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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世界范围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我国独创的制度。这是由“一府两院”都是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机关,均具有保护公益的职责,以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所决定的。传统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完整、充分、自由地行使诉讼权利,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诉权行使则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不可以随意处分。检察机关是诉讼当事人,也是诉讼监督者,但是应当区分出庭检察官作为诉讼当事人享有的监督权利与人民检察院进行诉讼监督的不同时间节点。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在诉讼请求、是否设置第三人制度、举证责任分配、撤诉条件、类案效应等方面存在不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一般民事诉讼在诉讼请求、实体处分方面存在不同。检察公益诉讼与刑事公诉在诉讼职权、两造关系、二审程序等方面存在不同。与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相比,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权是有限诉权,需要履行公告程序。政府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应优先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二者在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是相同的。  相似文献   
2.
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重要进程,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深化。当前,我国要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把握好指标根本性与体系性的辩证关系、显性指标与隐性指标的辩证关系、实体标准与程序标准的辩证关系、"治已病"与"治未病"的辩证关系。同时,要坚持"两个维护",以问题为导向,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遵循,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3.
4.
利益衡平是法律监督主权在民的本质要求,是法律监督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律监督应当注重利益衡平原则。在具体的法律监督过程中,应当注重强势主体与弱势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注重民生、公共利益与一般利益之间的分配平衡;注重人之生命、健康、精神权益与财产性权益之间的衡平调整;注重在普通罪过与恶意破坏公序良俗之间的制裁平衡。法律监督的利益衡平原则还具有加强对弱者的倾向保护,优化配置社会资源,解决利益矛盾冲突等功能。  相似文献   
5.
从独白走向对话——检察调处权配置的能动之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也是同步跨入风险社会的过程.中国正逐步进入风险社会阶段,这对检察权优化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近年来,检察能动日益成为检察改革的取向,以满足商谈司法的本质规定与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检察调处权是最具能动性与灵活性的检察权,是检察能动的核心内容,也是检察能动的外观表征.从理论定位看,检察调处应当...  相似文献   
6.
法律监督的强化和完善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监督权设置的科学性与运作的有效性已成为衡量我国法制完备、执法严明、司法公正的重要尺度,而法律监督专门化立法则是落实上述目标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7.
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和谐社会语境的合理选择,关键就在于保障人权和维护社会公平.以往的刑事政策由于存在重打击、轻保护的倾向,将一些可以挽救的对象推到了社会的对立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状态.在明确宽严相济与和谐社会关系的前提下,须重新界定宽严相济政策的理论内涵,并在宽严相济政策的指导下对现行刑事制度有意识的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8.
9.
公共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公益诉讼就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法治工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每个检察院办案全覆盖到破解"老大难",从做实法定领域到积极稳妥拓展新范围,从开拓创新开局破题到规范理性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套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受到了广泛关注与社会认同。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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