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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民间文学艺术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与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相区别,民间文学艺术还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的母题民间文学艺术素材。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则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只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中具有作品特征的那部分民间文学艺术。因此,法律意义上的民间文学艺术是指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而不是民间文学艺术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样的定位既避免了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母体素材纳入保护范围,使得保护范围过于宽泛且不利于操作,又避免了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范围限定为作品,使得许多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如活动形式、民间习俗等)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侵害其剪纸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于有了结果。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双方对白秀娥的剪纸作品“是否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当适用何种法律”存在重大分歧,引起舆论界和法学理论界的关注,加上《乌苏里船歌》著作权纠纷案件、我国的民间文学作品被外国人改编用于商业等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激发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关于民间文学艺术内涵的研究包括作品思路、形神一体化思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思路三种类型,这些思路存在着法学化不足、本土化不足和作品化不足三个误区,建议将1982《示范法》和2012年WIPO--IGC《保护传统文化表达形式条款草案》与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学结合起来,把民俗学成果法学化、域外资源本土化和中国化,并坚持作品思路,合理确定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为建构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制度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4.
朱国良 《青年论坛》2009,(6):107-110
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制度与著作权法有许多不可调和的冲突。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法律中对应的是传统文化权,在此基础上构建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制度:保护宗旨应在于鼓励、支持对民间文学艺术这种活态艺术的传承、发扬;保护范围内的传统知识应在语言、音乐、动作、物质形式等几类表达形式中体现;权利主体应该是创造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定群体;权利内容应包括经济权利与精神权利;保护期限应是永久性保护。  相似文献   

5.
民间文学艺术集体管理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文化的加速传播,民间文学艺术被开发出具有知识产权新成果的潜在可能性迅速增大。当然,随之而来的掠夺和滥用也在空前的增多。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行之有效的保护也就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一 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属问题分析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属问题,首先要解决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问题。从民间文学艺术的实质内容来分析,它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作品或艺术母体。如何对母体进行保护是当前知识产权界讨论最多的话题。从作品的创作层面来讲,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最初的创作者可能…  相似文献   

6.
朱国良 《青年论坛》2014,(6):108-112
用法律手段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进程的需要,也是保护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迫切要求.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首先是由发展中国家提出来的,发达国家中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相对较弱.比较法视阈下,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尽可能既要与现行国内国际立法实现有效对接,又要坚持立法重构,以有效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传承、记录、整理和汇编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尚志红  王素娟 《前沿》2009,(11):180-184
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予以私权保护,既是出于公平的需要一使他们可以分享商业化使用带来的收益,也是效率的要求——为了激发他们传承民间文学艺术的热情,更好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在对客体的保护与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对客体的传承为第一目标。通过法定许可等方式,弱化主体的权利,降低民间文学艺术使用的门槛。在保护持有主体的利益的同时,鼓励公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自由使用。实现主体利益与客体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8.
民间文学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为基础所创作的文化作品也层出不穷,但是法律却未给予其明确的保护,这从侧面反映了有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问题的复杂性,目前有关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纠纷越来越多,其独创性的认定便成为该类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法院在独创性认定标准上应采用较高标准,即高于一般作品的标准,在独创性认定方法上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的方法同时引入专家辅助方式判定该类作品侵权问题。  相似文献   

9.
论民间文学艺术私权保护的必要性及保护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尚志红  王素娟 《前沿》2009,(9):180-184
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予以私权保护,既是出于公平的需要——使他们可以分享商业化使用带来的收益,也是效率的要求——为了激发他们传承民间文学艺术的热情,更好的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在对客体的保护与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对客体的传承为第一目标。通过法定许可等方式,弱化主体的权利,降低民间文学艺术使用的门槛。在保护持有主体的利益的同时,鼓励公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自由使用,实现主体利益与客体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10.
尚志红  赵颖 《人民论坛》2012,(14):144-145
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利用给使用主体带来丰厚的利润,却没有给民间文学艺术相关利益主体带来利益。对民间文学艺术私权保护研究的初衷,在于为持有群体的利益分享寻求理论基础,而不在于保护其垄断性使用。弱化权利与利益共享理论既可以使持有群体获得利益分享,又不致对外界使用民间文学艺术设置太多的障碍。  相似文献   

11.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及立法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华鹰 《理论月刊》2005,(12):143-145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之一,具有作者身份的不明确性、民族区域性、未发表性和传承性等重要特征。基于现行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限制和困境,需要尽快制定著作权法的特别法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相似文献   

12.
民间文学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为主的公权保护方式侧重保护其文化价值,以《著作权法》为主的私权保护方式侧重保护其经济价值,只有二者形成合力,才能促进贵州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贵州省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积极利用著作权法的制度优势保障本民族地区民间文学艺术的科学传承与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3.
《民主与法制》2008,(20):41-43
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家喻户晓。有关盘古创世传说的发源地,众说不一。2008年8月6日,一起由盘古神话故事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在河南省高院二审开庭。这也是我国首例神话传说著作权案。该判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具有标本意义。  相似文献   

14.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法律保护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从本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版权法中,这些国家有突尼斯、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塞尔加尔、肯尼亚、马里、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象牙海岸、几内亚。有些发达国家也开始注意对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的保护,如英国在其1989年生效的《版权法》第169条中,对此就作了明文规定。从70年代开始,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被纳入一些多边公约的保护范围。例如:《保护文学  相似文献   

15.
"神话故事是否享有著作权"引出的,不单单是两方作者的一场官司。它的背后,暴露的是两个县对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文化资源的争夺,凸显的是法律对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空白。  相似文献   

16.
赵庆鸣  古登鹏 《前沿》2010,(18):181-184
21世纪,文化多样性发展已成为一个国家、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少数民族生存、认同、发展的重要标识。建立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知识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手段调整涉及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等传统知识的社会关系,探讨其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制度建构及保护模式选择等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知识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撷取苗族古歌这一特殊传统知识,剖析了苗族古歌的保护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对运用法律保护民族民间文学的紧迫性及可行性进行了论述,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思路,以呼吁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知识的特别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7.
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是民族宝贵的文化资源,但是关于相关资源的开发利用并没有形成有效规范,影响了资源保护,也影响了民族民众正当利益的获得,因此,应结合当前民族民间文学艺术开发利用中的法律争议,在相关资源的权利主体、所有权益、相关法律人、权利限制等方面进行法律规范。另外,相关法律方面的规范还必须遵从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规范才能合情合理地建构起有序的法律空间。  相似文献   

18.
案情: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2010年5月31日,那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尽管原告手持双方同意签订的借据,但因所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19.
何英  乔新杰 《人民论坛》2011,(12):92-93
我国现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对地勘成果的法律保护尚显薄弱。地勘成果作为智力劳动成果,是地勘成果创作者思想的表达,具有作品的一般特征,应当纳入到著作权法保护范围。要建立起《著作权法》一般保护和《矿产资源法》具体明确的地勘成果法律保护体系,使地勘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对地勘成果的法律保护尚显薄弱。地勘成果作为智力劳动成果,是地勘成果创作者思想的表达,具有作品的一般特征,应当纳入到著作权法保护范围。要建立起《著作权法》一般保护和《矿产资源法》具体明确的地勘成果法律保护体系,使地勘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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