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资本控制”已成为我国合作社治理中的普遍现象。基于合作社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合作社不得被“资本控制”,法律须排除资本对合作社的控制,包括限制追加资本社员的附加表决权、限制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的追加资本社员比例、排除资本对合作社“隐性的事实控制”。但与此同时,为替代“资本控制”对合作社的效率提升功能,立法须回应追加资本社员的资本报酬获取诉求,主要包括保障追加资本的安全、明确资本报酬事项、保障追加资本社员涉自身利益决议参与权,以及明确追加资本股可以退股、转让,等。  相似文献   

2.
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是成员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维护成员权利的重要保障,其分类设置及其限定具有"人合为主、兼具资合"的属性,体现了经济民主与公平,具有平等、激励、制衡及矫正价值。合作社的互助属性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成员表决权的设计应该确保表决权行使能形成有利于合作社发展和成员利益的共议,于此,有必要系统梳理表决权所涉环节,明确界定有表决权的成员、合理构建表决权排除或限制制度,细化成员大会表决规则,从而防止合作社发展偏离既定轨道,以达到促进合作社稳健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内部表决机制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决策权,但内部表决权在运行中还存在严重缺陷,这是当前制约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其存在的严重缺陷主要在于社员表决权被严重虚化、弱化、乃至被剥夺.严重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农民的带动作用.应根据专业合作社表决机制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规制的正当程序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当程序是实现对行政规制权力控制的当然要求。这是因为,正当程序契合了规制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要求,能够实现行政规制与法律控权的有机结合。当前我国行政规制的程序控制比较薄弱,立法粗疏,缺少"协商型"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效力不足,无法对政府权力形成有效约束。从法治发达国家的基本经验、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缺失以及市场经济的法治化建设看,通过正当程序控制行政规制是我国的可行选择。为此,应当建立和完善"审判型"、"立法型"和"协商型"行政程序;区分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建构以"成本效益分析"为核心的规制影响分析制度。  相似文献   

5.
法律语境下的合作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合作社立法指南》的观点,"合作社通过其社员的努力,日益被作为一种实现公司认为无利可图及政府不能或不愿意实现的目标的一种手段"。合作社的上述价值使得各学科都关注对合作社的研究,法学也不例外。无论在经济学领域,还是在社会学领域,合作社都有其特定的含义。本文着重从法律主体的角度研究合作社,这也是合作社在法律语境下应有的意义,合作社属于民商事法律主体体系的一部分,对其准确定位有助于促进合作社立法的科学性和体系性。在此基础上,对合作社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目前我国唯一的有关合作社的立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评析,并提出完善我国合作社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民主管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其当前的民主困境主要表现在民主管理主体缺失、民主参与利益丧失、民主管理外部环境缺乏三个方面。法律制度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主困境的突围:首先,解决民主管理主体缺失的途径包括明确信用合作社的合作社法人属性,同时,在保障民主管理有效的前提下允许农村信用合作社吸收非社员股金;其次,解决民主参与利益丧失的途径在于保障社员的利益,包括调整投资股与资格股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约束信用合作社的内部人控制;第三,解决民主管理外部环境缺乏的途径在于保障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独立,这要求按照独立原则改造信用合作组织体系,改革信用合作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7.
左传卫 《政法学刊》2011,28(1):74-79
作为新型企业组织形态的企业集团是企业结构演变过程的自然产物,它既有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优点,更有掠夺局外股东、滥用从属企业独立人格逃废债务的隐患,对以单个公司为立法原点、以独立人格、有限责任、三权分立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公司法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对关系企业进行专门规制的德国股份法,直面企业结构变迁的事实,区分合同型康采恩与适格的事实型康采恩,按不同法律原则进行适应性规制,符合我国做大做强企业集团的政策取向,实为将来我国相关立法之典范。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地方立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程序问题,而地方立法程序的完善与否关系到立法的质量,进而影响地方立法的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本文针对立法程序中的主要问题,从法律规制和制度建设方面,使其运作更加民主、科学和合理。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人权保障意识的增强,鉴定资料收集过程的控制问题已经引起理论界的关注。总体来看,我国比较注重鉴定的结果价值,即获取鉴定结论,这就使得制度设计上偏重于如何有效地运用鉴定结论,而忽视了对于鉴定资料收集过程的法律控制。与此相对的是,各国立法都对鉴定资料的收集过程作出法律规制。对鉴定资料收集过程予以完善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司法鉴定质量的提高,同时也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10.
鉴定资料收集之法律控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金霞 《证据科学》2008,16(3):305-314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人权保障意识的增强,鉴定资料收集过程的控制问题已经引起理论界的关注。总体来看,我国比较注重鉴定的结果价值,即获取鉴定结论,这就使得制度设计上偏重于如何有效地运用鉴定结论,而忽视了对于鉴定资料收集过程的法律控制。与此相对的是.各国立法都对鉴定资料的收集过程作出法律规制。对鉴定资料收集过程予以完善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司法鉴定质量的提高,同时也是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的保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