直接利害关系人可提起诉讼外,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也可提起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5.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仍需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就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而言,宜将其中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团体”具体化为检察机关和民间公益组织。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具有宪法和法律依据,是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所在,且具有其他主体不可比拟的优势以及相关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尝试。民间公益组织的成立具有公益目的,且具有专业性,根据诉讼信托理论,亦是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设立之初,不宜将公民个人纳入到提起主体之中。  相似文献   

6.
大数据时代下,因公民信息大范围泄露造成的相关社会问题使得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愈发紧迫和必要。行政法领域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就在于寻求公共管理与个人隐私安全的平衡。引入信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水平。构建我国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信息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要件,优化信息行政公益诉前程序。  相似文献   

7.
从世界范围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我国独创的制度。这是由“一府两院”都是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机关,均具有保护公益的职责,以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所决定的。传统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完整、充分、自由地行使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诉权行使则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不可以随意处分。检察机关是诉讼当事人,也是诉讼监督者,但是应当区分出庭检察官作为诉讼当事人享有的监督权利与人民检察院进行诉讼监督的不同时间节点。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在诉讼请求、是否设置第三人制度、举证责任分配、撤诉条件、类案效应等方面存在不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一般民事诉讼在诉讼请求、实体处分方面存在不同。检察公益诉讼与刑事公诉在诉讼职权、两造关系、二审程序等方面存在不同。与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相比,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是有限诉权,需要履行公告程序。政府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优先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二者在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是相同的。  相似文献   

8.
环境民事诉讼分为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环境民事私益诉讼主要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由民事诉讼法调整.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环境污染案件和物权法第90条规定的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环境公害案件和自然环境破坏案件(生态环境案件)属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范畴.为正确处理环境类民事案件,必须准确把握侵权责任法第65条与物权法第90条的关系以及侵权责任法第68条规定的债务性质,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公益诉讼肇始于古罗马法,发展于资本主义国家,成熟于英美等国。公益诉讼在保护公共利益,抑制行政权力滥用,防止不正当竞争,保护弱小群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宪法逐步放权于私益,私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予以救济,而公益受到侵害则无诉讼方式予以救济,造成公共利益的巨大损失。因此,建立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就成为急切之事。  相似文献   

10.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着眼于国家的整体性。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程序利益主体与实体利益主体相分离、受法律特别保护的特点。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实质上具有交叉关系,但在我国法上二者却完全不同,国家利益优位。社会公共利益优位于侵权人的利益。受害人的利益优位于社会公共利益。优位利益的"代言人"应享有充分的程序性利益,但也应注重实质公平,并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应尊重和满足国家利益。有必要完善并严格执行诉前程序,以尽量避免"诉监合一"双重角色下的检察机关预设审判结果。有必要处理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民事私益诉讼之间的界限与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11.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具有双重权益属性,涉及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符合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需求,有利于保障个体尊严与自由,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有起诉条件笼统泛化、诉权主体规则有待明确、配套机制略显单薄、诉讼请求类型有待丰富等问题。具体完善路径可通过明确公益诉讼的适用条件及有关组织起诉的资质条件,完善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规则,实施举证责任倒置,落实惩罚性赔偿等方式促进多元主体立体化保护,确保公益诉讼制度发挥实效。  相似文献   

12.
公共利益的主体不特定性决定了诉讼对于公益保护的局限。现代法治体系中的公益诉讼是作为行政管制的司法补充出现的,是以“补充管制”为目的和内容的“执法诉讼”,其基本规则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制度内容应与管制法协调呼应。我国公益诉讼法律规定不足,与管制法缺乏衔接,具有照搬传统的“私诉化”倾向,需要法律层面的专门立法加以补充完善。相关立法在内容上应 加强与管制法的内在关联,协调与管制执法的顺位关系,理顺检察机关诉讼与社会组织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强化公众参与,进行类型化构建。在模式上应构建“综合法+单行法”体系,遵循先具体、后一般的立法顺序。  相似文献   

13.
区别于传统违法行为受害人特定的特点,广告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往往具有不确定性和扩散性,更多的侵害了公共利益。在现行诉讼模式中,刑事诉讼着重对刑事犯罪的处罚,民事诉讼着重特定诉讼主体民事权益的司法救济,行政诉讼着重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因此,现行三大诉讼均在公共利益的保护层面上存在缺陷。公益诉讼以公共利益保护为目的,既可以由国家授权的检察机关或政府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也可以由公民或社会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扩大了司法程序中原告资格和受案范围以及诉讼请求,为公共利益保护提供了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下,能够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各类主体,在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上,均受到法律的限制。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属于诉讼制度方面的创新,应由立法机关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认真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作出公平合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规定过窄,阻碍了消费公益诉讼发挥应有价值。基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扩张的理论,消费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呈现广泛性的特点。公民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可以弥补“官方组织”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不足,充分发挥律师在消费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应在借鉴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基础上,确认公民具有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资格。  相似文献   

16.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主要采用提起民事诉讼、支持民事诉讼或者利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调解的非讼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法要看具体情形而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及起诉等阶段。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对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亟待从立法上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人们愈来愈关注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囿于此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各项规定还未成熟。文章对实践中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发现该制度存在许多难题亟待破解。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包括适度扩大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明确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加强行政公益诉讼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等。  相似文献   

18.
由于我国公益诉讼体制尚未完全建立,现行法律规范在许多实体上和程序上的规定无法适应公益诉讼的需要,为公民提起公益诉讼设立了诸多障碍,其中尤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费用问题更为突出。从我国当前诉讼费用的交纳办法和公益诉讼案件的特性入手,通过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的分析论证,在对外国有关公益诉讼费用的担负制度考量后可以看出,由国家财政支出公益诉讼费用,或者建立公益基金,再或者由行政机关为原告方提供支持是完善费用制度的良好途径。  相似文献   

19.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双重诉讼利益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制度是随着“得知权”的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诉讼类型。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其有许多区别于传统诉讼的特性,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具有双重诉讼利益,即在同一个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兼具公益诉讼和传统的私益诉讼属性。这种诉讼的私益诉讼属性来源于公民对于获取政府信息权利保护的私益性,公益诉讼属性来源于信息的特殊属性和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对象的公众性。  相似文献   

20.
传统行政诉讼作为私益救济的一种手段,它必须以个体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损害为前提。这样,当国家利益、社会公益遭受行政行为非法侵害时,公民便无法通过司法手段来维护这一公益。分析行政公益诉讼的缘起,借鉴国外类似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经验,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既是诉讼法对其自身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突破,也是对传统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超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